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12/02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成為說故事的人


不知道你有沒有看過一部很久很久以前的舊電影,叫Big fish 大智若魚,由知名導演提姆波頓拍的。

裡面主要描述一對父子,父親是個說故事高手,整部電影都隨著父親的描述看到那光輝燦爛的世界,年輕時充滿著想像與傳奇的冒險。

兒子小時候非常入迷聽爸爸說的每個故事。但隨著漸漸長大,他開始懷疑父親的故事誇大不實。因為故事總是如此奇幻誇張,那些離奇的冒險、女巫、連體女人,到底有多少是真實的?他越聽故事覺得離真相越遠,越不能瞭解父親。為何父親不能放棄故事的來跟他溝通?故事是說給孩子聽的,等孩子長大還說故事,就變成謊言了。他渴望從父親口中聽到「真相」。父親的回覆則是:「大部分男人都是直接陳述事件經過,不複雜,但也不會有意思。」

兩人因此大吵一架,有三年兒子不願意跟父親講話,隨著劇中的一些父親故事裡出現的角色,如家庭醫生、父親的紅粉知己,來告訴兒子所謂的「真相」。兒子才發現,也許當年父親說的那些故事都是為了圓滿一些遺憾。「說故事」對父親的意義何在,故事能讓父親圓滿生命中的平凡與遺憾,父親也透過故事詮釋生命,故事是父親心靈的呈現,是父親對生命的寓言。


最後父親臨終之際,兒子跟父親說了一個故事,那是他幻想的、送給父親的故事。這個臨終故事,彙整了父親對他這一生所描述的所有的故事、故事中所有的人物,他把父親故事中從生到老的一切內容融會進去後,再賦予病與死充滿積極樂觀盼望的神話似的詮釋。兒子最終幫自己的老爸說了一個精彩絕倫完美的結局,而老爸心滿意足的安詳去世。


我小時候非常喜愛這部電影,當時沒有那麼理解這部片。純粹只是喜歡它的魔幻視覺風格,還有電影裡精采冒險與真愛的追尋。沒有想到到了這個年紀,我還能從別的角度更深層地體會品味這部電影。為什麼重新述說發生在你身上的事情這麼重要。


故事重新賦予了事件意義


蔡康永的書中「你願意,人生就會值得」中說:「在乎意義,就得寫自己的故事。人都喜歡聽故事,故事就是動物跟人在生活追求上最大的不同,因為故事給了我們意義。

人類是動物的身體、鬼神的心。就算會死,那鬼神的心也要求我們留下些什麼。我們要別人記得我們。我們這些渴求意義的人,可以在這些故事裡面,找出所謂的意義。 這就是我們需要故事的原因,因為我們不想莫名其妙、不知所謂的飄蕩在宇宙中,我們需要意義,而故事提供了我們編造意義的材料。」


對我而言,寫作是我的說故事方式。它是一種救贖與媒介,把宇宙傳給我的訊息,抓取、記錄下來 ,也使我可以客觀地審視自己身上發生的事情,造成的內心變化與反思。因為每一個故事,都是在迂迴的整理自己、整理人生,那一切的難以啟口的、需要整理的、尚未瞭解的自己,都可以在故事脈絡中慢慢浮現。也能透過故事,呈現了我們的心靈,期待聽故事的人之間可以理解,心靈相遇。


改變你的認知,意義即選擇

既然我們每個人都是自己生命中的主角,我們當然有書寫劇本的權力。這不是自欺欺人,也不是逃避。反而真正是主動積極的做法。主張這個說法的,是維克多·弗蘭克(Viktor Frankl),他是一位在二戰時期曾經被關入集中營的心理醫生。他在集中營時期,承受了難以想像的巨大的苦痛。但是他活下來了而且出了一本書「活出意義來」。

 書中的核心衷旨容我簡化為一句話:即便一切痛苦都是無法改變的、一切悲傷都是註定的、一切反抗都是徒勞的,人類仍然有一個自由──「選擇用什麼樣的態度,去面對這一切」的自由,而這就是人類的終極自由。


我們選擇主動積極地讓生命中的事件,在你重新描述下變成什麼風格、帶有什麼濾鏡,就是我們的自由意志選擇了。不能改變已發生的客觀事實,但我們完全可以決定自己要賦予它什麼意義,進而改變認知。藉由我們的後設認知(事後抽離自己從客觀角度再度審視此事件對自己造成的影響),只要你對事件的認知改變的話,對你造成的影響也將由你決定。

許多例子都已一再證明我們所信即所得:社會實驗隨機找了一些小學生讓他們誤以為自己是天才學生,長大後就真的成為了成績資優學生;醫生給病人安慰劑卻成功治好病,因為病人相信那個藥可以治好他們的病…等。


創傷事件的重新改寫,自癒自己


在這些事件中,我想特別談到生命中的創傷事件。

有許多事情,或許過去的我們無力保護自己,總之當時的事件深深傷害了我們,成為了所謂的創傷事件。

對於這既成的傷害,我們可以先擁抱自己、同理自己。當時的我們已經盡力了,不要苛責,記得給自己更多愛和包容。也不要害怕流淚或感到脆弱。

而透過重新觀察與述說,我們現在有力量了,能做的,是選擇不要讓這個創傷繼續傷害自己。

我們有辦法重新觀察此事件,找出它的積極意義。這也是斯多格哲學的一個概念:Amor Fati 這是拉丁文,意思是對命運的愛。一個人對自己的命運是全然地接受與熱愛,使得他根本沒時間自怨自艾,抱怨倒霉事情的發生,因為他知道這些經歷都造就了現在的他,並專注把所有精力拿來實現自己的願景。


「萬物皆有裂痕,那是光照進來的地方」

也許我們可以這樣跟自己說:「我熱愛生命給我的一切。我願意停止當創傷的受害者,我重新賦予我自己權力。」

也許我們可以試著願意相信「創傷」的存在,可能是為了開拓我們的人生,這份相信就具有打開我們生命極限的重要意義。

當我們重新書寫訴說我們生命中的事件,把這些遭遇、認知甚至創傷,改寫成一個個有意義的故事,我們就能夠重新定義自己感受,不管是停止經歷相同的創傷、或是從過去事件中找出積極意義,都能讓我們對自己的人生鼓起勇氣,沒有包袱,不被過去所累,輕裝上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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