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的主張大概如下。雖然AT&T與時代華納分屬不同產業,但是雙方合併之後,在影視內容產業,將創造出一個「從最上游整合到最下游」的超大型一站式服務。在傳統的有線電視頻道方面,首先受到衝擊的將是各地的系統業者,因為時代華納有了AT&T的衛星電視系統DirecTV和串流平台做為靠山,熱門頻道的授權談判中,可以從系統業者身上榨取出更多利潤,以免「剪線潮」進一步發展,讓收視戶轉向網路串流。在這個邏輯下,如果系統業者必須繳更多授權金給合併後的時代華納,則「羊毛出在羊身上」,消費者每月應繳的有線電視系統費用大概也會水漲船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