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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孫子兵法》行軍篇火攻篇全文翻譯

孫子兵法之邏輯

孫子兵法之邏輯

「行軍」、「火攻」兩篇是「軍爭」篇的實戰操作

「行軍」開篇即是「處軍相敵」:處置軍隊、觀察敵情。這當然已是在戰場上。一支數百人、數千人、甚至數萬人的軍隊,在戰場上的運動,絕不是一件簡單的事。即使是單純的移動、紮營、埋鍋造飯,絕非夏令營那種遊戲。「行軍」應當解釋為「軍隊移動、行動、行進」。

「火攻」是用『火』以『攻擊』,但不是現代人所稱的「火力」——是指槍砲彈藥的『威力』,雖然也有『火』的效果;孫子的「火攻」是直接用『火』的燃燒以掠奪敵軍,例如燒夷彈、汽油彈。

此二者,皆是「軍爭」所需要的。

處軍之一

總而言之,佈置軍隊、觀察敵情:穿越山區,應依傍山谷;選擇視野開闊、地勢較高之處;敵人由高下衝,不可由低往上迎擊這是佈置於山區的軍隊。敵人想要穿過河水,我方必須遠離河水;敵人渡水而來,切記不要在水邊迎擊,應等待敵人有半數上岸、半數仍在水中之時才出擊;若想要與敵接戰,不可依靠在水邊,應選擇視野開闊、地勢較高之處,且不可迎接水流;這是佈置於水上的軍隊。穿越沼澤,只有一個想法——快快離開!若是不得已在沼澤接戰,一定要依靠水草、且後方有樹林這是佈置於沼澤的軍隊。在平坦的陸地,要駐紮於能靈活行動之處,而且右與後要有高地,前有敵人則後方不可有阻礙;這是佈置於平地的軍隊。總而言之,這四種佈置軍隊的利益,是黃帝勝過其他四帝的原因。

竹簡本「戰降無登」,通行本卻變成「戰『隆』無登」,一字之差,造成不可讀。朔雪寒的《孫子兵法論正》考證為『降』,往下的意思。依傍山谷,應是為了取得水草;選擇視野開闊、地勢較高之處,應是避免侷限、低窪與潮濕。

朔雪寒的《孫子兵法論正》所考訂是「勿迎之於水『汭』」,『汭』即是水邊。通行本是『內』,可能是因相似而通假;進入「水中」迎敵,不是太蠢嗎?此外,接戰時依靠在水邊,則軍隊至少有一邊被限制行動,太不利。「無迎水流」應該是要避免敵人在上游蓄水並放水,衝淹下游的我軍。

處軍之二

總而言之,軍隊都喜歡高處而討厭低窪,重視陽光而避免陰闇,保養生氣要駐紮在物資充實之地,軍隊身強體壯而無各種疾病。必須佔於丘陵、隄防的日照面,且其在軍隊的右、後方;此是軍隊的利益、也是地形的助力。河上游下雨,而且水流已達到軍隊所在,不可涉河,等待舒緩。穿越山澗遇到天井、天牢、天羅、天陷、天隙等,會受限的環境,必須即刻離開、切勿靠近;我遠離而使敵人靠近、我面對而使敵人背對。軍隊駐紮地的週邊有險阻、潢井、葭葦、小林、翳薈等任何可能藏匿的場所,都要反覆搜索,那些是奸細所在。

通行本在「養生處實」以及「軍無百疾」之間,有一「是謂必勝」。這很明顯中斷了原文語氣。如果放在「軍無百疾」之後,才通順。所以,這應是註文。

「養生處實」應該怎麼解釋?這不是兩件事而是一件事—要養生,就要將軍隊駐紮在物資充實之處。

「天井、天牢、天羅、天陷、天隙」是什麼?這些都可以從字面想像、推測。「天」可以解釋為「自然形成的」。而「險阻、潢井、葭葦、小林、翳薈」,從「可伏匿者,謹復索之,姦之所處也」來看,就是那些會遮蔽視線的處所,都是藏身的好地方。

