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短篇小說【初戀不見得很美好,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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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不是繞了點路才能站在這裡 我們各憑勇氣[i]


臺灣人不說「北漂」,他們會用更多正向性的夢幻字眼,形容那些奔赴台北大都會的年輕人。

打從林強那首不滅金曲[ii]出現時,這就是種刻板印象,後來謝和弦的《台北台北》[iii]似要為這種情懷添點當代的市井氣息,卻始終抹不去中學生——一如過了四、五〇年代,就再也無從消弭「來來來,來台大;去去去,去美國」的迷思——對於這個未知的、繁華的、可期的城市,滿懷純粹到不諳世事的幻想與期待。

是啊,所以他們後來到底是怎麼走散的呢?

在只是個不紅的綜藝咖時,有回在捷運上,她習慣性戴著耳機,耳邊傳來懷舊女郎[iv]的纏綿曲目,讓她一時鬼迷心竅地想起這個問題,忍不住摀著口罩染濕眼眶。

 

-

 

那時年僅十七歲的她當然不是一個人北上,因為原本預想的藍圖裡,還有一個

他和她,不是傳統定義的青梅竹馬,他們出身於容易在旅遊攻略與地圖上被忽略、唯有選舉時會被大肆爭論屬於哪一派的沒落縣市。說是沒落,真提起繁榮也是清朝時期的事了。無法被縣誌上熠熠生輝的描述召喚,年輕一輩在接收報章媒體的台北觀點後,自是對遙遠、陌生卻又熟悉的首都心生嚮往,遑論從小在舒適圈裡眾星拱月的他倆。

因為所在很小,他們自小學就在同一所學校(聽說母親當時為了分到比較好的學區,甚至將她的戶口遷到一位遠房親戚名下),中學考上了同一所國中的資優班,高中分道揚鑣,分別進入縣內最好的高中和女中。最後是口頭約定,也純屬巧合,兜兜繞繞間又考上了同一所大學。

單以學術競爭力的綜合評估,那所大學的排名不前不後,他倆選擇的科系不好不壞,唯一可取的是,它位落於台北。

無線電視頻道都能見到的素人歌唱比賽、假日連播的都會偶像劇、新聞輪播的攝影棚……無一不出於這個變化萬千的城市,它可以充滿感性,也可以被藝文活動的知性填滿;最重要的是,它從來不匱乏理性。

楊德昌電影裏頭的台北,其實很真實,但不知為何,那時一心想涉足演藝圈的她,卻從來沒有認真看過《恐怖分子》[v]。後見之明,興許是她從未認真認識過這個城市。

年少的他們擁有青春,也毫不憐惜地揮霍青春。外頭的世界就像祖先亟欲闖蕩的廣袤海洋,讓他們一個個摩拳擦掌,魯莽得過分的期盼也不知是否做好終將失望的準備。

也是,即便最基礎的常態分析說明了倖存者偏誤的簡單道理,但時值大好年華,誰不認為自己會是故事的主角?就像彼時,刻意不說母語偽作都市人的她,和揹著高中打工買來的便宜吉他、自以為具浪子風情的他。

然而,人生不如電影戲劇化,何況便是電影,也有那句出了名的「我操,我操你媽的台北」[vi]

縱使在大學裡與一群志同道合的夥伴相遇,順理成章地組成樂團,在練團室租金居高不下、設備不足,以及經濟來源侷促的情況下,他在大三那年失去了一個決定以高普考為目標的團員,是個貝斯手。之後第二個、第三個也因畢業就業潮走了,獨留主唱兼吉他手的他和鼓手,自然只能淪落「解散」一途。

輾轉待過幾個小眾的搖滾樂團,他力求現場演出的機會,並盡力寫出能聽的母帶。但再怎麼說服自己是缺乏伯樂欣賞,這個時代的群眾都被《糖果傳奇》[vii]的響鈴洗腦了,影音平台上的觀賞人次不會騙人,而那些在首頁一點進去、炸得頭皮發麻的洗腦音符也不會。

社會不是三分鐘讀你一份備審資料的大學招生處,欠缺錢、權和實力的前提,在「吉他社社長」這行字上逗留三秒鐘的仁慈也不存在。再說,全國這麼多所高中的吉他社,你究竟又有哪裡特別了?

