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感悟 | 甘心獻上謹守遵行 Take Care to Keep All the Lord's Words
申命記23:21-23
你向耶和華─你的神許願,償還不可遲延;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必定向你追討,你不償還就有罪。你若不許願,倒無罪。你嘴裡所出的,就是你口中應許甘心所獻的,要照你向耶和華─你神所許的願謹守遵行。
詩50:14
你們要以感謝為祭獻與神,又要向至高者還你的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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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两段經文教導我們無論何種在口頭上向神的表白,不要以為說了就過去,神都聽在祂的耳中,記在祂的冊上。記著都要我們去把這些表白,許諾行動出來。今天我們常常在各類營會,小組和教會呼召有感動,無論向眾人站起來,或是內心默默向神表白:我願意離棄我的罪惡,願意單單仰望神。我願意緊緊跟隨神,讓神做我生命的主宰。我願意每天來到神的面前在神的話語上得到神的力量。我願意愛人如己,做在人的身上就是做在主的身上。我願意出去傳福音,成為神的使者,......。這些在神面前的許願,可以在我們的禱告中每天聽到,可是我們又有多少是按著我們的許願去做出來。
“神必定向你追討”不全是指上帝不放過許願而不還的人,而是神一一都記在祂那裡為的是將來面對神問我們時,讓我們看到自己是何等詭詐,何等言而無信,何等軟弱。這讓我想起《羅馬書》中保羅提到:我們若不來到神面前,我們就在罪中挾制,我們想做的卻做不出來,不想做的偏偏卻做了。詩50:14:“ 你們要以感謝為祭獻與神,又要向至高者還你的願”中告訴我們對神一切的許諾和承諾,神要的是我們願意擺上的心。當我們將自己的心完全敞開,靈裡面對面在祂跟前,其實我們的罪惡過犯就被祂挪去,許的願被償還就是這個意義。
神更加喜悅我們清潔無罪,心全然給祂敞開。這樣的事情不可延遲。所以,當我們以感恩的心來到神的面前,以敬拜的靈獻上我們自己時,神已經完全悅納我們。讓我們按照我們自己的剛硬和自己的私意不願來到祂的面前,或是人到面前心卻在周游世界,神必追究。我以前以為神很小氣,一點小事都不肯放過。現在我才明白,神為我們設定的一切表面上讓我們作難為難的條條框框,但實際上祂保護我們免於死亡的危險。
耶和華是讓人敬畏的神,憑信心和忠心為神去擺上才是真正的還願。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