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認定中信金、中信銀、台壽出現公司治理的重大缺失,將金控董事長、副董事長遭停職。
節錄金管會新聞稿,金管會對中信金控檢查時發現,⚠️中信金控及中信銀行對公司治理核有重大缺失,相關內部控制未能有效運作,且未善盡對子公司之管理,,並有礙健全經營之虞,爰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60條第16款規定核處新臺幣(以下同)3,000萬元罰鍰😱,併依同法第54條第1項規定核處予以糾正,,停止董事長顏○○執行董事職務6個月、停止副董事長陳○○執行董事職務1年,命該公司調降總經理陳○○每月月薪30%為期3個月、調降專門委員張○○112年度所有薪酬50%為期1年,併暫停該公司申請轉投資6個月(不含對原有轉投資事業之增資或因組織架構調整產生之原有轉投資事業股權移轉),👼屆期經本會認可改善情形後始得進行。
以前有位中信客戶在聊天,申請某些業務,需要提供財力資料、交易證明,以及遵守一些細節如交割日期,一板一眼,無法寬待,不然無法辦理。😄客戶打趣地說,高層隨便弄就可以,小老闆姓就要審核這麼仔細、嚴格,讓兩人莞爾一笑。
😏畢竟人家是”華”公司的,沒有辦法,如果沒有落實法紀和紀律,後面就容易出現你掩護我、我掩護你,全家就是你家、也是我家的情境。
想帶主廚還是推拿師,想帶的總是會帶的,只是明著帶,還是偷偷帶而已,金管會銀行局這邊,這次出手,應該會讓公司更注意公司治理。 https://www.fsc.gov.tw/ch/home.jsp?id=96&parentpath=0,2&mcustomize=news_view.jsp&dataserno=202308100002&aplistdn=ou=news,ou=multisite,ou=chinese,ou=ap_root,o=fsc,c=tw&dtable=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