到底要一個才脫離校園的年輕人坦承自己不如想像中的有才華,不是一件易事,這種不如意,反倒成為他無法輕易鬆手的執念。他的靈魂無可避免的憤世嫉俗,他的軀體卻無法不食人間煙火。

他無法放棄,同時憎惡著一事無成的自己。口口聲聲說「為了夢想」,自導自演了一齣不畏辛勞也要咬緊牙根堅持下去的大戲,實際上不過是沒有勇氣、再用另一個十年追尋一個無法企及的夢想。

雖然相貌清麗,放眼娛樂圈倒也沒有特別吸睛的她,沒有比較幸運。

一開始她以為是模特兒的平面廣告,後來發現是在家樂福月刊上的發熱衣廣告;隨後她決定退而求其次,從配角做起,能接到的最好通告卻是在購物台搔首弄姿,微笑生硬的看板女郎;參與勞心勞力的外景節目時,除主持人慣性的鹹豬手之外、她只會在後製層層剪輯後,被網友打上「拉低智商搏出位的不知道是誰」的標籤。

他討厭收入與存在意識薄弱的自己,卻不曉得為何,對於她分外寬容。每回聽到她上的節目播了,他就如忠實的小粉絲將網路影片一幀一幀剪下有她的片段,尤其熱愛蒐集那種不用P圖就醜到可以轉職諧星的定格畫面,日常脅迫要在生日時放上她的臉書粉絲頁──但是後來,出現在動態上的,往往都是攝影機下、她難得要比其他女星都要好看的一幕。她出道的第一年,還曾經被他做的回顧影片弄哭。

為了彼此的星途,他們從未承認過兩人之間的關係。就像青少年時代,在放學鐘響後,他總會花半個小時牽著單車、徐行到人潮散盡的女中後門,等待繫著標誌性馬尾的她,揹著側背包笑盈盈地走出來。一雙金童玉女比肩走在前往補習班的路上,享受如六月的風般私密,微熱且曖昧不明的情竇初開。

她數度想過,如果當時他們能夠莽撞一點,乾脆地捅破那層紙,後來會不會為彼此更勇敢一點?

這個問題太難,對當時的他們是如此,現在亦是如此。況且,是她先與這種生活道別的。

在大學畢業的第二年,正確來說,是她接到第一張來自高中同學的喜帖時,她深刻地感覺到,自己不能再這樣過下去了。

無論是她,或他,都不能再可有可無地過下去了。

那時她在通告裡正好認識了一個從網路直播竄紅的小模,對方心不在焉地邊滑手機邊向她提了幾個東區的例行性派對,心裡指不定是想她一副乖乖牌樣,沒可能會出席,以至於後來在泳池趴碰上時,有意為難,領著連夜店舞曲明列的著裝規範[viii]都不懂的她,直奔派對核心人物的圈子,欲讓她因出糗而知難而退。孰知那場派對裡頭一個南方城市來的富二代聽她自我介紹是同鄉,反倒生了興趣,一來二往見她不排斥,理所當然地提出了圈內人都懂的交易。

接到對方滿是調笑的電話那一夜,她沒有入睡。基於ATM單日提領的最高上限金額,被跑趴折騰得日夜顛倒的她難得起了大清早,趕在銀行剛開門臨櫃提出了戶頭裡所有金額,滿面憔悴及種種不合理的言行舉止,險險被行員當作電話詐騙案的受害者。

