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爾與書友聊書,有時書友驚訝我對部份細節很熟悉。我總是老實招認,多讀補多忘。
「多讀補多忘」是民初書法篆刻名家王壯為的閒章。家人和我某次參觀台北故宮博物院,它是我印象最深的展品。那方石章並不大,陽刻篆文,另有文字說明,此印邊款尚有王壯為手跡及絕句:「過目雖多只益慚,健忘偏足抵貪婪。好書畢竟還應讀,釋卷優游也不堪。」此印顯然耗費王壯為不少心神精力,甚至為它寫詩,想必是得意之作。
我並非過目不忘的天才,首次閱讀一本書總是努力關注內容。然因智力平平,倘若只讀一遍,常常腦筋一片空白,不記得多少,等於沒讀過。必須反覆閱讀,才逐漸有一點心得。多讀不光是補多忘,亦為必然的學習方式。再說,多次閱讀同一本書,尤其是小說,往往每回都有新發現,察覺更多細節,儘管或與情節主線沒多少關聯,但整體感受很有趣。且熟悉細節,小說裡頭的種種,有時會在現實出現,於是與那本書的緣份就更深了。
「白羅喜歡蘑菇蛋捲耶。」
「之前我做蘑菇煎蛋時,你為何不說?」
「哎呀,我最近才看到嘛。」
家人認為,若早知白羅愛吃蘑菇蛋捲,他做這道菜之際就有趣多了,且吃起來更有滋味。
白羅是推理小說家阿嘉莎.克莉絲蒂筆下的名探。我對阿嘉莎.克莉絲蒂營造的情境相當著迷,卻不大欣賞蛋形頭、略嫌矯揉造作的白羅。喜歡某作家,卻未必接受她的主角,這對我來說並不矛盾。讀者對作品百分之百地傾心接受,喜悅滿滿,是一種難得的福氣。然而百分之八十的愛,雖濃度稍遜,惟不減真誠,這是我的選擇。不見得非要喜歡一個作家的全部,才叫喜歡。反覆閱讀之後,喜歡什麼、不喜歡什麼,就更清晰了。
重讀可能有機會對某書二見鍾情,這是給自己也給書籍第二次機會。以前看不下、不喜歡的書,或因環境不同,心境大異,再次閱讀突然愛上了也說不定,亦是另一種收穫。好書太多,永遠讀不完,與其為了一路追逐新書徒增焦慮,我寧願多讀補多忘,仔細、再三地閱讀手邊書籍,不追隨潮流,也不貪多。
時間精力畢竟有限,遵行多讀補多忘,涉獵必然較少,無可如何。我接受自己只是一般讀者,並不妄想「立德、立功、立言」。且所謂傳承文化的重擔,也輪不到市井小民如我來扛。閱讀只是個人的嗜好之一,讓自己愉快而已。閒時與書友交流一二,也就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