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囉!大家好,我是阿牛哥,話說之前新聞有報導過,有中華民國的NGO組織,跟國際友人訪問聯合國的時候,被聯合國給拒絕進入了,畢竟我們中華民國,不是聯合國的會員國。但這就尷尬了!
我們臺灣的民主自由分數這麽高,但卻怎麼不是聯合國的會員國呢?那到底又該怎麼做,我們才能成為聯合國的會員國呢?那是不是一定要加入聯合國,才能算得上一個正常的國家呢?我們真的需要其他國家承認我們嗎?今天我們就來討論一下這個問題。
那首先我們就要來講一下,為什麼中華民國不是聯合國成員?畢竟中華民國不但是聯合國的創始國之一,而且還是五個常任理事國才對啊!其實從一開始,我們中華民國是中國代表,但後來因為美國,想要拉攏中共跟蘇聯對立,畢竟敵人的敵人就是朋友嘛!但要怎麼拉攏中共呢?
這時美國想到的辦法就是,讓中共政權可以在國際上,有一個名分、有一個地位。於是美國就把中華民國,在聯合國裡面的席次當作籌碼,來跟中共談判。最後結果你也知道的,我們成為大國利益交換下的犧牲品。但我們的先總統蔣公為了顧及顏面,說好聽一點是秉持著漢賊不兩立的原則,搶在聯合國決議之前,來貫徹這個意志,只要共匪還在的一天,我們中華民國就永遠不會妥協,搶先退出了聯合國,之後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通過以後,聯合國上代表中國的政權,中華民國就被中華人民共和國給取代了。這邊就先不講目前中共,還是用China的國號,而不是他們的PRC,在聯合國裡面進行會議。
一直以來,臺灣用「中華民國」的名義,推動重返聯合國的效果非常有限,也幾乎就是不可能的任務。於是臺灣獨立運動推動者,還有他們的支持者,就根據臺灣主權未定論,推動用「臺灣」的名義,來取代「中華民國」加入聯合國,在重返聯合國以外的選項作出行動,主張臺灣早就已經是一個,獨立於中國內政之外的政治實體了。用這樣的方式來爭取加入聯合國,在聯合國總務委員會裏面,推動以「中華民國(臺灣)」這樣一個整體,加入聯合國的辯論;也爭取友邦在聯合國裡面,幫「中華民國(臺灣)」發聲;爭取友邦聯名支持,「中華民國(臺灣)」加入聯合國。
而同一個時期,前總統陳水扁在參加美國,新世紀基金會所主持的,「與陳水扁總統對話視訊會議」。他向國際媒體明確表示:「臺灣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有意願與能力,履行聯合國憲章的義務,我們應該認真思考,以『台灣』的名義申請加入聯合國,以新會員國的身分重新提出申請,這是2300萬台灣人民,參與國際社會所做的最佳選擇。」歷經馬英九、蔡英文,現在是賴清德,但加入聯合國這件事,還是在原地踏步。那到底要怎麼樣,才能成為聯合國的會員國呢?