勉強端著微笑從警員的盤問中脫身,她騎著小綿羊回到了兩人合租的公寓。前夜在酒吧兼職到凌晨兩三點,他還在睡夢之中,似乎被大樓整修吵得不得安寧,他維持著用被子蒙住頭的姿勢,像極夜半害怕鬼怪驚擾的孩子。這讓她想起,以前遶境隊伍經過中學前的馬路時,他也是這樣,似要將自己與外界嘈雜隔絕成兩個空間,彎下身子護住雙耳;她在的時候,他會將她拉離看熱鬧的同學,在無人的走廊上、用雙手摀住她的耳朵。儘管她對沖天炮的尖利聲響沒有那麼反感,但從那與她耳廓相觸的掌溫,與面對面時他無從掩飾的皺眉,她未曾阻止對方堪稱雞婆的行徑。

這次就讓我雞婆一回吧。沒有暗自啜泣,她也覺得自己絕情到可悲,用超商點數換來的限量公仔,將一大摞紙鈔鎮在床頭櫃上後,她站在床邊環顧一周,入目皆是兩人生活的痕跡:牆上用可愛紙膠帶貼著從雜誌上剪下來的她、冰箱門用磁鐵壓著的水電費帳單、小陽台(其實只是窗戶往外延伸的一小截違章建築)上的衣衫因為陰雨綿綿始終透著潮意、小茶几上堆著吃到一半的湯麵與快要被時代淘汰的厚重筆記本、玄關永遠堆著一包不知何時會記得拿去丟的資源回收⋯⋯一切種種,都透露著某種亟欲修補的貧乏。

她是真的不知道,自己有沒有能耐修好那些東西

後來,她拖著上大學前為了北上、特別買的那只行李箱走了,順便丟了玄關的垃圾。


 

大概從共同好友口中聽到風聲,他沒有過問,估計是考慮到她的處境,只在逢年過節轉發一些群組裡瘋傳的罐頭訊息,完美詮釋了一位多年不見的中學同學。

而被先前求之不得的節目通告與戲份砸得措手不及,她直到很久之後,才輾轉從他人口中得知,即使有了那筆錢,半個月後他的樂團依舊遣散了。沒有經紀公司依傍,他不知經由什麼渠道睡了一個製作人,從藝名開始改頭換面,後來被包裝成一個家底乾淨的偶像型歌手,參加了幾個頗具關注度的選秀節目。便是老粉絲也僅能在串流平台上搜尋到,以前他在河岸音樂會的不插電演出,沒有什麼視覺系的妖魔鬼怪風,相對也沒有什麼足以落人口舌的黑歷史。

「原來平庸在這個年代也能成為一種優勢。」

若干年後的某一天,在片場拍戲的她收到了一封來自熟悉號碼的簡訊。內文沒頭沒尾,她讀了之後心裡莫名不安,卻謹守著友人的界線、只發了一句疏離且制式的「怎麼了」過去,隔兩日沒收到回覆,便刪了手機的通訊紀錄。

又過一周,她在與經紀公司一個以清涼扮相走紅的「師妹」的閒談中得知,在他的唱片發行日隔天,一個勢頭正好的獨立音樂人在社群媒體上意有所指、發文嘲諷「歌手呢,要是沒有自己(創作)的作品,那還稱得上是個歌手嗎」,連帶受了影響,周末收盤連五大金榜都沒進,砸了錢的高層很不滿意,若不是念在合約上白紙黑字寫清楚三年出三張唱片,也許就直接把人雪藏到合約到期了。

假設這世界按照反向人理論運行,那時因為一齣深夜偶像劇混得雲起風生,她也不免懷疑,是不是她悄聲無息偷走了他的幸運?就像是《愛情,兩好三壞》[ix]裏頭,以為自己把男主角的好運吸走的古怪女孩──

可惜,連戀愛的運氣都極為欠乏的她、怎麼可能會有妖怪小雪奮力一擊的勇氣?

