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就是『應該』生活在山野之間,以最低損耗的農牧漁獵生活方式,和大自然融為一體。」 上述想法不是必然的科學事實,這也是種意識形態,我於本文中將以「原住民自然主義」暫稱之。自然主義一詞有多種內涵,於此串接上「原住民」,只用於指上述的意識形態。 雖然許多人認為這是原住民美學的的極致,也是種道德正確,但,真的是這樣嗎?這樣真的對嗎? 不屬於都市 我過去的租屋處位於台北盆地的邊緣地帶,已都市化,除了工業區外,多半是老舊狹擠的公寓巷弄。在所屬里內居住了許多原住民,他們形成一個社群,常在下班之後的傍晚,在某主要道路的一條巷口邊,放個小烤架,圍個兩圈人,閒聊喝酒,直至深夜。 第二天一早經過時,那巷口已無殘跡。但到了下午時分,同一組人馬又慢慢冒出,相似的烤肉場景又再次出現。 這個原住民社群確實存在,也很活躍,但他們所擁有的公共空間,就是那個小小的街角。除此之外,這廣大街廓都是「漢人的空間」,存在許多漢人的聚會群體。 就在原住民巷口烤肉區斜對角,往巷內十來公尺,就是間宮廟,有批漢人同樣會在午晚時段於廟口集結。閒聊、唱歌,甚至和原住民社群遙相呼應,但兩團人馬並未結合。 穿過主要道路的另外一頭,是個不小的公園,有另外一群漢人長者固定盤據在其中,他們擺放了許多桌椅設備。相對暫時性的原住民的「烤肉區」,漢人的地盤都是永在性的。人不在時,東西會在。 講白話一點,漢人佔地為王,就是歷時的佔有,而原住民只是「借用」、「暫用」,甚至是「佔用」。 這些漢人群體會彼此串聯,產生聯合行動,並在宗教祭典時發揮作用,但原住民的群體則相對獨立、無根、自外於其他群體。雖然漢人群體和原住民群體尚能友善互動,但後者顯然較缺乏實體性,是「他者」。 但不論原漢,這些人都是當地的久居者,都是「現住民」。漢人把這當成家,原住民也認為這是漢人的家,但原住民似乎不認為這是自己的地盤,而漢人也不認為那巷口是原住民的地盤,更沒打算讓出或分享自己的固定交誼空間。有時一台貨車把那街角佔去,原住民的烤肉攤就會消失個幾天。他們並未流動到漢人的空間去。 這是局部地域的觀察,但這並非單一的現象。在台北盆地的邊緣地帶,或是台灣各地工業區外圍的住宅宿舍區,也存在許多類似的原住民社群,他們的確是一個社群,卻不被視為是永久的聚落。而這種「否定」有內外雙重的來源,不論是基於善意或惡意,原住民在美學上、道德上、實益上,常不被認為是都市的一部份。 因為總有人主張,原住民就「應該」在山林裡頭,過著「那樣」的傳統生活。但,為什麼? 17世紀歐洲人Caspar Schmalkalden筆下的福爾摩沙人/台灣原住民 Photo source: 維基共享 公有領域 漢人的選擇 看看漢人。台灣漢人在兩百年前,過著與現在全然不同的生活。這些漢人先民耕種水田,投資經濟作物,他們也想像自己的行動必須對應自然環境,否則就是「錯誤」的生存方式。 這種必然性不只是實益面的,也是道德與美學面的,有儒家思想的根基,也有道家的影響。這些漢人先民和原住民一樣有「自然主義」的意識形態,認定自己就是要與自然規律的運作綁在一起,順時變化,才能是完滿的。 這種自然主義意識形態在工業化時代受到打擊,台灣發展出新的經濟模式與生活模式,在現實生活中已無法對應自然運作。漢人對於生活的想像出現了多元價值標準,只有在構思終老場所,或打算建築現實樂園時,「自然主義」意識形態才會被挖出來參考。 在道德和美學上,當代漢人可以選擇在都市達到人生高峰,也可以在鄉村田園實踐自我,甚至是在山林之中靈性爆發。不管你選擇哪一種主義,你都還是漢人。漢人建構族群,是透過語言、共同記憶等等要素,或是更高階的價值意識形態,如「重教育」、「安穩」、「儲蓄」、「仁」、「慈悲」、「敬天」等等。 自縛與他縛 但原住民卻被綁在大自然中。自己綁著自己,漢人也將原住民綁在自然主義之中。原住民沒被「許可」有那麼多的選項,一個生活在都市中完全「西化」(注意,不是漢化)的原住民,會被認為失去了族群的認同。或許就是因為在他身上看不到「自然」。 這種「原住民自然主義」可能是源於惡意,也可能是善意。惡意,是基於歧視,為了將原住民邊緣化,讓他們無法影響到漢人。善意,則可能是認為「原住民的天性就是適合山林」,所以要讓他們回歸自己的本質。 漢人會把自身對於「高尚原始人」的浪漫想像安放到原住民身上,要他們回去「保留區」,過「適合他們本性的生活」;就像放生野性動物,讓牠們回到原棲地那樣。 但這只是用當代制度文明建構了一個名為「自然」的牢籠,用道德和美學要求原住民應該住在那個籠中。在族群文化崩解,失去意識形態主控權的狀況下,部份原住民也接受了這種古怪的自然主義詮釋。他們也認為在都市邊緣、窳漏地區居存的原住民社群是「暫時的」、「不穩定的」、「道德上錯誤的」。 