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哥林多的長期停留與另一種建立方式 《使徒行傳》第十八章,讓敘事從辯論密集的公共舞台,轉入一座商業繁忙、文化混雜、道德爭議鮮明的城市——哥林多。
與雅典不同,這裡不是以哲學聞名的思想中心,而是一個需要長時間同住、同工、同忍耐的現實場域。福音在此不以驚奇取勝,而是透過穩定的生活節奏,逐步形成群體。建立,在這一章成為關鍵詞。
一、在日常中落腳:同業、同住、同行(徒18:1–4)保羅來到哥林多,遇見亞居拉與百基拉,因同作帳棚而同住、同工。白日勞作,安息日進會堂辯論,勸人歸主。
這一段敘事刻意淡化「使徒」的光環,轉而凸顯生活的結構。宣教並非總在聚光燈下展開,更多時候,是在共同勞動、彼此信任中累積理解。
福音在此以一種可持續的方式,進入城市的節奏。
二、同工的到來:事奉重心的調整(徒18:5)
西拉與提摩太自馬其頓來到,使保羅得以更專注於傳道。經文簡短,卻顯示事奉並非固定模式,而會隨著資源與同工的到位而調整。宣教的前進,常在團隊配搭中被重新校準。
三、張力的轉移:從會堂到群體(徒18:6–8)
當反對與毀謗加劇,保羅選擇離開會堂,轉而在提多‧猶士都家中聚會。會堂主管基利司布與全家信主,許多哥林多人也信而受洗。
這並非單向的斷裂,而是一個重心的移動——從原有宗教結構,轉向逐漸成形的信徒群體。福音在此找到新的承載空間。
四、夜間的確證:持續停留的理由(徒18:9–11)
主在夜間向保羅顯現,勉勵他不要懼怕,並應許在城中有許多屬神的人。保羅因此在哥林多住了一年零六個月,教導神的道。
這是全章的重要節點:停留不是偶然,而是回應神對時間的安排。建立,需要的不只是勇氣,也需要被肯定的耐心。
五、法律場域中的界線:信仰與秩序(徒18:12–17)
猶太人將保羅帶到亞該亞方伯迦流面前,控告他違背律法。迦流拒絕介入宗教爭議,認為這不屬於公共司法的範圍。
這一判決,為教會在羅馬體制下的存在,劃出一段相對安全的空間。福音在此不靠特權,而是在法律秩序中,獲得暫時的喘息。
六、離開與延續:回望與前行(徒18:18–23)
保羅在哥林多停留多日後離開,經過以弗所、凱撒利亞、安提阿,再次踏上旅程。這段行程看似過渡,卻顯示宣教並非線性推進,而是反覆連結、回訪與再出發。建立完成,並不意味關係中斷。
七、另一種補足:亞波羅的成長(徒18:24–28)
敘事最後轉向亞波羅——一位口才出眾、熟悉聖經,卻對福音理解尚未完整的傳道人。百基拉與亞居拉私下為他講解,使他在認識上得以補足。
這一段為本章作出深具意味的收束:教會的建立,不只在於開拓,也在於修正與成全。恩賜需要引導,熱心需要陪伴。
在時間中被建立的福音
《使徒行傳》第十八章逐步呈現:宣教可以從勞動與同住開始;事奉的節奏,會隨團隊而調整;建立群體,有時需要離開原有場域;神的應許,支持長期而安靜的停留;法律秩序,可能成為暫時的保護;教會的成熟,也包括對同工的補足。
在哥林多,福音沒有急著開花,卻在一年半的日常裡,悄然扎根。建立,並不總是可見的成就,卻常是時間所累積的信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