張愛玲說:「生命是一襲華美的袍,爬滿了蚤子。[x]」她卻想,如果他們最初選的,就是那些連蝨蟲都嫌棄的洗白衣衫,是不是就不用一再、在深夜裡品茗寂寞嚙咬的苦楚?

她紅了五年,橫越二十出頭、人生中最好的五年。方始是黃金時段,本土劇裡一個出現三集的配角,劇情搭上那段時間討論度極高的社會新聞,賣命演出不巧穿幫,被眼尖的網友截圖放上論壇、做成一系列梗圖,意外混了個臉熟。之後傍上好金主,被塞入偶像劇參演一位人設討喜的女配角,毫不意外地一炮而紅。

冥冥之中,她兜兜轉轉又走上了少女時期渴望的那條路。

然而,不知是她中途已經繞得太遠、抑或得之所償的人總有著不自知的任性,她常感覺自己是童話裡被紅舞鞋迷惑的女孩,縱然蒙受困乏及疼痛之苦,一旦起舞就註定要背負著罪狀,不斷跳下去[xi]

最先捧她的富二代從兩人剛開始處著,就沒有掩飾過對火辣嫩模的喜好,對之後轉型優雅女伶的她,更近似一種他鄉遇故知的照拂,以至於她真正忙起來時也沒多作糾纏,自顧自地和夜店妹打得火熱。

在她因電視劇的固定戲路,陷入必然的瓶頸期時,她發現盯著官方帳號上一排彷彿拓印出來的甜美笑容,居然會心生噁心感,一度以為自己沒有救了。直白地說,她絕對不是稱職的包養關係乙方,倘若雙方角色對調,她都不確定自己有無那麼寬闊的心胸,將一筆大錢投資在無數獨守空閨的夜晚──儘管他們心知肚明,那個富二代才不是那麼守規矩的人,他們也從未許諾要為對方守身如玉──饒是不談日久生情那一通鬼話,在美貌被視為滯銷品的年代,她的態度也堪稱冷漠,甚至勢利。就在所有人,包括她自己,都認為她會被打入冷宮、一腳踹開時,操著一口台灣國語的富二代卻找上了門。倒不是偶像劇裡包養出真愛的荒誕劇碼,令人意外地,富二代以一個平等的姿態,將她帶進了朋友圈。

當她被引見到某個商二代面前,見對方眼裡毫不遮掩的殷勤時,她就明白了這一番大張旗鼓所求為何。

望著青年完全不符合她審美的內雙,她溫婉一笑,從容地挽上了對方的臂彎。

於是,她從偶像劇小花成功轉戰大螢幕壁花,又從大螢幕的綠葉配角,轉而擔綱要角,幾年間不至於獲獎無數,出鏡率與普遍正面的評價,都使這一路走得順風順水。

最重要的是,這一切並非建立於一紙無法攤在明面上的契約,而是

連她都覺可笑,竟然真有人會愛上這一身日漸凋零的皮囊,與那些捏造出來的柔美性格。因此,當商二代在足以俯瞰整個台北夜景的高樓飯店裡,單膝下跪,向她掏出那個女孩夢寐以求的小方盒,落地窗對面的玻璃看板閃爍著一排「嫁給我,好嗎」時,她的內心居然除了尷尬之外,毫無波瀾。

如果這是戲劇片段,估計會被感動得一蹋糊塗的熟女少女們斥責:「冷血無情,狗養了那麼多年都會有感情,更何況人家對你那麼好」大眾常被他們這些名面上男女朋友稱號迷惑,究竟她不是少女漫畫裡不諳世事的勵志少女,商二代更不可能甘於淪為不求回報的深情男配,那些美好的想像終究是泡沫幻影,一如她面對對方這般大動作的示愛,也全無拒絕的話語權。

事隔多年後,當她回想起熱淚盈眶說出「我願意」的自己,大概也是近乎職業病的反射動作所致吧?