相敵之一

敵人在近處卻保持安靜,是憑藉他有險可守;在遠處卻刻意挑戰,是憑藉他行動便利眾多樹木動搖,是敵軍來;眾多野草多有障礙,是要起疑。鳥飛起,是下方有埋伏;獸驚駭,是敵軍大舉而來。塵土高而尖銳,是敵軍車來;低而寬廣,是敵軍徒來;分散而成條狀又相隔遠,是伐木;量少而且有往有來,是下寨紮營。言辭卑下卻防備增加,是要進攻;言辭強硬且作勢衝鋒,是要退兵。輕車先出且居於側翼,是要佈陣;無約定卻要請求停戰,是有陰謀。人人奔走列陣,是日期已至;半數前進,是要引誘。

「敵近而靜者,恃其險也。遠而挑戰者,欲人之進也。其所居易者,利也。眾樹動者,來也。眾草多障者,疑也。鳥起者,伏也。獸駭者,覆也。塵:高而銳者,車來也;卑而廣者,徒來也;散而條違者,樵採也;少而往來者,營軍也。辭卑而益備者,進也。辭強而進驅者,退也。輕車先出其側者,陣也;無約而請和者,謀也。奔走而陳兵者,期也。半進半退者,誘也」。這是通行本。

「敵近而靜者,恃其險也;敵遠而挑戰,欲人之進者,其所居者易、利也。眾樹動者,來也;眾草多障者,疑也。鳥起者,伏也;獸駭者,覆也。塵高而銳者,車來也;卑而廣者,徒來也;散而條遠者,採樵者也;少而往來者,營軍者也。辭卑而備益者,進也;辭強而進驅者,退也。輕車先出居側者,陣也;無約而請和者,謀也。奔走陣兵者,期也;半進者,誘也」。這是朔雪寒的《孫子兵法論正》所考訂。

「敵遠而挑戰,欲人之進者,其所居者易、利也」此句,通行本拆為兩句,誤;意思是,敵人在遠處對我挑戰、希望誘我進攻,是因為他所處的位置開闊並且有利。「散而條遠者」是塵土分散而呈條狀且遠隔,通行本為誤。「居側」在通行本是「其側」,誤;意思是,輕車先出動並且布置於側翼。「半進」在通行本是「半進半退」,誤;意思是,敵人用一半朝我靠近。

雖然朔雪寒考證如此—「敵遠而挑戰,欲人之進者,其所居者易、利也」。但如果與前一句「敵近而靜者,恃其險也」合併來看,似乎應該是:「敵近而靜者,恃其險也;遠而挑者,所居易也。」意思是「敵人在近處卻保持安靜,是憑藉他有險可守;在遠處卻刻意挑戰,是憑藉他行動便利」。這樣似乎比較合理。

相敵之二

拄杖而站立,是飢餓;打水的人先喝,是極渴;眼見利卻不進取,是疲勞;鳥集中一處,是空虛。夜晚呼號,是驚恐;軍隊擾動,將軍不莊重;旌旗動搖,是部隊混亂;官吏常怒,是倦怠。殺馬吃馬肉,是軍隊沒有糧食;沒有設置取水用具,是不打算返回營舍。說話懇切溫和、慢慢訴說,是失去眾人的擁戴。數次賞賜,是窘迫;數次處罰,是困擾。對人先強暴而後敬畏,是不精明的極致。前來送禮謝罪,是要休息。部隊憤怒而逼近,卻久久而不交戰、又不離去,必須謹慎查察。

「仗而立者,飢也。汲而先飲者,渴也。見利而不進者,勞也。鳥集者,虛也。夜呼者,恐也。軍擾者,將不重也。旌旗動者,亂也。吏怒者,倦也。殺馬肉食者,軍無糧也。懸缶不返其舍者,窮寇也。諄諄翕翕,徐與人言者,失眾也。數賞者,窘也。數罰者,困也。先暴而後畏其眾者,不精之至也。來委謝者,欲休息也。兵怒而相迎,久而不合,又不相去,必謹察之」。這是通行本。

「杖而立者,飢也;汲役先飲者,渴也;見利而不進者,勞也;鳥集者,虛也。夜呼者,恐也;軍擾者,將不重也;旗動者,亂也;吏怒者,倦也。殺馬食肉者,軍無糧也;軍無懸甀者、不返其舍者,窮寇也。諄諄翕翕,徐言人者,失其眾者也。數賞者,窘也;數罰者,困也。先暴而後畏其眾者,不精之至也。來委謝者,欲休息也。兵怒而相近,久而不合,又不相去,必謹察此」。這是朔雪寒的《孫子兵法論正》所考訂。

