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有一件事情我不是很能理解,就是關於有些人「不做」某件事情的時候,為什麼不是基於自己「不想做」或「不能做」,而是把理由推給別人或是外部因素呢?
舉例來說,有些人會說之前興致勃勃做某件事是因為有很多人給予正面的回應,但現在不做同一件事是因為缺乏認同或是社群能見度低落,但我比較想問的是:「難道我們自己不能認同自己嗎?難道我們做這些事的初衷只是為了別人嗎?」
我們時常會說學習需要內在動機,但其實我們所做的每一個選擇也需要內在動機,當我們做某一件事情是基於自己的喜好或需求,就不容易因為其他因素而動搖,即便因此改變選擇,也比較不會怪罪他人,而把自己當成受害者。
把責任推給別人看似簡單,但其實也代表了我們把某一部份的選擇權交給了別人,表面上雖然免責又很無辜,但類似的事情只會不斷發生,而讓自己少了自省的機會。
我們確實對於許多事情無能為力,但也因此更應該正面肯定自己所做的每樣選擇,而不是以一種迫於無奈的姿態去掩飾原本就缺乏動機的內在。勇於面對自己選擇的人,才能真正自我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