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為單身的緣故,因此我可以到處尋花問柳
況且,各種交友軟體都能約得到對象
只要不是嫖就不違法,就像抽菸無罪,抽大麻有
那麼在各取所需的互動中「自由戀愛」發生關係
就不是嫖妓跟買春了
每次將歷程文記錄下來都被Facebook說
違反社群規範,說什麼鼓勵性行為
台灣性侵犯都判這麼輕,導致一堆人在違法性侵
又抓色情抓到讓人沒地方紓解
難道要每天在家尻槍,買JVID的影片嗎
告訴你,性愛有多美妙,性交跟作愛是有分別的
更何況,只是自己DIY,那感覺差太多了
這也就是為什麼女孩有男友了還出來約
男生有女友了還到外面找,都在尋求刺激
但回到文的一開始,因為我單身
再加上我約的都沒男友,所以一切都是正常的
冠冕堂皇的寫了300個多個字
要開始描述今晚這次的體驗歷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