「杖」此字當然比「仗」合乎道理。「汲役」是指鑿井打水的部隊,「汲而」固不通。「殺馬食肉」才合乎語法,「肉食」誤。「軍無懸甀者、不返其舍者,窮寇也」是說軍隊沒有設置取水用具、不回到紮營地,這是窮途末路的敗軍。依朔雪寒分析,也有可能前一句「軍無糧也」其實是註文,那麼整句就是「殺馬食肉者、軍無懸甀者、不返其舍者,窮寇也」,頗通順。「徐言人」是依據竹簡本,「言」當然是動詞、「徐」為副詞。

非多益

軍隊人數並非多多益善,不躁進、數量足夠、且集中力量、料算敵軍、擒獲目標而已。只有毫無思慮而且看輕敵人的,必定遭人所擒。基層尚未依附親近卻懲罰他們,則他們不服,不服就難以運用;依附親近卻不懲罰他們,則他們不可用。因此,用思想統一部隊,用操練整齊部隊。命令在平時就貫徹以教導部隊,則部隊心服;平時就不貫徹以教導部隊,則部隊不心服。命令在平時就貫徹,代表上上下下互信互賴。

孫子肯定地不認為軍隊人數愈多愈好。不冒進,數量「足夠」,而且團結、知敵情、取勝於人,如此而已。毫無考慮又輕視敵人,下場必然是遭敵擒殺。通行本「兵非貴益多」不如朔雪寒考訂「兵非多益」通順,從後者。

如何團結?先「附親」再「賞罰」。「附親」是朔雪寒考訂,「親附」則是通行本。竹簡本是「槫親」。是故,依從朔雪寒考訂。

此句話至今仍是真理。基層勞工如果尚未融入公司的文化與制度,公司如何給予獎賞、實施處罰?反之,已融入公司的文化與制度,卻應賞不賞、該罰不罰,如何能用?所以,用「文」合、用「武」齊。朔雪寒所考訂之「合之以文、齊之以武」,在通行本是「令之以文」;「令」與「齊」不稱,當為「合」(因為形相近而致錯誤)。

「文」、「武」各是什麼?「文」應當是「思想」,就是為誰而戰、為何而戰;清楚、明白,就會是「可與之生、可與之死,民弗詭也」。「武」則應當是「操練」,就是體能戰技、本職學能,透過操練達到力量上的整齊劃一。「是謂必取」當是註文摻入。

平常即不重視命令的施行,無法教導部隊。甚至更惡質的,下令者,自己就經常破壞規矩,士卒們當然離心離德、毫無戰力。反之,平常重視,長官以身作則,部隊就知道是認真的,大家心服口服。命令能通行,就代表上上下下互信互賴。

總而言之,用於攻擊的縱火,有五種:一是縱火於人,二是縱火於糧食,三是縱火於運輸,四是縱火於倉庫,五是縱火於地面。

「火攻有五」,朔雪寒考訂為「攻火有五」(竹簡本即是「攻火」),認為其用法就如同「伐謀」——以謀伐,而等同於「以火攻」。從之。

「火人,火積,火輜,火庫,火隊」:焚燒人員、焚燒委積(糧食)、焚燒輜重、焚燒倉庫、焚燒部隊。「火隊」又做「火燧」、「火墜」,朔雪寒認為那都無法解釋,應當是「火地」。其考證出「墬」在彼時即是「地」,音義皆同;「墜」與「墬」又如此相似,所以訛誤。「火地」自然指焚燒地面。

時日

縱火有條件,條件必須在平時就要準備好。火的燃燒是有時、日的:時是天氣乾燥;日是月亮位於箕、壁、翼、軫這四個星宿—這四個位置,是起風之日。

「行火必有因,煙火必素具」不通,朔雪寒考訂為「行火有因,因必素具」:放火要有條件(因),平常必須有所準備。那麼,什麼是『條件』?「發火有時,起火有日:時者天之燥也;日者,月在箕、壁、翼、軫也;凡此四者,風之起日也」。『時』與『日』就是『條件』——乾燥之時、起風之日。要準備什麼?自然現象如何「人為」準備?孫子是要主事者了解天候的變化規律,以便於推測何時乾燥、何日起風。

