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20|閱讀時間 ‧ 約 25 分鐘

抄襲還能抄錯的《台灣藝妲風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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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旭伶《台灣藝妲風華》真可套用西方一句妙語:本書寫得又好,又見原創,只是寫得好的地方並非原創,原創的地方寫得不好。以邱旭伶的情況具體來說是,東抄西抄拼湊成書,還能抄錯。​

第二章〈藝妲與台灣娼妓政策的演變〉提到「清代私娼的妓女等級,只有野雞和么二之分,而他們的區別方式也只以房間的室內裝飾來分出高下」。這是就清代台灣的風月行業而言,於是問題就來了:如果只有兩種等級,那又置藝妲於何地?​

我後來才發現,這是改寫許丙丁〈府城教坊記〉。邱雖在本章開頭提到這篇資料,卻沒有明白揭示其後內文是大段大段改寫許氏之作。甚至許文原就為白話,兩相比對便知邱近乎襲用,且理解有誤:「關於妓女的階級,並沒有老三,野雞么二之分,只就房間,室內的裝飾,來分上下……。」「老三」應即「長三」,整段是說清代台灣的風月業不像上海娼妓有長三、么二、野雞種種區分,僅用營業處所的裝潢良窳定其品級。​

進一步的問題是,儘管許文的標點用法不合現代習慣,但邱明明在第八章論述上海花榜甚詳,連我這個普通讀者對照許文和她的第八章就能理解,怎麼作者本人反而犯這種低級錯誤?這印證了我在另一則貼文說的,邱的第八章也是抄襲,而且從這個錯誤就知道她根本不記得自己抄了些什麼。​

又,許文提及「遜清時代的娼寮」,這又印證我另一個猜測,亦即邱就是套用前人說法而未註明,才會在首章很突兀地冒出「遜清」一詞。​

第八章提到:「早在宋代,文人的品評對於妓女們的身份地位,就佔有重要的地位,只要被文人予以正面的評價,自然就能聲名大噪;相反地,如果被文人寫文章罵上一筆,那麼身價可能就從此跌入谷底。據《雲溪友議》的記載,宋代有一個名爲崔涯的狂生……。」不巧,我讀過唐代風月業相關論著,一讀就很疑惑怎麼和「唐代」情況很像。繼續讀下去,我就很火大了,《雲溪友議》是唐人所著,崔涯也是唐朝文士,最好是和宋代有關啦!​

按邱的註解,引文的資料來源或是薛理勇《上海妓女史》。但就前一處錯誤可知,這處低級疏失如果不是邱亂改薛著,就是不曉得抄了哪一本著作沒寫明還出錯。​

最後談一個並無錯誤,但在我看來格外沒品的抄襲例子。第六章說:「元代似無『官妓』之名,但有敎坊的存在,又因戲曲發達,妓女還能兼演雜劇。王書奴云……。」我原本疑心邱是抄襲王書奴,再轉以王為引用來源,便找出手邊王氏的《中國娼妓史》來對照,卻因此注意到,王書奴是認為「元代『有』官妓」的。​

接下來就是Google大神登場的時候了。謝康1972年版《賣淫制度與台灣娼妓問題》指出:「元代似無『官妓』名稱,但有敎坊(王書奴中國娼妓史稱元代亦有官妓,未知確否?)因戲曲發達,妓女多兼演雜劇。」邱不但抄襲,還順著謝著括弧的提示,引了王書奴另一段:「……時代尙詩,〔娼妓〕則能唱詩,尙詞則能唱詞,尚曲則能歌曲、作曲」,然後標註引用王書奴,偷天換日地假裝是自己的研究所得,真是可惡到家。​

總之,邱旭伶這本書就是抄撮成書,還成了台灣藝旦主題的前行之作,並曾得過金鼎獎。欺世盜名,莫此為甚。


民國一百一十三年八月二十日於嘉義鵲枝寫譯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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