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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囉,大家好,我是軒豪,歡迎收聽「甜言蜜史話糖史」第18集,今天我們依舊講美援時代的台糖副產加工廠,今天要講的是「高雄農化廠」。主要是因為高雄農化廠所生產的DDT全部供給當年政府臺灣防治瘧疾所用,而所生產的農藥則對提高臺灣蔗作生產有極大的貢獻;除此之外,它也是臺灣第一座溶劑提油工場,對提升臺灣沙拉油製造技術與台糖公司養豬事業有極大的影響。
說起高雄農化廠,它本來不是台糖公司所有,是當年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聯合國救濟總署鑒於我國極需醫療衛生保健設備,於1946年(民國35年),將DDT廠、盤尼西林廠、磺胺劑工廠、X光工作站等工廠設備我國。
原訂定計畫在上海設廠,後因勘亂局勢逆轉,僅剩DDT全套設備運來臺,選定高雄市成功二路四號建廠。
1948年(民國37年),由美國猶太人Mr.Landaur主持,日籍工程師及我國工程師合作,將美國原裝全套DDT廠安裝,1950年(民國39年)11月開始正式生產工業級DDT.
1949年(民國38年)設廠時,定為「臺灣殺蟲藥廠」。
1950年(民國39年)改名「臺灣農業化學廠」,同年,又改名「臺灣農業化工廠」。
1953年(民國42年)改為「經濟部農業化工廠」。
1956年(民國45年),奉政府命,改由台糖公司接管。
1959年(民國48年)正式併入台糖以司組織,廠名又更為「高雄農業化工廠」。
高雄農化廠主要的業務有三:(1)生產DDT(2)生產農藥(3)提煉食用油。而為了配合政府的防瘧計畫,高雄農化廠以非營利目的,提供了整個計畫所需的DTT,而這段歷史,我們必須先從臺灣防治瘧疾史講起。
說起臺灣防治瘧疾的歷史,首先我們先從日本時代講起。瘧疾,日文是malaria,麻剌里亞,日本人稱瘧疾為「臺灣熱」,它一直是日本人的大敵。比如,1874年,牡丹社事件時,日軍就曾因瘧疾吃了虧、1895年征台之時,因傳染病生病和死亡的人,瘧疾就佔了三分之一。
在日本成功統治臺灣後,將瘧疾視為臺灣主要的公共衛生問題,利用保甲制度和衛生警察推動防疫工作,地方州廳還製作防疫海報,並研發藥品治療瘧疾。
進入1910年代後,日本實行「對人法」的防瘧方針,所謂的「對人法」是針對感染瘧族的人進行治療,而不針對病媒蚊進行消滅;並在1913年以法令規定防治區內人民強迫採血及服藥的義務,然而成效不彰;於是在1920年代轉換方針,改採「對蚊法」,防止蚊蟲滋長;可是由於官員經驗不足而判斷錯誤,反而提油救火。比如,有些地方為了市街的美觀而拓寬水溝、塗上水泥,造成水溝斜度減緩而積水,成為病媒蚊最佳繁殖地,到頭來,「對人法」依舊是日本時代的主流。
縱觀整個日本時代,日本對付瘧疾的策略,是在「對人法」和「對蚊法」中擺盪,但最終還是以「對人法」為主流。
戰後,臺灣的瘧疾疫情再度惡化。美國洛克斐勒基金會於1946年(民國35年)協助臺灣成立了瘧疾研究所,這一機構成為後來根除瘧疾的關鍵。研究所的成立使得專業的研究和防治措施得以系統化,並開始進行大規模的流行病學調查和防治計畫。
1949年(民國38年),洛克斐勒基金會因政治因素從臺灣撤退,農復會編列衛生預算支持臺灣省瘧疾研究所的運作,目的在於培養一般公衛人才,建立臺灣的地方衛生網。
1951年(民國40年),內政部衛生司、臺灣省衛生處、農復會、臺灣省瘧疾研究所、美援運用委員會及WHO一同訂立瘧疾控制計畫,才真正著眼於臺灣瘧疾問題的解決,但此時並未有根除瘧疾(eradication of malaria)想法,而是為控制瘧疾(control of malaria),最初控制計畫只訂了四年。
1952年(民國41年),臺灣開始使用DDT( dichlorodiphenyltrichloroethane)進行室內噴灑,這一措施被認為是根除瘧疾的關鍵。DDT能有效殺死傳播瘧疾的蚊子,並迅速減少了瘧疾病例。此外,政府還進行了大量的健康教育和社區參與,鼓勵民眾配合防治措施。
1953年至1956年(民國42年至45年),高雄農化廠(當時稱「經濟部農業化工廠」)為配合臺灣省防瘧計畫需大量之75%DDT水懸粉(年需約550至760公噸),而臺灣省防瘧計畫所需DDT全部由高雄農化廠廠自製供應,不需依賴美國進口而節省鉅額外匯,對臺灣省防瘧計畫得以順利完成,貢獻至鉅。
1965年(民國54年),臺灣成功根除本土性瘧疾,並獲得WHO的認證,並於1970年(民國59年)被世界衛生組織認證為完全根除瘧疾的地區,成為亞洲首個達成此成就的地區。這一成功不僅改善了公共衛生狀況,也為臺灣的社會經濟發展奠定了基礎。
