永遠保持著高姿態
並不是一件壞事
也許只有這樣
才能夠讓別人「不敢碰你」
在為人處事、相處交流、互動來往的人際關係彼此織入的過程中
要有一點屬於自己的個性、風格
以及散發出來帶給人的一種天生自然的距離感
並不是要讓自己看起來高冷、難以親近、不貼切、不鄰家
而是如果在與人相處的過程中
太過於「人人好」、隨和
好好先生/小姐過了頭
可能就會招來別人的欺負利用、軟塗深掘(得寸進尺)
因為什麼都同意、什麼都說好
所以別人會誤以為你就是一個非常好利用、遇到什麼事都不會有自己的獨特情緒與行為表徵的人
要操使一些手段、伎倆、陰謀的時候
就會變得非常容易輕鬆簡單
因為他們已經認定了自己根本不會抗拒
不會往他們想要陷害你這個方向想
已經有了這樣預先的設想
久而久之就會十分自然的對你頤指氣使
拋出許多無理無謂的指派、要求與命令
三不五時想到就對你喊東喊西
甚至箝制戕害、巧取豪奪
試圖扒光自己的身體、心裡所有看得到或看不到的利用價值
直到自己沒有任何的用處可以拿來挪用
他們會將其美化、粉飾為一種對你若干方面能力的訓練
總是可以說的天花亂墜、天馬行空、頭頭是道的樣子
讓你不得不信服、接受
並且繼續受他們的控制
執行、展演各種動作
甚至連欲呈表、顯現什麼樣的行為思想、心態感受
都要別人給你
藉由別人
「你」才會被賦予
因此要開發、創展屬於自己的獨立主體性
讓自己成為有主見、有意識的人
並且獨立於任何人
不附屬依從在任何人身上
即使對方不在、沒有本質實體的活在世界上
你還是可以好好的存活生活
絲毫不受干預、影響
如果你有這樣的心態與想法
基本上就已經做到了
接下來就只差實踐
因為每每要施行一個行動
動機與想要做的慾望是頭一步的初始階段
如果你想要做
其實你就已經做到了
因為你會讓自己做到
設立目標
以及要達到目標應該做什麼、讓自己表現出什麼樣子
都是自己決定的
而且也會自己決定
而這個時候
就慢慢逐漸開發出自己的個體性
個人主義開始萌芽
與人們的距離感愈趨拉開
有了自己的性格
走向真正的自己
而不只是活在集體社會的一個小小螺絲釘
雖然本質上、外顯行為上還是如此
但此時精神、思想上已經有了自我真實的自己
是有名字的
且能活出屬於自己的人生、生命
那就是與以往不一樣
不需要像以往一樣在乎、看待別人怎麼想
因為別人是別人
每個人都是主觀的視覺動物
看/聽到了什麼、感受到什麼
都只會是他們各人的
而你是你
自己的想法、感受與各種感官刺激的接收最重要
別人沒有辦法左右最深層的自己應該要有什麼想法與意識
也無力擾動自己的靈魂
肇始設定與人設性格只有你自己能定義、賦予
保持距離感只是一種方法
不一定每個人都要這麼做
但如果能在人的一生當中
真正的認識、了解自己是誰
並且活出屬於自己的人生
操持、運用自己獨特的性格魅力
才是生命的意義所在
當然這一切都沒有絕對的對錯
我所說的只是我的想法
不一定每個人都要照做
人生的意義可以自己認為、自己建構、自己解讀詮釋
沒有人規定一定要活成什麼樣子
才算是「做自己」、認識自我
範疇太廣袤、沒有標準正確答案的題目
一輩子都討論探索不完
所以就乾脆永遠保留空白與解釋性
這樣每個人都可以從中藉由對話、尋找、體驗
來蛻化抽換、嬗替遞移
既然沒有正確的解答
沒有終點站
那就不斷自體改變
使其盡量精彩繽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