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04/24閱讀時間約 5 分鐘

輪迴|《那先比丘經》的業果觀與輪迴主體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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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範疇

《那先比丘經》的業果觀與輪迴主體問題


📖文獻筆記

三、輪迴主體的探討

(二)無我誰去輪迴

人死亡之後隨業受報,而有下一期的生死,是延續前一生的神識呢?還是換了一個新的神識呢?那先回答:不是舊的神識,也不離舊的神識。那先更反問彌蘭王,初生時的你,吃奶時的你,到長大成人的你,是同一個身體嗎?國王回答說:不是同一個身體。那先接著以譬喻來說,如果不是同一個身體,那是另外有一個人幫你寫字,或代替你受罰嗎?國王無法了解這個問題,很聰明地反問那先,請他自己回答自己的問題。那先說:從小時到長大是同一個身體的相續,為同一個生命體所長養,就像從夜晚點燈到天明,雖然前一剎那的燈火,不同於後一剎那的燈火,卻是由相同的一個燈柱所發出來的火光;不只是身體,人的精神(神識)之展轉相續,也是如是,在剎那剎那當中生滅相續。所以,人從精神而生,此生死後,也是由精神趣向另一個生死而展轉相續。在死生的流轉中,不是同一個精神,也不離同一個精神,就像牛奶變成乳酪,乳酪變成奶油,奶油又提煉為醍醐一般,從生到老,從老到死,又從死受生,一身又一身,是由精神而展轉相續。

在此,可以為上一節的「傾向於唯心的業力說」提出更一步的佐證,進而可以說在《那先比丘經》說明生死的相續中,如同在《異部宗輪論》所述,大眾部與化地部本宗所主張的「入胎為初,命終為後,色根大種,皆有轉變,心心所法亦有轉變。」即我們的色身在一期的生命當中,會因為飲食的長養,可以由小變大,轉變成另一種形態,如同牛乳轉變為酪、酥等,前後有所不同;心心所法在剎那剎那地生滅中,更是不斷地相續轉變。有情的生命體就是在色心的相續轉變中,一期生命的色法與心法一直在轉變、成長或變壞,此生過後,依照業報力,由心法趣向另一期的生死,而一生一生地生死輪迴不已。

此心法在經文是「神」,「人神亦如是,從精神生,從生至長,從長至老,從老至死,死後神更復受生,一身死當復更受一身,譬如兩主更相然。」即「神」不只是在生死當中作為相續的橋樑,也是生命中統一的精神主體,而此主體是什麼呢?各部派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提出了於六識外別有細心的主張。如有部的假名我、說轉部的勝義補特伽羅、犢子部的不可說我、經部的細心、大眾部的細意識與根本識等。這一細心相續提供了結生相結續的功能,又對內執受根身,對外為五根取境生識之所依,及作為六識根源的生命中樞,以任持記憶、統整六識。

佛說「無我」,反對有一個常住不變易的「我」,但又接受善惡業報的輪迴說,在善惡業報的輪迴當中,自然不免隱藏著有一個一直在相續,且具有同一性的主體在接受果報的問題,是故在佛教的內部阿毘達磨的思想中才提出了各種細心的思想;但各式的細心說,也是屬於緣起論的,是用來說明業感緣起的問題,就是南傳上座部後來也提出了「九心輪」中「有分識」,作為生命內在的心體,三世流轉中相續不斷的根本心。


四、結論

在生死的流轉當中,只有業報而無受者、作者,是佛陀一再的教說,但有情總覺得有一個「我」或「命」在輪迴,那先指出沒有一個真實不變的我,有情只是在剎那剎那中展轉相續相成的假我。然而,無我是誰在輪迴呢?小時候的我到長大成人後的我,是同一個人嗎?下一期的生命,是延續前一生的神識嗎?那先以為從小時到長大是同一個身體的相續變化,為同一個生命體所長養,不只是身體,人的精神的展轉相續,也都是在剎那剎那當中而生滅相續。所以,在死生的流轉中,不是同一個精神,也不離同一個精神,這與《異部宗輪論》中大眾部與化地部本宗所主張的「入胎為初,命終為後,色根大種,皆有轉變,心心所法亦有轉變」是相同的觀點。

而對於一期生命開始的名法與色法,並不會到下一期生命中相續的問題,與《雜阿含》中以為名法是受想行識四蘊的看法較相近,不同於南傳上座部以為「識」是「名色」的緣,識不包含在名法之內。因為本經以為有情為名色或五蘊的和合,生時名色互相依存,死時五蘊崩壞不住,依照善惡的業力,由「神」或「精神」趣向另一期的生死。此「神」或「精神」從經文中加以比對,比較上是指與「名色」支展轉相依的「識」支,是生死相續中先來後去的果報識。


📝學習心得

佛說「無我」,反對有一個常住不變易的「我」,但又接受善惡業報的輪迴說,在善惡業報的輪迴當中,自然不免隱藏著有一個一直在相續,且具有同一性的主體在接受果報的問題,是故在佛教的內部阿毘達磨的思想中才提出了各種細心的思想。

在〈無我的輪迴——佛教的生死觀〉一篇中點出關鍵問題:

傳統印度思想中,輪迴的主體就是那個不滅的靈魂我(Atman)。可是佛教既然主張「無我」,否定靈魂不滅,否定永恆的自我同一性,那麼不就喪失了輪迴的主體?如此一來佛教要說明輪迴之如何可能的問題,便需要有一番轉折。—〈無我的輪迴——佛教的生死觀〉

換句話說,傳統印度思想中有兩個重要的觀點:①有我(Atman)、②輪迴。佛教否定①有我(Atman),但承許②輪迴。

其實有我(Atman)的觀點,與瀕死經驗、出體經驗比較符合,也就是說,如果輪迴是透過案例來說服人相信,那麼瀕死或出體案例是否也能說服佛教徒相信有我(Atman)的觀點呢?換句話說,證成輪迴的第四個理路:輪迴案例。可能不是那麼站得住腳?

「無我」的觀念並不與自我意識衝突,也不與死後靈魂完全相矛盾,「無我」乃是否定靈魂具有常住不變的性質,也就是否定自我(Atman)具有常住不變的自性。這樣的前提給予了很大的關於輪迴主體的詮釋可能,是以在這個前提下,佛教思想各個階段的發展,雖都提出了他們各自的輪迴觀,但基本上他們都沒有違背「無我」的基本原則。—〈無我的輪迴——佛教的生死觀〉

換言之,相較於「有我的輪迴」,「無我的輪迴」需要在「無我」與「輪迴」間找出合理的解釋,「無我」是「否定常、一、自主的我」,也就是說佛教需要在:①輪迴的主體、②此主體「無我」。兩者之間安立一種新的詮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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