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有規劃每個月與每年的消費預算,主要目的是控制自己的消費在合理範圍內,其次也可以知道自己每年需要多少生活費,收入扣掉生活費後可以剩下多少錢用來存錢或投資。
但其實生活需求的變化很大,有時候某個月會突然多一筆無法避免的花費,譬如某樣東西遺失或壞了,必須要重新購買,有時候會突然多一個友人邀約的聚餐或娛樂活動,參加了這一場可能就會超過當月預算。
如果當月的花費會超過預算,我會先評估一下這個聚會是否機會難得一定要參加,如果是滿頻繁見面的朋友邀約,錯過這次,其實很快也會有下一次機會,這次我可能就會先婉拒。
如果是難得碰面的朋友邀約,或是要去的活動機會難得,錯過這次就不知道何時才能再有機會了,我很可能就會選擇參加,然後從下個月的預算裡面扣掉,只要兩個月的花費能控制在兩個月的總預算內,也算是過關了。
最自我放縱的算法,就是每個月彼此相互補貼,不追求每個月的花費都控制在預算內,只要一整年12個月的花費控制在12個月的預算總合內就可以了,這樣生活花費就比較有彈性,也不違背整年的預算規劃。
但如果是突然難得的旅遊邀約,可能一次花費就是要5萬、10萬塊,勢必會超過一整年的預算規劃,無法控制在這一整年內的預算總和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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