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高架橋下的停車場,路燈的微弱亮光從橋墩的縫隙映照了進來。一對貌似情侶的男女走在我前面,從背影看來,兩個人的雙手都向前微微拱著、低著頭,大概在滑手機。他們沒有交談,邊走邊認真專心地看著手中的螢幕,似乎還戴著耳機,壓根沒有感覺到後面有人。
他們走得很慢,我有點不耐煩,想從旁邊繞過去超過他們,但畢竟是停車場,我貼著停放的車子邊邊走,左右觀察了一陣子才從旁邊快步繞向前方,我瞄了一眼他們的手機,接著目光轉向手機螢幕燈光照亮的臉。
他們的臉如鬼魅般散發詭異的光芒。
就在快要走出停車場時,我聽到遠處傳來汽車疾駛的呼嘯聲,接著是一聲「碰」的巨響。我驚恐地回頭看,眼見一輛失控的汽車失速用力撞上橋墩,傳來震耳欲聾的撞擊聲,同時起火燃燒。
我不敢靠近,打算直接拿手機打 119 後趕緊離去,卻看到散落在地面的兩個人的輪廓,身體扭曲成奇怪的形狀,是剛剛走在我前面的人,看來是車子撞飛他們之後再衝撞到橋墩。
等一下。既然他們被撞到的時候還在滑手機,那他們的手機應該也還在這個停車場內才對。
我必須確認一件事,因為這攸關我的前途。
想到這裡,我突然冷靜了下來,不顧熊熊燃燒的事故車輛和倒在地上看來傷得很重且昏迷中的兩人,開始壓低身軀在地上尋找他們的手機。反正即使我不打電話求救,聽到剛才的巨響和看到越燒越旺的火焰,不久之後附近居民或路人也會聚集過來,救援人員也會陸續趕到吧。
我必須把握其他人來之前的這段短暫時刻。
雖然火焰提供了照明功能,但天色漸漸轉暗,我仍打開手機的手電筒照亮車底下和所有我看得到的角落,一邊蹲低身體張大眼睛四處搜索,一邊注意火勢延燒的程度。我憑著剛才超越他們的時候瞥見那一眼的印象,快速地尋找著。
只要找到一支手機就好。雖然有可能在強力撞擊時噴飛碎裂,但碎裂也沒關係,我只是要測試一下。我緊抓著這一絲希望和得來不易的機會,拜託讓我找到吧,我祈求著不知名的力量。
彷彿回應了我的祈求般,我很快就在一輛停放的車輛的擋風玻璃上看到一支手機,玻璃上有些許裂痕,似乎被手機撞上的力道所衝擊,但除了邊緣和螢幕保護貼裂開以外,幾乎是完好的。而且這支手機沒有裝保護殼,真是太棒了。
我趕緊拍下好幾張照片,然後拿出包包裡的手帕 (如果有手套的話就更好了),隔著手帕輕輕拿起手機,按了一下電源,螢幕馬上亮起來顯示鎖定畫面。
太好了,果然還可以用。
我又拍了好幾張近照,接著把鏡頭拉遠,讓畫面涵蓋熊熊燃燒的車輛和地上的兩人。我聽到遠處開始傳來救護車和消防車的鳴笛聲,趕緊把手帕收進包包開始錄影,從最遠已陷入火海的車輛開始,移到地上的兩人,再移到擋風玻璃上的手機,最後結束在手機螢幕的特寫,在救護車即將開進橋下的前一刻快步離開現場。
接下來才是關鍵。我回到家首先把照片和影片備份,然後幫影片中的人臉打馬賽克,接著打開我各大社群媒體的小帳,擬好上傳這段完整影片的草稿。沒過多久新聞就會開始報導,等媒體畫面出來時再按上傳,以免遭人質疑我的畫面是哪來的。如果到時候媒體要跟我買畫面,那就更棒了。
接著,我剪掉影片部分只留片段,直接越級寫信到公司高層的信箱,把相關人員都加入副本,並附上某幾張照片和影片片段,說明了一下我剛才的奇異經歷和接下來要做的事 (包含我的小帳帳號),以及預期的結果,當然也包含事件後我在這家企業的僱傭狀態和升遷事宜。
我也提及,等到他們看到這封信的時候可能已經是隔天,我只是單純告知,不是在徵求允許。這封信是必要的自保措施,確保我的功勞不會被任何人搶走。
沒錯,其實我任職於被撞的那兩人所使用的手機品牌的行銷部門,而我的職業病就是會忍不住想看每一個擦肩而過的路人用的手機品牌是什麼。在我超越那兩人的時候,瞄到他們的手機時就發現了。我當然也有看到其中一人的手機沒有裝保護殼。
雖然是大企業,裁員往往也不可避免,更不用說最新款手機外型普通,功能也不見多大提升,品牌市佔率有逐漸下滑之勢,裁員什麼時候發生都不奇怪。尤其行銷部門人員眾多,再不拿出成績,就等著被裁員吧。再說,部門主管雖然人不差,行銷能力卻讓人不敢苟同,所以其實我覬覦他的位子很久了,只是苦無表現的機會。
這時我遇上了千載難逢的天賜良機,一場奪命車禍。雖然不確定那兩人是否還有生命跡象,但在火海中的駕駛看來是沒救了。這不重要。
這樁免費的行銷計畫,就在我決定不打 119 而秘密行動的瞬間,在我腦中漸漸成形。拍下奪命車禍現場畫面,再帶到幾乎完好無損的手機,上傳到社群媒體擴散,傳達的訊息顯而易見。
噢,不是你想的那樣。你以為是因為他們邊走邊滑手機才被撞嗎?不,這種事情我根本不在乎。
正確的訊息是:經過急速行駛的車輛強力撞擊,駕駛立即身亡,兩人重傷,從他們手中噴出去手機竟然完好無損!那支手機是哪一個牌子?防撞擊的能力怎麼這麼強大?
成功的話,手機銷售率會大幅提升,我不僅可以免除被裁員的命運,還能坐上主管大位,豈不是一舉兩得?
再說,我根本不用怕這些公司內部的高層走漏消息,透露內部人士出現在車禍現場,擅自拍攝案發現場畫面,還早媒體一步。因為這樣對他們根本沒好處,我們是命運共同體。他們也希望業績大增,不是嗎?
眼看時間差不多了,我按下傳送鍵,看了一下新聞已經開始報了,看到的第一則標題是「高架橋下奪命車禍 兩死一重傷」,看來其中一人沒有撐過去。
我又等了大概半小時,開始把完整影片陸續上傳到社群媒體小帳,內容大概是「要看到最後 這手機太猛了 什麼牌子?」我預期很快就會有人在底下留言解惑,畢竟這世上不乏科技迷和好為人師者,尤其在網路上。一定也會有質疑拍攝者在幹嘛,為何不去救他們的留言,但留言跟討論越多越好,我還希望他們多罵一點呢。
隔天一早,事情發展完全如我的預料。我打開小帳確認成果,發現影片在各大社群媒體爆紅,甚至連新聞媒體都開始報:「奪命車禍現場 手機奇蹟似完好無損」,然後播出我上傳的影片片段。
他們接著大概會開始報導網路上討論的手機品牌,更進一步說不定會訪問我們公司的公關,再去找一些所謂的手機專家或物理學家來為這件事提供佐證。我太了解媒體生態了,就是會報一些愚蠢的重點,卻是免費行銷的工具,當然要好好利用。
出門前打開信箱看了一下,高層直接回覆我說看到新聞了,做得很好,希望待會可以直接到會議室談。
我在通勤途中忍不住哼著歌,準備待會意氣風發地踏入公司大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