《聯合國憲章》規定:「凡愛好和平的國家,接受《聯合國憲章》所規定的義務,經過安全理事會推薦,再由聯合國大會決定,申請加入聯合國的國家,才能獲得聯合國會員國的資格。」這裡説的是國家,那怎樣才能獲得國家的認可呢?這個有機會我們再說。
但是《聯合國憲章》也規定,加入聯合國需要經過安全理事會推薦,還需要5個常任理事國,也就是中國、法國、俄羅斯聯邦、英國跟美國裡面,沒有任何一個國家投下反對票,才能通過接納新會員的建議。那如果我們想要申請加入聯合國,用現在代表著中華民國的政權加入,中共是一定會投下反對票的。所以這麼說,中華民國只要不繞開中共,就永遠沒有辦法加入聯合國。
這也是臺灣獨立運動,之所以會推動用「臺灣」的名義,取代「中華民國」加入聯合國的原因。但是瑞凡啊!你有沒有想過,就算是這樣,你還是繞不開中共啊!(彩條)
但臺灣至今也沒有推出自己的《獨立宣言》,讓自己拋棄中華民國的包袱,成為一個新的國家。那到底要怎麼樣才能成為一個新的國家呢?接下來我們就看看其他,通過《獨立宣言》來宣佈獨立的國家。
既然要來講《獨立宣言》的話,那我們就先來介紹一下,到底什麼是獨立宣言?獨立宣言是一個地區宣告獨立、成為主權國家主張的宣告。通常是宣告,脫離其他國家的部分或是全體領土,或是從一個更大的國家裡面分離出來。在其實在某些地區,發表獨立宣言以後,卻還是沒有辦法成功獨立,像是在原宗主國,還沒同意的情況下宣告獨立,沒有得到宗主國的外交承認,這些宣言又被稱為,「單方面獨立宣言」。
當然國際關係裡面,也是有承認這種單方面獨立宣言的。例如國際法庭在有關,科索沃獨立宣言的「諮詢意見」裡面,就宣告科索沃通過「單方面獨立宣言」,宣佈獨立並不違反國際法。那我們就來看看,科索沃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科索沃有90%的人口,都信奉伊斯蘭教的阿爾巴尼亞人,但是卻受到了,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聯邦共和國裡的,塞爾維亞的統治。科索沃的阿族人,就一直在尋求科索沃獨立,導致兩個民族的衝突愈演愈烈。1989年,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聯邦共和國撤銷了,科索沃社會主義自治省的地方自主權。結果沒過多久,南斯拉夫就自己先解體了。這個時候阿族就脫離了塞爾維亞,舉行「全民公投」,決定成立「科索沃共和國」,但是這最終引發了,大家可能都聽說過的科索沃戰爭。
1999年,聯合國安理會通過了,政治解決科索沃問題的第 1244號決議,重申當時的南聯盟,對科索沃地區擁有主權,要求所有聯合國會員國,充分尊重薩爾維亞的主權跟領土完整。科索沃由聯合國特派團來進行管理,北約領導的國際維和部隊,來提供安全保障;在法律上科索沃,還是塞爾維亞的領土,他的國際地位,就留給未來的各方協商。
2008年2月17日,科索沃議會通過了獨立宣言,宣佈脫離塞爾維亞獨立。各國在權衡之下,採取了不同的立場。美、英、法、德、意,先後承認了科索沃的獨立地位,並誓言支持新政府。俄羅斯、塞爾維亞、保加利亞、塞浦路斯等國,則是堅決反對,還有一部分的國家靜觀其變。
2010年7月22日,聯合國國際法院發表,關於科索沃單方面宣布獨立,是否符合國際法問題的諮詢意見,以10比4票認為,科索沃於2008年單方面宣布,從塞爾維亞獨立,並沒有違反國際法。這樣看科威特的獨立宣言,好像給了我們參考的樣子!但真的是這樣嗎?事實上的科索沃,在沒有得到宗主國的承認之前,根據聯合國憲章,它是沒辦法成為聯合國會員國的。我們再來看另外一個,通過獨立宣言成功的國家,也就是最近事情很多的巴勒斯坦。
