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兩天,我都窩在四號家,抽菸、喝酒、做愛。他沒有多問或多說什麼,只是有時會用擔憂的眼神看著我,我會靠過去吻他。
隔兩天,我陪他去看兒子,他包了一大包紅包給他。
之後的兩個月,我處在一種恍惚的狀態中。我覺得除了工作需要,我的溫柔與善意只夠給予四號和W等人,對整個世界保持一種淡漠疏離;到W家的次數少了些,夜店也不去了。我一度冒出想要交男朋友的衝動,但我知道我只是想要找個人可以傷害、可以憎恨,便用僅存的良知克制自己。
我仍定期給四號野裸指示,定期找他聊天、上床,但我們都很有默契地守著不能跨過的線。有次我要他躺在公園,特寫他的無毛屌以及打手槍的畫面;但我發現我的心思馬上被拉走,便再也不下這個指令。
W有次問我要不要再找一隻狗,我跟他說:「還是你家小光或小夜要借我養?」
「你又養不好,我才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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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連假,我又去四號家窩了三天。家人曾問我有沒有要回家,我說沒空要工作。
第三天下午,我趴在床上,他幫我按摩時問:
「KIRA,你要不要乾脆住下來。反正我家還有一間空房間。」
「怎麼?捨不得我回去喔?」
「沒啦,就,這樣可能比較方便。」
我翻身,把他抓過來抱住,說:「謝謝,可是不行。」
我吻了他一下,說:「現在這樣就夠了。」
他的眉毛很粗、很濃,眉頭皺起來時很溫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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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之後,我的功能似乎慢慢恢復,比較能閒聊、講垃圾話,又開始去夜店找人聊天、看別人玩狗。
六月初,四號和阿斌又找了一天一起野裸,這次找了一個人較少的露營區的角落,全程幾乎只穿著運動短褲(當然沒有內褲)拍下露營紀錄,以及在周圍各指定地點露出,和夜間在帳篷裡的性愛過程。沒有露營經驗的兩人各種笨拙的過程,則被剪成了幕後花絮。
這次W直接要阿斌整理好檔案後,做成單次販售─「不然一堆人在那邊看免費然後又私訊我,那不如先讓我賺一下。」
四號回來後,問我要不要跟他一起去露營(他特別強調第二次他應該會比較有經驗),但我想了一下就拒絕了。
我知道自己的生活僅是垂掛在懸崖邊,隨時可能再度墜下,但我也無能接受他人更多的善意,便只能讓自己隨風飄盪,享受著飛舞的幻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