雖然,DDT的使用在臺灣的瘧疾根除中取得了顯著成效,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對DDT的抗藥性問題逐漸浮現。某些瘧疾蚊對DDT產生了抗藥性,這使得防治工作面臨挑戰。此外,隨著環保意識的提高,DDT的使用在1970年代開始受到限制,許多國家逐步禁止其在農業中的使用。我國政府亦於1973年(民國62年)明令禁製銷售DDT, 台糖公司高雄農化廠同時停產。
除了生產DDT外,高雄農化廠也同時生產農藥和食用油。
以農藥來說,先後生產的農藥計有DDT、BHC、巴拉松、馬拉松、安特寧、大滅松、速滅松、阿特靈、稻納寶、好撲殺、2,4-D、亞脫淨、該草除、達有龍、巴拉割、殺鼠靈、磷化鋅等共二十餘種。供應台糖各農場及蔗農消費合作社所需農藥、殺蟲劑、殺鼠劑、殺草劑二十餘種。
1957年(民國46年)立全省各縣市經銷網,以「六角牌」商標暢銷全省。除供台糖公司自用農藥外,對外銷售供不應求。自從政府公布禁用DDT和BHC後,轉為製作台糖公司自用農藥,直接提供蔗農使用,對蔗作增產貢獻至大。
然而農藥事業日新月異,新藥不斷推出,後來台糖公司在與氰胺公司合作後,於1976年(民國65年)結束農化廠製造農藥業務, 將農藥設備遷至臺灣氰胺公司新豐工場,當時台糖公司擁有氰胺公司45%股權。
在提煉食用油方面,當初高雄農化廠設立的目的在撲滅病蟲害、增加農作物生產,改善公共衛生,不是以營利為目的,但為了自給自足計,1950年(民國39年),利用聯合國善後救濟總署所捐贈美金,向美國Allis Chamber公司最新式溶劑提油整套設備,在高雄農化廠設立黃豆提油工廠,生產能力為每日處理黃豆50公噸,1954年(民國43年)落成並開始生產,為我國第一座溶劑提油工場。(2017年衛生署溶劑提油的解釋:萃取法則是將原料組織破碎壓成片狀,蒸煮加熱後,再以熱的溶劑進行批式或連續式的萃取,該萃取法之效率較高,萃取油脂較為完整,依法可作為油脂萃取之溶劑為己烷,溶劑溶出油脂後再以加熱揮發、去除溶劑。食藥署已訂有「加工助劑衛生標準」,規範食用油脂萃取用途之溶劑及其殘留量。凡符合食安法及其相關規定產製之油脂,即可安心食用。)
農化廠製油工場設備包括備料、溶劑提油及精煉,並添置花生仁預壓機,故對一般植物油種籽 如黃豆、花生、米糠、菜籽 等均能提煉,每日可處理50公噸的原料。但因當時花產產量不多,米糠來源又分散,所以開工初期,常常斷斷續續,直至1959年(民國48年),奉准參加標購美援黃豆,始解決原 應問題。其特殊的產是1973年(民國62年)的「長壽沙拉油」,主要是在沙拉油中添加維他命A和E,品質精良,頗受消費者歡迎。
後來因為台糖公司擴大養豬業務,黃豆粉不足供應所需,於是又添購新設備,使農化廠每日處理黃豆的能力由50公噸提升到90公噸以上。但因為農化廠製油工場設備日趨陳舊,且為了配合台糖公司大養豬事業需要,於1975年(民國64年)在小港糖廠內籌建新工場一座,每日處理黃豆可達250公噸,1978年(民國67年)農化廠的製油設備遷併至小港廠,1979年(民國68年)正式生產,使每日處理黃豆能力從250噸提升至340噸。而小港廠所生產的沙拉油符合我國國標準及歐美標準,國內製油技術又向前邁進一步。
高雄農化廠是臺灣在戰後公共衛生與經濟發展中的重要基石。從生產DDT助力瘧疾根除,到推進農藥與食用油的技術革新,它的貢獻不僅改變了臺灣的農業與衛生環境,也為台糖公司多元化發展奠定了基礎。雖然隨著時代推進與環保意識抬頭,農化廠的設備和業務有所轉移而消失,但其歷史意義與技術成果無疑為臺灣貢獻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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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n.d.). 蚊香、蚊帳、DDT,那些年我們一起追殺的蚊子. Retrieved from https://collections.nmth.gov.tw/article.aspx?a=239
3. 臺灣史研究所. (2013年4月9日). 台灣瘧疾史. Retrieved from https://www.ihp.sinica.edu.tw/~medicine/medical/2013/program_4-9.html
4.台糖公司. (1986). 台糖四十年. 臺灣: 台糖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