在再沒有人關心她到底喜歡什麼之後,她太習慣將自己包裝成觀眾會喜歡的樣子了

那天晚上,她藉口要回家知會故友及經紀人一眾這件事,沒有留宿,顯然在興頭上的商二代不疑有他,再三確認她可以自己回到住所便驅車出外到夜店,同玩得好的那群人喝了個爛醉。攔了三台計程車不停,她戴上口罩,從皮夾底層的暗袋抽出許久不用的悠遊卡與耳機,整了個白領通勤族扮相、久違地走入捷運站。

背靠在車廂門旁的欄杆聽1975樂團[xii]的音樂清單,她忽然想起,在高中聯展時翻唱過這個樂團的他。

十七、八歲的他們與現在相比,總是坦然一點,喜歡什麼就恨不得昭告全天下。他那時沉迷於八〇年代的搖滾樂,杜蘭杜蘭[xiii]和怪人合唱團[xiv]將一個英文學得不怎麼樣的高中生迷得神魂顛倒,偶然在串流平台的推薦音樂裡發現這個英倫樂團,就走火入魔般地瘋狂練習他們的歌,並且模仿主唱麥蒂,在學校的社團發表時操著不夠精確的英國腔耍了一把帥:「這首歌是關於《愛一個人》。」[xv]

語畢,還騷包地對台下的她眨眨眼。

年輕的他們沒有想過世界會這麼大,大得讓人如此無能為力。很多事情只有愛是不夠的,可憐的是,他們僅有的愛還是在這一路上逐漸喪盡的信仰,彷彿以身驗證的瑞斯丁娜[xvi]

捷運飛馳的聲響蓋過她的低聲哼唱,正好是他們都很喜歡的《強盜》。

但若你摘下你的面具
你會發現一切都變了、變了、變了樣……[xvii]

後見之明,比起校園電影,她的人生大抵更同於八點檔,拿一個最簡潔扼要的例子來說:婚十之八九是結不成的。

忘記從哪部電影看來這麼一句話,她深以為然:「每段關係裡,都有獨裁者。」[xviii]

許多人以為豪門的門當戶不對只針對財富上的懸殊,實際上,無論哪個族群都存在排外性,而擁有更多的人,本就有更多發號施令的權利與權力。這種線性關係是市儈了點,卻又可悲的屬於社會結構一環,組成這個巨獸的人們掩耳盜鈴地活著。憂愁者多,快樂者少,向來如是。

言情小說常以拿支票甩女主這一招,著墨富家拆散愛侶的粗糙手段,但錢能解決的多半是小事,遑論權力本身為人詬病的,正在於它多得是足以將人摧毀的腐敗[xix]

商二代在那一夜後沒有再出現在她面前,就連她的經紀人也隨一擁而上的負面新聞在生活中神隱。這場鬧劇的角色分配在蒼白的日子裡逐漸揭幕,原來撕下名牌的她是自以為能取代女主角的惡毒反派,那些閃亮的、燈火華然的、被華麗衣裳包裝的一切,從來就沒有真正接受她。

事過境遷,其實她不曾懷疑青年那時說出的「愛」。畢竟那類玩世不恭的人,本來就有不用負責任的特權,能有開口片刻的真心已然不易。

簽約公司的公關團隊在蝗蟲過境般的風暴裡偃旗息鼓,任憑她的聲望、她的工作、她的曝光度、她的依賴、她的信任、她的靈魂向下沉淪,最終成為棄子。

夜裡,他發來了簡訊,在所有人對她避之唯恐不及的時候,那聲「LINE」的提示音在空蕩的單人套房中格外清晰。他在內文第一次用上了「我覺得妳會喜歡」的主觀陳述,下方附了一個冷笑話。

她想了三天,這回直接打了電話過去。電話接通時,她才後知後覺發現根本沒有考慮到,對方是不是處於適合接這通電話的時機。經變壓器轉換,話筒那頭的聲線聽來乾巴巴的,他錯愕裡帶著不知所措,她多年來的高嶺之花設定,也使得對話幾度難以進行下去。就在她再度萌生了「是不是不該打這通電話」的念頭時,他放輕音量,小心翼翼地問:「所以,妳現在,嗯、快樂嗎?」

