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區監理所、嘉義市監理站於10/24借用嘉義市殯葬管理所「懷德堂」,並與嘉義市交通隊、南華大學生死學系,透過哀悼5年來因酒駕喪命的民眾之名義。開設酒駕再犯班講習,要求酒駕累犯到場觀看火化場、撿骨室等設施。到班學員各個神色凝重,無非是場震撼教育。這件事也讓我想起當年台北市議員何志偉拋出的酒駕累犯洗大體罰則。
任何帶有爭議性的議題都能透過辯論去做分析,讓酒駕者洗大體當然也有正方與反方,先來看看正方的說法吧。
說到酒駕犯洗大體,目前執行得最徹底的當屬美國加州及泰國了。為了遏止酒駕,會直接將酒駕累犯送到太平間洗大體。絕大多數的酒駕者會因為恐懼而不敢再犯。另一方面不少酒駕累犯都是開著名貴超跑的富豪,不痛不癢的罰金根本無法遏止酒駕歪風。再者清洗逝者的遺體也能讓酒駕者了解尊重生命的重要性。
在討論反方的說法之前,我們先來拆解遺體清洗四個字的意思。聽到遺體清洗四個字,你可能會覺得就是簡單的用水沖洗遺體,了不起再化個淡妝就完成了。
大錯特錯,遺體清洗的流程比上述內容複雜數倍。要知道台灣的習俗會在人往生後為逝者誦經助念,這流程可長達8小時之久。等到助念完再送去清洗時,遺體早已進入發臭腐敗的狀態。更何況有些臨終前實施無效急救醫療的遺體狀況更差,可能有身體浮腫骨骼脆化等問題。沒有任何專業知識的酒駕累犯一旦施力不當就可能造成遺體損傷。反思一下這樣的狀況究竟是在處罰犯人還是懲罰逝者呢?
除了專業度的問題外,讓酒駕犯清洗遺體更是對專職洗大體工作者的污辱。試想如果政府把你的專業工作當成一種懲處手段,作何感想呢?更何況清洗遺體是需要考試獲取證照的,每個步驟每個流程都有其細節。此外台灣的殯葬量能隨著進入超高齡社會已經嚴重不足,三天兩頭派酒駕犯去洗大體,還需要人在旁監督,無疑是增添遺體清理人員的工作量。
站在專業人員以及醫學的角度分析後,還有一個絕對不可忽略的點。誰會希望讓自己的親人被酒駕犯清洗呢?失去親人本身就是件沉痛的事,雪上加霜的是摯愛親人的遺體還要給毫無專業度的酒駕累犯清洗。這無疑是對家屬的二次傷害,一旦弄傷遺體,又能找誰賠償?又該如何賠償呢?
酒駕當然讓人深惡痛絕,政府也該修法或用更嚴苛的懲罰來遏止酒駕。但在提出任何提案或議題之前或許該更冷靜的思考,別為了懲罰一群酒駕累犯而創造家屬、逝者以及專業人員三輸的局面。
飲酒過量,有害健康,嚴禁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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