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來做事,少不免要和別人合作,一個人不可能做完所有的事,分工合作是十分重要,所謂團隊精神,互相補足,才能達到完滿。
古蛋身爲一個Senior Accountant,下面管著一個手下,就要為手下的工作負責。手下不給力,豬隊友,作爲主管,只能硬食,有冤無路訴。
同樣,古蛋身爲偉大GM的手下,某程度上,對他來説,我都是一個豬隊友。畢竟能力有限(會計方面),敏銳度不足,又吾Chur得,實在不算是一個好隊友,一個好兵。
我不喜歡別人拖後腿,同樣我不希望拖別人後腿。我真的很討厭自己成爲一個團隊裏最豬的一個,不是我不想努力,就是我全力以赴做到最好,以GM能接受的最低標準來看,還是屬於豬級數。如果把表現量化來計算,譬如店鋪M每月目標營業額為三百萬,平均一天要十萬,假設我的基本能力只能做五萬,就是開足摩打加班盡做都是八萬,還是無法達標,那麽我還會努力嗎?應該說,努力有用嗎?
在商言商,不是多勞多得就成,不是你肯做肯搏就得,出來做事要講求效率,在有限的時間裏不容許你慢慢做。偉大的GM和以前的行政總厨相比,兩者對速度的要求,就是子彈火車和木頭車的速度比對,爲了配合偉大的GM,古蛋只能加快速度,不得不先放棄對“殼”的執著,沒有時間慢慢做mapping,只好硬揼park左個數先,一旦要改數,那就噩夢了,每次改數幾乎都要從頭對過。
工作真的永遠做不完,只能說每個月能夠做好目標要求做好的事情已經很不錯,如果有些什麽是不緊急的話,就等下回得閑才慢慢做吧。問題是,有什麽是不緊急的嗎?月結我要處理,找數給供應商我要負責核對,同下面鋪頭經理核對銷售額又是要緊急處理,連審計那邊也催我交數了,我可以Say No嗎?
成功,永遠沒有捷徑,沒有辛勞的汗水,哪有成功的淚水?可是,要成功,就要揾命博,拼消耗。以消耗生命為代價,又值不值得?君不見高堂明鏡悲脫髮,只不過是一個月左右,脫髮的訊號,讓古蛋不得不反思堅持下去的理由。
不是沒有想過辭職,只不過,離開這裏,又能去哪裏?天大地大,就是容不下一個古蛋。
如果轉工能夠解決問題,我老早就轉了。根本問題是,我不肯花心思在工作裏,不肯的原因是不值得。有人說人的潛能是無限大的,正如那些明朝末年的小兵小將一樣,只要給我一個足夠的理由,要我把皇帝老子抽出來騎著打也可以。
問題是,當偉大的GM根本覺得我所付出的是理所當然,不達標不是他要求太高,反而是---少年,你太差勁了,新畢業的都比你強,那麽,不論如何努力,都是枉然。沒法了,標準差太遠,要追數就要博老命,那時候追到又如何,頭髮掉光了不是問題,問題是,補償足夠嗎?
曾經看過一套古惑仔電影,裏面有一句話大概就是說:
“每個人都會有一個價,爭在你出唔出得起錢。”
是的,假設某君月入十萬大元,某天有人肯給他一百萬元做某些事,哪怕有點踩界,那他就會想,如果不是太違心的話,那就做吧,畢竟是十個月的人工,博得過。
再進一步,假設要他做明顯違法的事情,那不好意思,一百萬不夠,不值得。那麽,如果一百萬不夠,那麽二百萬又怎樣?三百萬?五百萬?甚至一千萬?
好了,靈魂的拷問來了,爲了一千萬,一百個月的工資,計起來差不多成十年的工資呀,大佬,做不做?做,大不了坐牢。。。在猶豫之際,好吧,一千萬不做,那一億又怎樣?天,做一輩子奴隸也賺不到這個數字,成交!哪怕就是明天要坐牢也做,可能一輩子就只有這麽一次機會,盡地一鋪,就當自己去拍攝一套真人版鐵窗邊緣,出返來就不用愁。
返回正題,偉大的GM要買起我條命,要我達標,可以,不是要我做什麽違法的事,代價是要勞心勞力掉頭髮,這樣消耗生命,換來的是得果三萬幾一個月,我哪怕再不濟,條命也不只這個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