中學時讀宋詞,只覺那些文人煽情得可笑,她在這一刻卻徹底領悟到,何謂無語凝噎[xx]

那些遺憾的、無法名狀的憤怒的、用青春換來疼痛的、不勇敢的、繁瑣而支離破碎的她,像是在這一刻,重新拼湊出一個完整的她,像是十七歲得到大學錄取通知時、高興到丟臉得哭出來的她,猝不及防地掉下了眼淚。

兩人之間,剩下輕淺的呼吸聲。他沒有過問,沒有著急著掛電話,靜靜聽她抽著鼻子,時而衣服摩擦的細碎聲響體貼地告訴著她,他還在。

那夜,是她整整一個月裡第一次沒有失眠。

 

-

 

手機循環著《忠孝東路走九遍》[xxi],她低調退了房租,帶著身上僅有的現金,有意回老家避一段時間的風頭。對她這職業頗有微詞的父親幾年前過世了,母女連心這種難以用科學解釋的感應似乎真實存在,獨自在老家那棟舊公寓住著的母親,下班回家見到侷促坐在沙發上的她,只是淡然道:「冰箱裡有切好的蘋果,自己去拿出來吃。」

突然返家的她那晚只能和母親一道睡在主臥室,深夜時她被母親隱忍的啜泣聲驚醒,先是徬徨,隨後湊了上前,抱住生她育她的女子、沉默不語。

在一個平常日,她獨自到父親的塔位上香。骨灰甕上頭的照片是曾經年輕的、她不熟悉的父親,西裝筆挺,五官端正,神態輪廓與正色時的她有點相似。望著那張略嫌陌生的面容,她霎時無法自持地紅了眼眶。

眼窩滾燙的淚水沿著臉龐畫出不規則的弧線,她自知應該儘快離開、免得碰上麻煩,卻沒能將腳步挪動分毫,像個迷途的孩子,無助地杵在原地、用手背胡亂擦著臉龐,似要將眼裡的水珠如同瘀血般揉散。縱然沒化妝不會有妝花的疑慮,帶有鹽份的生理性淚水與鼻涕像是汛期的大水湧出,這番鼓搗下她仍不掩狼狽,直到有人將她一把帶入懷裡,並往她手裡塞了一包面紙。

「別叫,趕快擦一擦。」過大的兜帽之下,他放低的聲音令她立時安下心來,攤開手上被揉得皺巴巴的紙巾,大聲到可說是「賣力地」擤鼻子。

見他從兒時至今始終如一的嫌棄眼神,她自知不合時宜地笑了出來。

「你現在有女朋友嗎?男朋友?金主?砲友?」

「靠,妳在這裡問這種問題會不會太誇張?」他大驚失色,嚥了嚥口水,在她的凝視下面有難色地回答,「沒啦,都不是歌手了要什麼金主。我不是gay,沒錢哪來的女朋友。」

於是她牽起他的手,以當年來不及做的那樣,望向父親塔位的方向。

「爸,跟你介紹一下,」她側過頭看他,笑得如七月盛放的焰荷。「這是我以後想要一直在一起的人。」

從十五歲就是


-


他倆都不是具有經商頭腦的人,否則也不會因執迷燈紅酒綠世界的沉沒成本,丟掉了最好的時光。

幸而犧牲也並非毫無教訓,除了年近三十存摺上少得可憐的數字,他們總算學會了放手,繼而拾起那些、更有可能靠著努力完成的事。

當母親打開有著補丁痕跡的布包時,過世的父親的身分證在她視線內一閃而逝,只見母親緩緩從中拿出農會的存簿與印鑑,又安靜地將樸素的、甚至得以稱為「斑駁」的袋子拉上拉鍊,彷彿把珍藏的細碎回憶盡數封存其中,不輕易讓外頭的世道寒傖侵蝕。

