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有三個富人,分別各有一顆如足球般大小而且一模一樣的夜明珠。
第一個富人將他的夜明珠很謹慎、保密的藏在屋裡的壁櫃裡。只有在夜深人靜、四下無人的時候才把它拿出來獨自欣賞。
第二個富人想把夜明珠賣了賺一大筆錢,於是他只讓願意出價的買家看,別人是不給看的。
第三個富人家裡經常是賓客盈門,而且每到夜裡總會聽到從他家裡傳出一陣陣驚嘆的歡笑和鼓掌聲。 原來歡笑和掌聲是富人不吝嗇的將夜明珠呈現在賓客面前,大家既是因為大開眼界也是對富人的大方分享的讚嘆。
有一次,這位富人的夥計不經意地感嘆地說:「要是我家鄉的老父老母能看到這顆夜明珠,那該有多好!」 富人聽到了,對夥計說:「可以呀!我安排某一天把夜明珠帶到你家鄉附近的縣城,你回家鄉去接妳的父母到縣城來,也通知鄉親朋友們一起來縣城看。」
於是這位夥計很高興的把這個好消息帶回家鄉,縣城的人也都知道了這個好消息。
在預定的日期,縣城聚集了許多人,有些是風聞此事從外地來做生意的,有些是來看夜明珠順便來旅遊的。不論是做買賣的、做餐飲的和客棧的生意都特別的好。大家也都是來這裡等著晚上一睹夜明珠的光彩。富人也藉這個機會做了好多生意。
太陽下山了,人群也漸漸聚集,大家都在期待夜明珠呈現的那一刻。
果然不負眾望,夜明珠的光彩博得大家的掌聲和讚嘆。大家都如願以償,覺得不虛此行。
人群中又有住在別的縣城的人和富人商量說:能否安排將夜明珠帶到我們縣城來。富人很爽快的答應了,於是又約好了日期。那情景是不難想像的。
"夜市 "就是這麼來的。
「真的假的?」
「你說呢?」
故事還沒完。有一天這三個富人的夜明珠很巧合的都失竊了,他們也都向官府報了案。大家都耳聞此事,議論紛紛。
過了幾天有人在垃圾場裡發現了其中的一顆,趕緊將它送到官府去。 但是這顆夜明珠究竟是誰的呢?官府的縣太爺不敢大意,於是升堂將三位失主找來問:「有誰能幫你們證明這顆夜明珠是屬於你的?」
第一位富人,除了他自己或許他的家人也知道他有一顆夜明珠,他是無從找別人來幫他證明的。
第二位富人找來曾經看過他的夜明珠的買家幫他證明。那位買家對縣太爺說:「我的確見過這位大爺的夜明珠,但是當時我們沒有成交,之後我也沒再有機會見到他的夜明珠,他是不是已經將夜明珠賣給別人我就不得而知了。」
接著縣太爺問第三位富人,富人還沒有回答,就聽見在一旁看熱鬧的人群此起彼落的喊著:「我見過!我見過這位大爺的夜明珠!這顆夜明珠是這位大爺的。」
縣太爺其實也是明知故問,自然地就把夜明珠判給了第三位富人。樂於分享的人果然是有福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