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圖由Gemini生成)
職涯初期先把技能、機會、薪資的重要性擺在熱情之上。
熱情可以在工作之餘培養,比如晚上、週末或副業。
慢慢把技能與熱情結合,重塑你的職涯。
成功與熱情可以共存,但需要主動培養。
我在〈該是時候淘汰「找一份你熱愛的工作」這句話了〉一文中曾提過:「找一份你熱愛的工作」的建議雖然出於善意,但它並非總是正確的道路,我們更不該把選擇其他路徑的人視為錯誤 ── 基於其他理由工作同樣充滿榮譽與尊嚴。
然而初入社會的年輕人遭遇到的現實情況卻是:所謂的「職場專家」要麼建議你忠於自己、尋找真正想做的事(而不要太在意收入),要麼就是建議你為了五斗米而「出賣」自己(放棄追尋自己的理想工作)。
問題是在沒有工作經驗的情況下,人們根本無法認識、評估一份工作所帶來的身心影響,更不可能知道工作帶來的「熱情」是什麼感覺。究竟面對這兩個看似極端的選擇是否有可能兼顧?以下就位讀者們編譯整理〈How to Love Your Job Even If You Don’t Love It Yet 〉這篇文章的內容,分享作者建議的策略。
💥第一步:先「出賣自己」
作者建議,在職涯早期應該選擇能培養技能的工作,選擇有導師、有明確發展軌跡和機會的工作,選擇能付房租、並為未來留有餘地的工作。
原因是年輕人還不知道自己會對什麼工作產生熱情 ── 這不是性格缺陷,只是缺乏接觸經驗。比起要求從一個尚未接觸過的工作產生熱情,更重要的是培養穩定性與工作能力。尤其在一個由人工智慧、自動化與產業變動重組的勞動市場,選擇一組耐用的技能,對很多人來說都是最重要的「保命之道」。
就以我為例,當年在父母的「軟硬兼施」之下放棄真正想讀的文學系、哲學系、心理學系等科系,而是屈從於「分數至上」這條職涯路(這應該是許多六年級生的共通經驗),心不甘情不願的成為醫師。
不過在缺乏其他謀生能力的現實條件下(這絕對是事實),在成為「逃兵」幾個月後(嘗試成為專職作家),我還是灰頭土臉的回到本行,至少先能養活自己再說。
可惜的是很多人都只停留在這個階段,忽略了更重要的下一個階段:先選擇穩定並不代表永遠放棄熱情。
💥下一步:持續尋找、培養熱情
這又可分成兩部份、兩個可能性思考。
首先是針對「工作」。即使先選擇「出賣自己」的工作,但隨著對工作的熟悉度、熟練度提高,熱情也有可能隨之出現。來源可能是因為工作中的成就感帶來的肯定,也可能是深入認識工作之後挖掘到其中的樂趣、發現它與自己的某些特質很適合。
其次是針對「生活」。不少人在白天從事養家活口的工作,晚上與週末則投入他們真正有熱情的事:寫作、藝術、網路、特殊興趣、冷門嗜好。
常見的錯誤心態是滿腦子只想著「如何帶來實質報酬」,而非尋找自己真心感興趣、願意投入的事物。
就以我為例,即使發現寫作根本養活不了自己(原因包括自己的實力、以及外在現實條件等),我也並沒有放棄成為作家的努力。包括前期創作長篇小說、後期涉足旅遊心理學等嘗試,都是在繁忙工作之餘所做的努力,也才會有機會進入下一個「融合」階段。
💥關鍵:將以上兩者融合
真正的轉捩點發生在工作上建立的「技能」,與你在工作之餘培養的「熱情」相互「碰撞」時,所產生的化學效應火花。
就以我為例:至今創作的兩部長篇小說中,都結合了許多與心理學、精神醫學相關的內容;所出版的四本實體書中,更是將多年身心科看診經驗結合到旅遊與生活,造就出其他作家難以複製、模仿的內容;這幾年在「方格子」網站發表的大量文字記錄,當然更是脫不了20年職涯中累積的體悟。
固然其中必定有「運氣」的成分在內(興趣、熱情正好能結合工作),但是換一個角度想:即使最終你在工作之餘感到熱情、全心投入的事物無法帶來實質收入,卻也已經幫助你調節情緒,讓你能夠維持(不得不從事的)工作、進而得以養家活口。
💥結論:不必在兩者之間選邊站
生涯起步的職業不必然是終生的職業,尤其在職場劇烈變動的AI時代。你不需要在務實與熱情之間做出終極選擇。最有成就感的工作者不是那些初出社會就找到完美工作的人,而是那些隨著時間與自己的努力逐步建立、修正、投入職涯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