後來,他們用存簿裡的那筆錢買了一台胖卡,三五日、二四六輪流在定點開張,賣手作餅乾、熱壓吐司與手沖咖啡,週一公休。

剛開始,需要與人群大量溝通的工作讓她卻步,時常戴著口罩悶頭苦幹,即便是機台運轉時,也極力迴避各種視線交流、好似要生生將吐司機用眼神戳穿,讓他哭笑不得,只得擔綱起跟顧客閒話家常的破冰角色。

約莫三個月後,兩人餐車逐漸從手忙腳亂步上軌道,他們有了固定時間光顧的常客──多半是退休者,因此才有餘裕在平常日點上一杯咖啡、坐在一旁河畔的長椅,慢悠悠地渡過晨間時光──工作節奏趨於平常,偶有忙亂也不致心煩,儘管進帳仍離要將車貸還完需要很長一段路,但她感覺,自己已經許久沒有那麼平靜了。

胖卡的其中一個駐點,落腳於附近小有名氣的山丘,是自行車與重機愛好者的熱門景點,在節假日尤其熱絡。

日上三竿,日照大到不適合在外遛踏之際,正是他們收工的時候。天光未明就起床備料的他們,此時往往精疲力竭,社交能量告罄,拉起可收式桌椅的雙臂疲軟、腳步困頓,不經意就會讓鋼製的桌腳在地上刮出嘈雜的尖叫,待小小的水泥空地回復如初,才將彼此重重拋上車子的前座。

接著,踩下離合器、啓動、打檔,前行。

一路上通常是寂靜無聲的,坐在副駕駛座的她會將窗戶開到最大,像個準備去遊樂園的孩子,將手臂與下巴靠在車門上,在順行下坡時,山澗的風會吹亂瀏海——在離開演藝圈後,她俐落地剪去了那頭留好多年的長髮。

然後,許久沒有拿起吉他的他,會隨著廣播或CD哼上幾首歌,不如少年時代的嗓音,帶著被盛夏烈日曬傷的餘熱。

在幾個轉彎處,耀眼的陽光會落上她的臉,照得她視線模糊,卻不想移動半分。

真好。她想。這樣就夠好。



FIN.


[i] 好樂團《把悲傷留在這裡》〈我們一樣可惜〉,二〇一八年。

[ii] 林強《向前走》專輯同名歌曲,一九九〇年。

[iii] 謝和弦《不需要裝乖》〈台北台北〉,二〇一五年。

[iv] 懷舊女郎(Lady A,前稱Lady Antebellum),是來自美國納許維爾的鄉村音樂組合,成立於二〇〇六年。

[v] 楊德昌《恐怖份子》,一九八六年。

[vi] 魏德聖《海角七號》,二〇〇八年。

[vii] 《Candy Crush Saga 糖果傳奇》是由英國網路遊戲公司King Digital開發的寶石方塊遊戲,擁有四億五千六百萬每月玩家。

[viii] 化用自凱蒂·佩芮(Katy Perry)《Teenage Dream 花漾年華》〈"California Gurls" 加州女孩〉,二〇一〇年。原文全句:「Daisy Dukes, Bikinis on top(火熱辣妹穿著小熱褲,還有身上的比基尼泳裝)。」

[ix] 九把刀《愛情,兩好三壞》,二〇〇七年。

[x] 張愛玲《天才夢》,一九四一年。

[xi] 漢斯·安徒生(Hans Andersen)《Nye Eventyr. Første Bind. Tredie Samling 新童話》《Danish: De røde sko 紅舞鞋》,一八四五年。