這些夾擠在漢人之中的原住民社群,有些並不小,也不破碎,像三鶯部落、溪洲部落、青潭部落,卻也還是被認為是「錯誤」、「問題」,或至少是「暫時性」的。即便那是健全的都市社群,甚至這些社群的原住民也認為這是他們的「新自然」,但包括原漢在內的外人仍會擠壓他們,認為這不是原住民的應然。 他們要麼就被打散成為漢人社群的一部份,要麼就回去山林。一個都市的原住民社群是難以想像的,即便那社群明明就在眾人眼前。 本性 還是要問同樣的問題:原住民的本性,有包括「大自然山林」嗎?這之間的邏輯關係要如何建立? 依哲學中的「本性」(nature,請注意這個字也是「自然」,卻有不同的定義範圍)概念,無法在「原住民的本性」和「自然山林」之間建立必然的邏輯關係。「原住民」這概念也不必定包括「自然山林」在其中。相對來說,「自然山林」這個大框框,裡頭也不見得有「原住民」。兩者當然可以有交集,但也有與對方無關的部份。 你也無法證明原住民的基因、語言和特定的自然環境有什麼必然關係,甚至想證明有這種關聯性,就會產生倫理爭議。這很類似納粹對於人種區別的想像,是想把「現實狀況」和族群的「生理本質」硬拉來連結。這是倒因為果。 原住民族群之所以會住在自然山林,主要原因是生存競爭。有些原住民部落之所以在那,是他們佔領了那,並認為這種空間與生活模式是最有利生存的。有些部落則是被漢人或其他原住民族所逼迫,才流徙於斯。 但時代改變,過去的水田已支撐不起漢人的社群,那為何同樣的山林卻能支撐得起原住民的社群?就算是漢人的返鄉務農生活,也必須採用大量科技與現代經營模式,若強力主張原住民就是該過傳統的自然生活,只會進一步消弱他們的資源與權力,把他們從台灣社群中排除出去;他們不再是人,更像是由漢人豢養、監視的寵物,失去了人性。 覺得這講法太誇張?不妨作個思想實驗。如果你是個漢人,當你去拜訪原住民聚落中的朋友,發現村中都是歐風透天大洋房,家家客廳都擺了皮沙發和六十吋電視。你的想法是什麼? 「這一點都不原住民呀!忘本了嘛!」還是「哇你們村是種什麼這麼好賺?」 也許兩種都有。但如果你到了一個漢人聚落,發現村中都是歐風透天大洋房,家家客廳都擺了皮沙發和六十吋電視,你是否會說:「這一點都不漢人呀!忘本了嘛!」 就算會,我相信也比質疑原住民的比例要低上一大截。就算你沒有這種價值認知,你也知道多數人有什麼樣的偏見。 原住民自然主義是種宗教式的信念,沒有真正的憑依。漢人可以選擇在都市走一種洋人外殼、華人內裡的生活路徑,也可選擇回到農村當文青或農青。而原住民卻被逼得只有回到大自然,才是真正完滿。 為什麼?沒人回答的出來,也不可能有正面的回答,因為這是種沒有神,甚至也沒有教士的信仰。 17世紀歐洲人Caspar Schmalkalden筆下的漢人商人 Photo source: 維基共享 公有領域 都市中的原住民想像 不論是「刻版印象」或是「宗教情懷」,都把「原住民」這概念擠壓的過度扁薄。原住民應該這樣吃、應該這樣謀生、應該住在那裡。原住民真的就是「該」住在那裡嗎? 原住民的遷徙頻率,就口述史與客觀史料來看,並不見得比漢人低。即便是山區的原住民族,也在近兩三百年內有過群體移居的情形。 也別忘了獵槍。現在常強調原住民持獵槍、打獵維生的刻版印象,但那是「真」的傳統文化嗎?約三百年前,才有文獻記錄原住民開始持有獵槍。三百年,對於原住民社群來說,算是很久嗎?那之前幾千年的原住民,又是怎麼打獵?什麼才是傳統?什麼才是本性? 「原住民」這概念不見得需要核心的定義,就算硬找一個核心定義,也不見得是「自然主義」這種意識形態。可是以宗族價值,可以是藝術形式,可以是語言脈絡,也可以是共同記憶。擁有多元的核心價值,不會破壞原住民概念的穩定性,反而更能幫助原住民社群發展,對抗環境的變化。 換個角度來看,和「自然」觀念有矛盾的「都市」,也可以是原住民的永久家園,可以是部落的所在,也可以是原住民壯大繁盛的場所,更可以是創造新文化價值的空間。 原住民在都市中的生活,也不需要照漢人的模式。漢人只有過年節才是傳統模式,其他時間都是西式,原住民呢?當然也可以過著西式的生活,然後節慶拿來都市裡面硬辦。漢人的普渡,不也是直接在都市中封街、架棚、硬幹嗎?原住民幹嘛要退讓? 「漢人不會歡迎原住民的祭典吧?」你以為漢人就很歡迎普渡嗎? 原住民不是都市中的他者,不是現有文明的局外人,而是共同記憶的參與者,甚至也可以是主導者,前提就是別被「大自然」概念綁架。尤其是你根本搞不清楚自己是什麼,也搞不清楚「大自然」是什麼的時候。 延伸閱讀: 台灣人意識形態批判(一):一等國民測驗 台灣人意識形態批判(二):大屠殺想像 台灣人意識形態批判(三):節儉 《渣誌》:一人雜誌社 編輯:宅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