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有一個老師,他說要給予大家自由,所以在他的課堂不管秩序、待在座位上,自己決定要做什麼。結果,那門課是我覺得到目前人生中最浪費時間的課。我不是管不了自己,而是不能替其他人下決定,為何大吵大叫的同學要聽我的指令?我有什麼權力叫其他人要怎麼做? 當沒有基本限制的時候,其實是在侵害我的受教權還有傷害我的耳膜。我本可以看我喜歡的書,但太吵了頭都要痛起來了,最後只是處在噪音中什麼也做不了。自由如果沒有範圍,只會讓一部分的人侵害到別人的自由,一些人快樂,然後其他人痛苦。我覺得這跟法律允許人們自由行動,但不允許自由殺人差不多意思,大家的自由都是同等重要的。嘛,那時候的感觸,只是一些不同的意見供你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