話說1988年,巴勒斯坦的全國委員會,通過了《獨立宣言》,宣佈在巴勒斯坦的土地上建立,以耶路撒冷為首都的巴勒斯坦國。《獨立宣言》確認了巴勒斯坦,接受聯合國大會通過的,第181號巴以分治決議,宣言強調,巴勒斯坦是阿拉伯國家。發表巴勒斯坦獨立宣言以後,已經獲得了138個,聯合國的成員承認它建國了,但它的領土從贖罪日戰爭以後,就被以色列不同程度上的軍事佔領跟控制。
但這就是一個很長的故事了。簡單説巴勒斯坦地區,在一戰結束以後,就由國際聯盟交給了英國治理,這期間的歐洲、中東跟北非的猶太社群,陸續遷到了英屬巴勒斯坦託管地,開始引發當地阿族的抗爭。二戰以後,英國想結束託管,聯合國通過181號決議的分治方案,主張以分佈跟比例分別建立,猶太跟阿拉伯國家各一,也就是以色列跟巴勒斯坦。
第二年以色列,根據了這個決議宣佈建國,但巴勒斯坦卻遲遲沒有宣佈建國,主要是因為中東的這些阿拉伯國家,不希望自己的勢力範圍,有一個以色列民族存在,就用武力來支持巴勒斯坦佔領全境,等到全境都平定了以後,巴勒斯坦再來宣佈建國,就沒有以色列什麼事了。而以色列的這些周邊國家,在以色列宣佈建國的當天,就真的向以色列宣戰了,這一打就打了幾十年。但出乎意料的,這幾個國家聯合起來,但都被以色列給打趴了,甚至在1967年,六日戰爭爆發以後,以色列更擊退了埃及,還有約旦的軍隊,佔領了西岸跟加薩走廊。那我們的巴勒斯坦呢?它就在這些豬隊友的忽悠之下,失去了一個建國的機會,而它的領土也正在幾次戰爭裡面,只能下零零散散的聚居點了。
看到情況不妙,巴勒斯坦才趕緊在,1988年發表了獨立宣言。直到2011年,聯合國的下屬單位,教科文組織才通過投票表決,接納巴勒斯坦為該組織的正式會員。至於聯合國會員身份,就遭到美國跟以色列反對,只能以觀察員的身分加入。當然,聯合國的正式會員國,已經有超過70%承認,巴勒斯坦為獨立的國家。
不論是科索沃或是巴勒斯坦,都經歷種族衝突、戰爭、聯合國決議,甚至是聯合國託管、最後到獨立宣言這一系列的經歷,這個過程各自得到,超過100個國家的外交承認,但科索沃至今沒有加入聯合國,成為聯合國的成員。而巴勒斯坦在最近的衝突裡面,反而得到了更多的國家的承認,在今年5月的聯合國大會上,以143票贊成、9票反對、25票棄權通過決議,認定巴勒斯坦國符合《聯合國憲章》,規定的聯合國會員國資格,應被接納為聯合國的會員國。
一定要加入聯合國嗎?
回到我們的問題,那我們是不是一定要,成為聯合國的會員國呢?其實,就算不能加入也沒差。梵蒂岡夠有名了吧?但它在聯合國也只是觀察員而已。還有阿布哈茲、外德涅斯特、北塞浦路斯土耳其共和國,這三個被隔絕在國際社會以外的國家,他們自己管理自己領土,他們以符合「事實國家」的定義,在這個多元的國際社會裡面。雖然不被承認是一個國家,但他們就是獨立存在的。
他們跟周邊國家也有摩擦,尤其是夾在宗主國跟強權國家之間,他們就跟臺灣一樣,也面臨著兩難的選擇。雖然「事實國家」不受到國際承認,但這也並不妨礙他的人民,努力好扮演國際社會的一分子。
聯合國既不是國家、也不是政府,它其實沒有權力承認,一個新的主權國家,只有主權國家,可以承認另一個國家的主權。而聯合國作為一個,由國家之間組成的組織,它是可以接納一個新國家,成為它的會員國。而就算我們沒辦法加入聯合國,其實也不需要氣餒,畢竟我們只是沒辦法加入聯合國而已,還是可以加入其他國際組織。
而一個國家承不承認其他國家,通常代表它願不願意,跟這個新國家建立外交關係。也就是說建立外交關係,是承認一個國家的關鍵因素。就算沒有建立外交關係,其實也還是會有其他的經貿往來,所以你現在會覺得,邦交國對我們來說很重要嗎?而你會不會覺得那些,跟我們有經貿上的來往,但卻沒跟我們建交的國家,會不會有一點不夠意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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