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講座由見域工作室主辦,文化部106年度青年村落文化行動競賽補助。邀請到「新竹市行人優先協會」發起人黃鈞銘先生前來分享經驗,包含他們為什麼希望推動改善新竹市的行人空間、又曾經經歷過什麼樣的困難,與未來大家可以怎麼做。
如何共創優質行人環境?
新竹市是一個相當年輕的城市,黃鈞銘先生也直言:「年紀越輕,對於行人環境的重視度越低」,優質行人環境的指標,包含通用、舒適、安全、無礙與連續。「通用」指的是適合所有市民,不管是肢體健全,或者短暫中風、或因車禍短期不良於行,都要可以舒適使用。若是路邊若有花台,不僅要考量美感,更要思考到小孩的高度,是否容易碰傷;又例如城市中有視障朋友,若安排複雜的鋪面景觀,反而不利於視障朋友活動。「舒適」則是指寬度、鋪面需要符合使用者需求,許多高齡者使用輪椅移動,凹凹凸凸的鋪面其實相當不友善,雖然這些朋友過去很少發聲,但也不能漠視他們的權利。
「暢通」即是要讓人行道連接為路網。「天府路旁目前大多是稻田,人行道設置後,使用率偏低。」黃鈞銘先生認為近年來設置的人行道,多在人口稀少的區域施工,對於人口稠密區面臨的行人空間問題有些緩不濟急,相當可惜。
新竹市行人優先協會成立於2004年,是全國第一個維護行人權益的公益團體,目前已經邁向第十四年。許多與公部門溝通、協調的經驗,也讓黃鈞銘先生逐漸了解這不是一個能夠一簇可及的議題,需要更多的時間溝通與凝聚共識,搭配組織的重整才能完善。「過去的經驗裡,我發現許多部門的本位主義相當重,無法換位思考,以致於無法有最好的結果。」黃鈞銘先生也發現,若由工務處執行行人道相關計畫,常常有「希望盡快做完、達成目標平方公里數」的想法,以致於採用簡單的工法、選則易執行的路段;若由都發處主導,就會融入景觀設計的想法,希望人行道上都有花圃或街道傢俱等,但也並非處處都適合擺放相關設施,兩個局處各有長處,卻無法整合,本位主義都很重。
改善行人環境的策略
黃鈞銘先生認為,改善行人環境,需要透過教育(Education)、交通工程設施(Engineering)與強力執法(Enforcement)。
強力執法
其中,「維護現有的人行環境」即是首要功課。讓更多人理解、意識到設置人行空間的益處,維持現有重要路段(包含中華路、東大路、光復路等)人行道的淨空與暢通是重要的。然而,目前改善行人環境並不是交通警察最主要的業績目標。黃鈞銘先生認為:「考試領導教學,如果警察的考核能更往『行人權益』走,那執法方向也會有所改變。警察部門可以加強教育警察與行人相關的法律、將維護行人權益列為警察績效指標,加強取締不禮讓行人或闖紅燈的汽機車、加強取締違法佔用騎樓與人行道等。」若能強力執法,相信新竹市將換然一新。
過去,曾有一位新竹地檢署檢察官許大偉先生,發現不少騎樓被隔、人行道被占,亂象叢生,決心整頓。於是鐵腕推動「清道專案」,和新竹市政府合作,一口氣告了公道五路、東大路一段等四十四戶違規商家和住戶。辦理期間,承辦人也接到不少抱怨電話,有民眾激動地說要告市長「瀆職」、甚至聲稱若拆掉違建,「要向市府求償」。雖然後來成功清除許多違建,但也可以看出,許多民眾並不自知佔用人行道已是違法行為,侵害市民權益。
交通工程設施
除了新設人行道,市區騎樓(如西大路、中山路、北大路、南大路等路段)的暢通、整平也是一項重要且效果卓著的工程。在過去的分享經驗中,許多人好奇地詢問,哪些道路應該優先改善人行環境?黃鈞銘先生認為即是由使用人數多的地方優先來施作,雖然最需要溝通、協調,也最能看出成效。
黃鈞銘先生也提及,其實市區也曾經有施作人行空間的討論,但還是需要充分的溝通、討論,偶爾主管單位也要扭轉思維、發揮魄力。曾有局處首長熱情邀約新竹市行人優先協會共同討論設置方法;也曾經聽過相關局處一級主管明示:「這個會得罪人,不能做,不要蓋人行道」。不管面臨什麼樣的狀況,黃鈞銘先生都不氣餒,他認為:「如果政府部門不夠重視,那一定是因為我們聲音不夠大聲,他們才忽略我們的想法。做社會觀念行銷,一定要保持樂觀的心態,才能走得長、堅持到市民意識覺醒」。
