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重拾我十五年前的興趣了,寫部落格。
十五年前的我,讀國小三年級,那時剛辦了自己的無名小站,也學會要課金每個月88元,成為銀色幸運草,因為這樣才有儲存空間,上傳照片跟音樂,還有做自己的版面。
那時甚至還會自己做一些奇怪的GIF、文字簽名,每個月上傳我用小畫家與博客來購買的1200元繪圖板,所畫下的月曆桌布(我想是在學習當時的偶像SANA),簡直就是部落格神童嘛。
或許是拜我的英文名字「jolin」所賜吧(謝謝幼稚園老師),網址有jolin這件事吸引了不少陌生流量,每天都會有幾百甚至上千人進來我的網誌,對毛還沒長齊的我來說,真的是初次知道網路成名的滋味(?),也因此常常沒事就在截圖累積的流量到多少了,還會寫破一萬恭喜之類的文,簡直把自己當一個網紅,現在只要回憶起來都滿是尷尬(羞羞跑出來了)~
明明那個時候寫的基本上就是「日記」,現在來看毫無美感和文筆可言,可以說是Z世代小鬼頭的網路宅宅語法。
當時可以持續週更、甚至是日更的程度。閒的沒事放學回家就要偷用舅舅的電腦(這有另一個故事可以說),或是去圖書館借公共電腦來更新。這或許可以證明,我從小就是個分享慾過剩的人吧。
然後長大了,FB以及其他社群軟體陸續出現後,也逐漸忘了寫文章、寫卡片的感覺了。自己會打在記事本的內容剩下男友、抱怨、情傷與自我懷疑,過一陣子回去看還會覺得陌生,文字變成一種回顧自我狀態的方式。
常佩服那些得文學獎的人,為什麼文筆可以這麼好,身邊也沒有什麼朋友在認真寫字,頂多是重要節日會發個長文的程度。
但我真的有好多好多事情想講、想梳理、想寫下來,出於想得到認同?又或只是自我感動吧。
明明是這樣,但又不敢把自己日常留下的文字公開,因為許多都太細碎、甚至無法被稱為「文章」。
到底在怕什麼?
其實大不了就是沒人看而已,過去在無名上也是沒什麼人在乎那些文啊,只有兩三好友互相取暖而已,但我為什麼會喜歡做這件事呢?因為我想分享我的世界、在我身上發生的事,想留下痕跡、足跡,僅此而已。
那就試試看吧~
反正沒有人看也不會怎樣
有人看的話,謝謝你們,下集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