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s:依「住院醫療費⽤保險單⽰範條款(實⽀實付型)」第11 條第2 項第3 款規定,
被保險⼈「非因當次住院事 故治療之⽬的所進⾏之牙科⼿術」,
保險⼈不負給付保險⾦之責任,
因此被保險⼈施⾏以治療為⽬的之牙齒⼿術,
以當次住院事故治療之⽬的所進⾏之牙科⼿術為限。
因此,若有住院且以治療為⽬的的牙科⼿術,可理賠。
Ans:⽬前依照商品條款或保險公司可融通的範圍,
以健保第三部第三章第四節第⼆項(3-3-4-2)為主,如下圖~
而開刀房的項目
第二部第二章第七節所列舉的項目,簡稱2-2-7,屬於手術項目,
相關手術大都可賠。
第三部第三章所列舉的項目,簡稱3-4,屬於手術項目,
若住院且以治療為目地的牙科手術,相關手術大都可賠。
第三部第三章第四節第二項所列舉的項目,簡稱3-3-4-2,屬於門診手術項目,
若進行門診牙科手術且以治療為目的, 相關門診手術大都可賠。
第二部第二章第六節所列舉的項目,簡稱2-2-6,屬於處置項目,相關手術大都不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