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筆記 2023.6.17
#享有與擁有
回到老家租屋休養一年多後,繼續詩與遠方之旅,到各地散播我的教育理念和傳承教學經驗,也繼續我的旅行、拍照和寫作。以大地為家,讓這顆活躍的靈魂,繼續行走在人間,遇見每個美麗的地方。
二次貴州行回來後,準備搬家,到另一個不同風景的住處,有人問我:為甚麼要搬家?童年從宜蘭搬到台北,師專畢業後,到南投教書五年,再回宜蘭,後來因為辦學,就開始幾乎每二、三年搬一次家。
從來沒有自己的房子,也不用擁有,處處是家,到處為家。 星雲大師說:享有不一定要擁有。不習慣被一間小屋束縛,喜歡到不同地方,體會不同的生活,所以這一生,至少住過十幾個不同的地方。
身體微恙後,更能體會,所有東西,都無法永遠擁有。自己的身體,所有的東西,包括自己的家人,伴侶,都不可能永遠存在的。人生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過好每一天,懂得斷離捨,生活會更自在。
昨天參加讀書會,看到一句話:植物教我們的事:不斷死亡與重生,過程向陽、求生、鮮豔、美麗、正面思考。人的一生也是如此,必然經過死亡與重生,但過程卻要永遠保持正向思考,讓自己生命更多采多姿。
房子是身外之物,不必擁有,也不可能永遠擁有,那就讓自己更自在,四處為家,處處是家。到任何你喜愛的地方,做一朵雲,飄過藍天、大海、高山和平原,優游自在,歡喜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