改善行人環境需要各局處整合與分工
過去,許多人直覺人行道是工務處或是都發處要「蓋出來」的想法並不符合實際狀況,改善行人環境,政府各單位要動起來。市長室要能帶領財政處尋找財源,交通處、都發處規劃,工務處擬定方式施工,警察局強力執法。
黃鈞銘先生也直言:「其他局處都會看風向,很被動,要有主事者主動整合。」因此,他提出行動策略,要求市長的施政目標應包含「建立完整且安全的行人環境」。包括要求市長組成改善行人環境的專案小組,並由副市長擔任召集人,要求交通處長須將行人設施與現有的交通系統整合等。另外,建議市政府在交通處或工務處底下設立「專責行人事務」的單位,將視野放大到「行人空間」的營造。(註:在許明財市長任內相關事項落在「工務處」下;目前於「交通處」底下。)
黃鈞銘先生也語重心長地表示,在現有體制下,公務員的升遷與預算執行的「效率」有關,卻跟政策「效果」無關,是有問題的:「各個處室做事都很有『效率』,但是對於市民來說卻沒有『效果』。新竹市每年都有拿到預算,但是人行道卻沒有擴張,因為大家一直在舊的人行道上作改善,但是因為新的人行道需要與既有店家做改善,需要溝通與規劃,因此沒有人願意大刀闊斧去執行。」
此外,政策的延續也是重要的。黃鈞銘先生直言:「換了市長,底下的官員也全換,所以很多東西沒有辦法累積,常常要重新來一遍。」童勝男擔任市長時期,曾經在舊城區劃設單行道,但是有非常大的反彈。「大同路是在許明財市長任內重新畫成雙向道……我在香港旅行的經驗是,如果做單行道,就要有全區的路網,對於全區店家才公平合理。」黃鈞銘先生也指出,並非是營業中的店家多就難以取得共識、不可能做單行道的規劃,台北市西門町可以做,新竹舊城區一定也可以做!
籌措改善行人環境的經費
執行計畫需要財源,黃鈞銘先生認為可設立改善全市行人環境的作業基金,並從停車費收入中提撥。此外也可以積極爭取內政部營建署《既有市區道路景觀與人行環境改善計畫》補助款。
交通處與都發處的應有作為
黃鈞銘先生表示:「一年台灣汽車增加30、40萬輛,不能因為大家反應沒有車位就到處蓋停車場,必須由人本的角度重新思考規劃,才是長遠之計」。在道路的設計規劃上應以行人與大眾運輸使用為優先,計畫道路設計時應加寬人行道、改善行人穿越道安全性,及人行道與大眾運輸場站的連接等等,逐步邁向一個行人友善的城市。
「行人空間」與「私有運具」需要平衡,在目前的狀況下,應鼓勵市民使用公車、單車與步行。因此提高大家使用大眾交通工具的誘因、降低使用私有運具的意願,例如:增加市公車的行駛路線與班次、提高市區公有停車場的停車費、停止後續的停車場興建計畫、整合公車與私人接駁巴士的行車資訊,並可藉由網路查詢等等。除此之外,延長行人綠燈秒數、縮減道路路幅至3米以下也更能友善都市中的行人。
一般市民可以怎麼做
希望有好的人行空間,不能單單仰賴政府由上而下的規劃。黃鈞銘先生也呼籲大家:「如果政府部門都不做事,就跟里長或選區議員反應。也可以透過社群軟體串連,宣揚理念,糾結同好」。走路環境是每一個市民應該關心的,從點到線到面,串連一個又一個社區,才能從小網變成大網!
目前,大多數人習慣使用汽機車為代步工具,因而無法看見走路的效益,一時之間也難以轉換概念。黃鈞銘先生也比喻:「習慣的改變很難,這個階段在物理學上就像『靜摩擦力』,但是就是要持續施力、加大力氣。如果台北做得到、高雄做得到,新竹一定也做得到」。內政部營建署有公佈相關排名,七八年前台灣各地人行空間都很不理想,但現在部分城市已小有成績,新竹卻還沒有趕上。
「大家常常出國,但是看到好的東西,很少學起來、落實。觀念這種東西的確是少數人先行,需要時間。從私人企業出來,做類似這樣NGO的事情,我學習到的其實是耐心。」黃鈞銘先生也勉勵大家,道阻且長,需要籌集更多的人、將議題推廣出去。
內容整理/吳君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