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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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自然狀態與戰爭狀態,洛克給出了一套和霍布斯截然不同的說法。他認為自然狀態是一種每個人平等的狀態,也認為在這個狀態中沒有人享有比其他人更多的權力。但有別於霍布斯認為這種狀態下人將無可比免地彼此戰爭,洛克強調了這種狀態裡,人的自由與理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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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時,霍布斯也指出,他並非要控訴人性,也沒有誇大這種人與人的爭鬥與不信任。但即便在和平時期,他也希望讀者思考這些問題:為什麼一個人外出旅行時會帶上武器與旅伴、為什麼返回家中要栓上門閂、甚至在家中,也會將擺放貴重物品的箱子上鎖。明明已經知道存在有法律和公權力,他為什麼會做這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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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布斯最為代表性的著作,即是《利維坦(Leviathan)》,在這本名著中,霍布斯給出和盧梭截然不同的,對自然狀態的想像。 霍布斯認為,在自然狀態中的人與人之間只是一種生存鬥爭關係,人們彼此仇視對方,都僅為自我保存的慾望而行動。這種鬥爭關係最終會演變成一種所有人對所有人的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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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以下簡稱《論人》)》開頭,盧梭便將不平等分成兩種: 「一種是我稱之為自然的或生理的不平等,因為它是自然所創建的,展現於年齡、健康、 身體體力、才智品質或精神的差別;另一種我們可以稱之為道德或政治的不平等。因為它是約定俗成的,經由人類同意下所建立的,或至少是授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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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開始這篇的重點之前,筆者想要先來談談盧梭(Rousseau)這個人本身。 盧梭雖然常被劃分為法國哲學家,但他是出生於日內瓦共和國。盧梭本身沒有受過正式的教育,十六歲時遠離故鄉,憑藉著自學和機遇,成功打入法國知識圈,當時和百科全書派(狄德羅、孔狄亞克等)有著良好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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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讀書會   上週我們談到民主制度產生與被執行的幾種「目的」,並且稍微思考了這兩種立論在多元與主流的拉扯中會怎麼樣闡述,今天將先回到一個較為基礎、原則性的討論:政府的合法/正當性來源,進以了解政府所扮演的角色存在著什麼樣的異同,並以此延伸看看整府在處理議題時,會站上什麼樣的角度與產生甚麼樣的作為,
致謝 微批 Paratext 刊登本文:https://paratext.hk/?p=3387 社會契約論是理解當代政治社會不可或缺的基礎,而這所特指的正是盧梭(J. J. Rousseau)的著作《社會契約論》。他對於霍布斯的萬人對萬人戰爭(bellum omnium contra 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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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謝 微批 Paratext 刊登本文:https://paratext.hk/?p=3288 17世紀前的政治哲學探討的是統治者的品格與德行,經由馬基維利的國家理性,加上布丹的主權概念,最後由霍布斯以個人主義式的社會契約建構出的「利維坦」,是現代國家—主權國家的原型,而這個主權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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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的故事是發生在一個小島上,出現的人物全部都是青少年(13歲左右)以及兒童(6歲左右),沒有時間,也沒有地點,人數也不詳,而這些具體的細節都不重要,因為這樣的模糊正是要襯托任何一個符合這被創造出條件的事物,都會有如故事中的發展。在一架飛機的失事中,小孩們四散在島上,以賴甫(Ralph)作為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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