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發時坐巴士去機場,我不經意跟我媽訴說如果我在泰國住一個月後不獲續批簽證,B房第二個月房租便白交了,還有A房被吞掉那筆,我住一個月便付了三個月房租,其中兩個還是白交的,很肉痛。
我媽立即叫我取消B房的第二個月。當然未到下午二時,我便立即取消了,所以第二個月的租不用付。
幸好我這樣做了。
我真的不建議一開始便租整個旅程。就算行程沒變,也難保房子不會出問題,像我這樣住著才發現很吵,想搬也搬不到。
雖然住著要搬,但總比一直得住在糟房子好。如果房子真的好住,可以跟房東商量一下,看能不能續租。沒有客人的話房東當然樂意;他有其他房子的話也會提議搬過去。
之前也提過住Airbnb的房子要房客「還原入住」的模樣。
我媽也是做主理渡假屋的工作,所以我深知道房客該做什麼才不會給人麻煩;我自己也不是很過份和骯髒的人,沒想過去搗亂或者弄污任何人的地方,就正常使用和居住。
我覺得自己丟垃圾、洗吃過的餐具、搬過的傢俱要搬回原位一定要做,也只是很基本的要求。有些人十分討厭,垃圾不會自己丟,更有人只放在垃圾筒旁,連丟進筒裏也懶。
但我很不明白「還原入住時的模樣」是怎麼回事。住過一定有住過的痕跡,怎麼可能回復「入住時候的模樣」?真要替房東洗廁所、抹洗手盆嗎?
我覺得房東和Airbnb應該寫一份清單,列明到底房客離開時有什麼要做。有人可能會想這也要列明?不就是還原原來的樣子嗎?
大家可以上網看看,到底Airbnb的房客在這方面遇過幾多問題。有些房東很離譜,連床單也要房客拉出來放到洗衣機去。
有些人覺得離開前掃掃地沒什麼;但我覺得很煩,也不是我想做的事。如果住清邁的大房子,有幾層和幾個廁所,我不相信有人想打掃,連掃掃地也不會想。
我住過台灣的民宿,完全沒有這些打掃事要做,連垃圾也不用自己丟。大家也知道台灣還要做垃圾分類。
當然不排除有人很過份,開完派對很多汽球碎、滿桌滿地瓶瓶罐罐,又很多食物殘渣。這些另作別論。
正如我《出發前》提過房子是房東的物業,打理自己的物業不應該嗎?有人說民宿跟酒店的性質不同,甚至不能相提並論。我認為只要是用來賺錢便一樣。當然房客要愛護房子,但始終房客是遊客,沒有遊客想替人大掃除。這麼著緊房子便不要租出來,要賺錢當然有成本和風險。真的只有權利而沒有義務嗎?
記得有個香港的案例,有個女生跟朋友畢業後因聚會而租了一個房間,事後房東投訴這房客不守規則在房子裏開派對,弄得一片狼藉,還說房客弄壞了一張椅子,索賠500港元。
我看完房東提供的照片也覺得挺髒,食物飲品全無收拾,這是房客過份。
但房客叫房東出示損壞椅子的照片為證據,Airbnb卻以私隱為由拒絕,硬要房客賠,但金額少了些。
先不論房客弄髒房子,這是一回事;說她弄壞東西是另一回事。
根據Airbnb的規條,弄髒是不用賠的,唯有弄壞物品才要。(事實則不知如何,有說例如地氈弄髒了需額外清潔費,要房客負責。)
我總覺得這個案例的房東不滿房子變得這麼髒,找個藉口要房客賠。
如果我是房客,當然要知道是哪件物品損壞了、壞成怎樣才會賠,但這房東和Airbnb以私隱為由而不出示照片。沒有證據卻叫人賠。
我對Airbnb和其房東的觀感變得很差。離開前不但要打掃得乾乾淨淨,還要拍下每個角落的照片做證。
我做過所以敢說,真的十分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