[xii] 1975樂團(The 1975)是來自英國曼徹斯特的流行搖滾樂團,成立於二〇〇二年。

[xiii] 杜蘭杜蘭(Duran Duran)是來自英國伯明罕的流行電音和新浪潮樂風樂團,成立於一九七八年。

[xiv] 怪人合唱團(The Cure),是來自英國克勞利的搖滾樂隊,成立於一九七六年。

[xv] 1975樂團(The 1975)《I Like It When You Sleep, for You Are So Beautiful yet So Unaware of It 突襲美夢》中收錄歌曲〈Loving Someone 愛一個人〉,故主唱麥蒂·希利(Matty Healy)在演唱會中的歌曲導言為:「This song is about 'loving someone.」

[xvi] 薩德侯爵(Marquis de Sade)《La Nouvelle Justine ou Les Malheurs de la vertu 瑞斯丁娜,或喻美德的不幸》。

[xvii] 1975樂團(The 1975)同名專輯《Robbers 強盜》,二〇一三年。原文全句:「But if you just take off your mask to find out that everything's gone wrong, wrong, wrong…」

[xviii] 金基德(김기덕)《일대일 一對一》,二〇一四年。

[xix] 化用阿克頓男爵(John Emerich Edward Dalberg-Acton,第一代阿克頓男爵)《Letter to Archbishop Mandell Creighton 致書信予曼德爾·克賴頓》,一八八七年。原文全句:「Power tends to corrupt, and absolute power corrupts absolutely.(權力使人腐化,絕對的權力使人絕對腐化。)」

[xx] 柳永《雨霖鈴·寒蟬淒切》,北宋。全文上片:「寒蟬淒切。對長亭晚,驟雨初歇。都門帳飲無緒,留戀處、蘭舟催發。執手相看淚眼,竟無語凝噎。念去去、千里煙波,暮靄沉沉楚天闊。」

[xxi] 動力火車《忠孝東路走九遍》同名歌曲,二〇〇一年。


〖作者的話〗

不是RPS,也無借鑒。

我對演藝圈並無憧憬或接觸,只是有時自媒體上見到名人生活的片段,總會忍不住想像那些人生的全貌可能是什麼樣子。

這故事最初是在七、八年前寫的,而他們的後來是在成書前幾個月才補上。儘管這些失敗者們沒有名字,他們模糊的形影總會在我腦中出現,像是久未聯繫的朋友,讓我想:不知道他們現在過得怎麼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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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阿拉穆罕默德菩薩天公伯啊,這太不公平了吧? 多數人聽潘恩說起那件事時,第一個反應都是「這傢伙在開玩笑(瘋了)吧」。 然而,再見他不似作偽、好像隱忍什麼的面色時,他們相信了六成,另外四成內心的懷疑論者,偶爾還是會忍不住冒出來:都二十一世紀了,怎麼可能有人出門一趟會玩到失蹤?而且還是個美國人耶?
她第一次發病是在中學時期,當時玩得比較好的朋友沒有惡意地給了她一個謔稱作「艾莉兒」,正是那個以絕美音色換來雙足的人魚公主。 只惜她不是擁有美好身姿的人魚,也不是嬌俏優雅的公主,只有每一步都走得艱辛的疼痛,不知道是不是像童話裡寫的痛如刀剮,但著實像被烈焰不留痕跡地輪番燒灼。
我撿到一顆被許過願的星星,在大約七、八年前的夏天。 說「撿到」或許不是太精確,因為那顆星的玻璃罩已經破了大半,更像是被蓄意破壞後丟棄,這可不常見,畢竟那是那個時代青少年必備的潮流配件——
——上帝阿拉穆罕默德菩薩天公伯啊,這太不公平了吧? 多數人聽潘恩說起那件事時,第一個反應都是「這傢伙在開玩笑(瘋了)吧」。 然而,再見他不似作偽、好像隱忍什麼的面色時,他們相信了六成,另外四成內心的懷疑論者,偶爾還是會忍不住冒出來:都二十一世紀了,怎麼可能有人出門一趟會玩到失蹤?而且還是個美國人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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