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例清償責任若父走了,留下 1 億財產,以及 2 億負債(欠甲乙各 1 億),按比例清償,應還甲 5000 萬,還乙 5000 萬若繼承人偏袒甲,把錢通通還給甲,則乙可以向繼承人行使權利,要求拿回 5000 萬,如果沒有其他遺產了,繼承人必須自掏腰包還錢(除非繼承人為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甲 = 不當受領之債權人,乙 = 受有損害之人,所以乙可以跟甲要 5000 萬,但繼承人不能跟甲要 5000 萬辦理限定繼承流程自行清算例如 A 從父親繼承 1000 萬,若此時 B 說 A 父欠 800 萬,則 A 還 B 800 萬,剩 200 萬若此時 C 說 A 父欠 400 萬,則 A 應還 1000x(400/(400+800)) = 333.33 萬,A 除了把遺產剩下的 200 萬還給 C,還要自掏腰包還 333.33 萬若此時 D 說 A 父欠 300 萬,則 A 應還 1000x(300/(400+800+300)) = 200 萬,A 此時已經沒有剩下的遺產,因此要自掏腰包還 300 萬法院清算繼承人在期限內向法院申報遺產清冊,並辦理遺產債務清算例如 A 從父親繼承 1000 萬,若此時只有 B 「申報債權」說 A 父欠 800 萬,則 A 還 B 800 萬,剩 200 萬若之後 C 說 A 父欠 400 萬,則 A 應還 1000x(400/(400+800)) = 333.33 萬,但 A 只剩下遺產 200 萬,因此還 200 萬即可,不用再自掏腰包若再之後 D 說 A 父欠 400 萬,此時 A 已經沒有遺產了,不必再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