五火

有五種縱火的型態,根據他們的變化而因應。這火如果發生在敵人內部,則我軍要在外部應接。火產生了,敵人卻反常地安靜,不可進攻;應擴大火勢,可攻則攻、不可攻則停止。如果可以從外部縱火、不必等待內應,依據時間用火。火發生在上風處、不可以從下風處進攻。晝間的風勢久、夜間則止息。軍隊都必須知曉這五種火攻的變化,依其規律去掌握他們。所以,能夠以火助攻的,是知識上的『明』;能以水助攻的,是力量上的『強』。水可以隔絕,火可以掠奪。

朔雪寒考訂為「火發於內,則軍應之於外」,而『軍』在通行本是『早』,誤。又,「火發,其兵靜而勿攻,極其火央,可從而從之,不可從而止之」,此句在通行本是「火發而其兵靜者,待而勿攻。極其火力,可從而從之,不可從而止」;在此從朔雪寒考訂。

「以數守之」,此「數」應指一種「規律」、「可以計算的規律」。

「水可以絕,不可以奪」是通行本、而朔雪寒亦認為如此。但在此提出另一種觀點。首先,『奪』字按照說文解字,應當是「敓」;在此從之。其次,「不」與「水」、「火」都形體相近;甚至後兩字都很像,傳抄時容易訛誤。所以,既然提了「水」、卻不提「火」,有些不合理。或許,「不」自在孫子寫書時,其實是「火」。

弗留

在戰勝攻取之後,若不能或不願施行德政,這是所謂的凶兆;這種情況稱為「弗留」——部隊不應停留,速離。因此說:「明智的國主應思慮、賢能的將軍當謹慎(備)。」

《說文解字》曰:「政,正也。」所謂『兵凶戰危』,打完仗,應該好好地善後。但是若無法善後,或者不想善後,在那個當下,軍隊是處在危險之中的,一旦民怨爆發,難以善了。所以,速速離開吧!「命」或許應解釋為『命名』的意思,而不是『命令』的意思。

通行本是「夫戰勝攻取,而不修其攻者凶,命曰費留。故曰:明主慮之,良將修之」。朔雪寒的考訂是「夫戰勝攻取,不修其政者,凶,命之曰弗留。故曰:明主慮之,良將備之」。當然,依從後者。

慎警

非有利不行動,非有得不投入,非有危不戰鬥。國主不可因憤怒而起兵,將軍不可因怨恨而出戰;憤怒可以恢復喜悅、怨恨可以回復愉悅;但滅亡之國無法回復、死去之人無法復生也。因此,明智的國主應謹慎,賢良的將軍當警覺,這是安定國家的常理。

「非利不動,非得不用,非危不戰。主不可以怒興軍,將不可以慍戰。合乎利而用,不合而止;怒可復喜也,慍可復悅也;亡國不可復存也,死者不可復生也。故明主慎之,良將警之,此安國之道也」。朔雪寒的考訂。

「非利不動,非得不用,非危不戰。主不可以怒而興師,將不可以慍而致戰;合于利而動,不合于利而止。怒可以復喜,慍可以復悅,亡國不可以復存,死者不可以復生。故明君慎之,良將警之,此安國全軍之道也」。這是通行本。

雖文字有出入,但不至於誤解,意思其實相同。對於粗體部份,在此稍做一點論述。朔雪寒的「『主不可』以怒興軍,『將不可』以慍戰」意思是「『君主不該』因憤怒起兵,『將軍不該』因憤怒出戰」。後一句較前一句少一字。通行本則對稱。兩相參照,覺得如此較合乎孫子之意:「主不可怒興軍,將不可慍以戰。」不但字字對稱,而且前後句都同樣簡潔有力。

「合乎利而用,不合而止」感覺上似乎是註文,前已有「非利不動」,這又出現一次,實無必要。沒有這一句,「主不可怒興軍,將不可慍以戰;怒可復喜也,慍可復悅也;亡國不可復存也,死者不可復生也」即一氣呵成!

謹慎與警覺是相當不容易的。『長期的』謹慎與警覺更是違反人性;所以,戰禍不斷。如之何!如之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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