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每天都會散步,因為我每天都要帶狗狗散步,早晚各一次。散步不在乎時間的長短,亦不在乎路線的好壞,只在乎人的心境。好一個「散」字,散步不是為了強身健體,又不是為了放空自己,更不是為了滑手機,而是為了擁有一個獨處的空間,就算跟別人一起散步,都不是為了把握時間閒話家常,而是共同擁有不受騷擾的時空,是一種NON-TIME,可以從現實世界抽離,思考跟世界無關,卻十分重要的事情,例如人生、信仰。
早有研究顯示,走路能鍛鍊創造力,這把大腦比做肌肉,走這種動態激發有助創造的腦力,我的經驗是,創造力最好在漫無目的處境下被激發出來,那往往是最具潛力的創造性思維。散步時映入眼簾的景物,對我而言就是激發創意的素材。不少名人或許都在散步中想到許多做人治學的道理,哲學家盧梭、政治家曾國藩、文學家歌德都是散步一族。
我認為散步最好的時間,一個是日出前,另一個是黃昏。這兩個時候都有一瞬即逝的風光好看,瞬間的美是最美的,因為短暫、多變、流動。它用美感教會我變幻原是永恆這道理。研究同樣顯示了當環境改變,腦袋會更著力處理資訊,從而獲得更多想法。日本政府鼓勵人民到森林散步,稱之為「森林浴」,無論沐浴在森林,還是村落、海邊,甚至杳無人煙的巷弄,重點在於思想有沒有享受寧靜的浸浴。
讓我們多散步,在散步中做思想的SPA,畢竟散步是免費的、自由的,它不用入紙申請的,我們喜歡往哪裡走就往那裡走,在哪時走就在那個時候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