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場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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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場誤會》是我斷斷續續寫的「故事性散文」,寫了一段時間之後,我發現我想要說的事情其實是一個很模糊的概念——關於一個人的存在價值和歸屬感——有點過於哲學式的命題,很難以自己真實的經歷去寫清楚,最後就漸漸變成像是故事的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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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7年,俄羅斯十月革命時(其實是新曆的11月)無產階級成功,猶太人離開了,有部分逃往中國,本來也只是借居,移民對他們而言都是迫於無奈。 同一年,卓别林拍了一部短片叫做《移民》(The Immigrant)——那是六月的片,早了十月革命半年——歐洲的移民和難民搭船到了紐約,看到自由女神像,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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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所當然的中國女人職業"~喜歡這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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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泊桑寫過一篇短篇提到一個荒謬的諾曼第人,再來我就只能想到安妮艾諾自述的族人,說著方言、不修邊幅、生活不太富裕,盡可能的勞動又經常是酒鬼,我理解中的諾曼人是偏紅頭髮、淺色眼睛,兩頰總是紅紅的,皮膚白皙,特別明顯的雀斑,就像安德烈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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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感來自於我看到阿爾及利亞籍的記者、作家Kamel Daoud提到他在巴黎最先注意到的是年輕情侶在地鐵出口處擁吻的畫面而非任何一座橋或是建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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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查前天在書展寄的包裹,已經送達我的城市了,二十分鐘前的狀態是「配送中」,期待今晚回家就會收到。其中有本我最掛念的書,購買當天在飯店翻閱了一下卻捨不得讀太多,隔天又帶去現場和其他書一起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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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作者與作品間的真偽是很難釐清的,寫作者很容易營造出一種人物設定,是文字自然給人的印象也可能是作者刻意為之。以我為例,就是傲慢或傲嬌吧?我並不排斥自我嘲諷,甚至經常會在文字中滲入,同時寫下不同系列文章用的是不同人設,就造成一種人格分裂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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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對於此事的發生最先會想到是不是自己哪裏錯了?難道自己給人一種輕浮可以被沒禮貌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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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易大帝中學讀書的盧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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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我更新此「專題」文章已將近兩個月,總有人以為我人正在巴黎,有些不好意思誤導讀者,我也不知道為什麼自己能夠拆解那許多小點又將其放大,變成一篇篇的文章,有時明明就是發生在一天的事或是從書上讀到的一個很小的細節,而我將其與巴黎連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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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曲給人的感覺真像作者!
喜歡閱讀文字,必須要是一個個字的讀。我會寫信,等待回信。他花了兩週寫成了一封信給我。「第一個週末完成內容,另一週的時間進行校稿」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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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較好奇的是,之後讀完這封信件的她,心境會是如何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