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有趣,但有學校不想這樣解的議題。以下概念收錄在:《關心學生 竟然官司纏身》第284-285頁,歡迎參觀選購!
1、假設:原班導師A如果請假,請B擔任代理導師,這時候B可因代理導師而獲得多少費用呢??結論就是:會有兩筆錢
代理導師費+代理導師鐘點費
2、問題的是:那這兩筆費用由誰出?
(1)、代理導師費:
你我都知這是擔任導師的職務加給。對!就是那個少少的3000元,一天100元但是要包山包海的薄酬。
依據:《公立中小學教師給假期間或停聘之職務加給支給基準》、《公立中小學教師給假期間或停聘之職務加給支給基準支給方式補充說明表》。其中提到教師兼任導師請假期間,由執行該職務之代理人,自實際代理之日起支給導師加給。
B擔任代導期間,應該可從學校獲得代理導師的費用。
代理多久才有代理導師費?
完整的一天!!如少於一天8小時,B做功德。
(2)、代理導師鐘點費:
教師擔任導師時會減授四個鐘點,那專任代理導師時,他就是導師,應該也要減少四個鐘點。依據教育部101/11/06臺人(三)字第1010203979號函中所釋如下:
「行政院97年7月30日院授人給字第0970016004號函核定國民中小學專任教師代理導師職務期間之代理導師鐘點費計算基準,改依教師兼導師與專任教師每週授課之實際差距節數及其實際代理天數,發給代理導師鐘點費;至公立高級中等學校部分,業經行政院前揭101年10月25日函同意比照國民中小學規定支給,至所需經費由各主管機關優先由其自有財源籌措支應」
簡單結論:導師請假不用付給代理教師任何關於「因擔任導師的職務與減授鐘點」費用,是由學校支應「代理導師費」+「代理導師鐘點費」。
3、重點是,目前看起來請假是沒有分假別。
理由是:寒暑假期間「應到校而請假不到校」,也是要請假,而導師依規定請事、病假七天內不扣導師費,那可推論學校支付給代導師的相關費用,也是不分假別囉!
我記得有一個函釋也寫到不分假別的樣子,但找不到完整的正式函,所以想了想,還是用推論的方式來解釋不分假別好了。然後,按法規層級規定,校務會議內規是不能大於這些主管機關的函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