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24|閱讀時間 ‧ 約 25 分鐘

(試讀)「有罪推定」──莫忘初心

  因緣俱足,幸運成功報名試讀活動。

  一般試讀都是提供一部分,沒想到這次居然拿到完整內容,難怪報名活動頁上特別註明「書稿約9萬8千字」,為此我放下看到一半的小說「長公主」(陸劇「度華年」原著小說),整整一個月都在拚這本書,希望能交出一份滿意的心得,不負出版社大器提供試讀機會。

封面/圖片來源:博客來

書籍介紹

書名:有罪推定
作者:黃致豪
出版社:寶瓶文化
出版日期:2024年9月25日


篇章大綱

  本書由刑事辯護律師黃梁貫穿全書,內容為六個案件:

  1. 二刀流男孩的存在主義
    類似「2014年臺北捷運隨機殺人事件」,或者直接以捷運殺人案去聯想會比較容易理解。
    兇手是一個年約二十一歲的年輕男子,在通勤列車上無差別殺人,造成超過二十個人傷亡。
    若問他:「為什麼要殺人?」
    他回答:「履行與自己的約定。」
  2. 往日重現
    「解離性人格疾患」,也就是俗稱「人格分裂」,是否真實存在?
    倘若是在本人無意識情況下、由不同人格犯罪,該如何證明?
  3. 刑法第五十七條(條文請點此
    理論上是審判長、檢察官、辯護人三方在針對被告進行科刑時,逐款因子盤點與辯論的重中之重。
    可惜在書中的「國家」,也就僅止於理論上。
  4. 他不重
    當年為救自己、導致全家遇害的兄弟,如今失智加上被害妄想症,無論如何也得一肩扛起。
    是吧?
  5. 紅棉線
    孩子,對不起,希望來世再做父親,好好彌補妳。
  6. 亡命之徒
    幸運的人用童年治癒一生,不幸的人用一生治癒童年。


心得結語

  本書是作者黃致豪第一本創作小說,可以充分感受到作者運用自身所學,讓主角刑事辯護律師黃梁展露無遺。我在閱讀的時候,數次對於法庭上相互結辯用語感到困惑,法條用字拘謹,但是當法條從辯護人口中說出來時,是會變得口語化、還是如同背誦法條般一字一句不改?
  我請教身邊司律界的朋友,根據他親臨現場所見所聞,如果引用常見熟悉條文,確實會逐字逐句唸出來。
  我果然是門外漢,才會有這個疑惑。
  但對於專業用語,雖然透過前後文約略可以猜測出來,但還是有備註說明會比較好,另外也有幾個人名前後不一致的地方,希望正式出版時已經更正。
  這本書雖然在法庭內容上稍微艱深一點,但六個不同形式的案件讀下來,對於不同的罪犯可能因各種理由被誤判,感到憤怒、無奈之餘,慶幸主角拯救他們免於司法不公或輿論擺佈。也許本書就是朝我心中隱晦不明的樹苗灌下希望露水,稍稍緩解對這個世界不公不義的無聲抗議,整體而言,值得一讀。

  最後,我常常在醫療或司法連續劇中看到熱血主角不畏強權、堅持心中的正義,儘管路途坎坷,最終一定獲得勝利。
  但我內心很清楚:這個世界不是非黑即白,有灰色陰影;法庭上審、檢、辯三方互相攻訐還會持續下去;有人沉冤得雪,卻也有人背負冤罪致死不得詔。
  就像書中律師黃梁說的:「說穿了,就跟所有工作一樣,有好人、有壞人;有認真的,有不認真的。」
  我們喜聞樂見正義勝利,卻又習慣這個迂腐的社會,然後不可免俗地期待出現像戲劇裡的主角,燃燒生命,披荊斬棘。
  永遠記得公職補習班老師說的一句話:人在公門好修行。
  於是我告訴自己,我不一定能做出多麼了不起的大事,但我只要對得起良心,就足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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