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戶在打算聽信良莠不齊的業務員「保險可以節稅」的說法時,是需要有些基本認知的。財政部國稅局已經明白揭露有八項會遭補稅的地雷行為「超母湯」,讀者們不要輕易踩到,更不可不知!
國稅局就以「實質課稅原則」,羅列出以下八種可能會被課徵遺產稅的投保特徵,供民眾參考:
❶躉繳投保,就是一次繳清保費。
❷高齡投保,例如超過70歲,仍積極地購買壽險。
❸帶病投保甚或重病投保。
❹短期投保,特別是在死前三年內所投保的保單,都很容易被認定是為了規避遺產稅而投保。
❺密集投保,特別是在兩、三年內就累積投保兩張以上的保單。
❻鉅額投保,例如保額在1200萬元以上,通常就會被認為是鉅額保單。
❼舉債投保,國稅局發現之後,就會去追查保費來源,若來自於銀行貸款或是他人借貸等,就很可能是為規避稅負所為之投保。
❽保險給付的金額,竟相當於已繳保險費加計利息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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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9 年度保險字第 84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 110 年 0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