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伯拉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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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伯拉罕得到以撒了,多麼珍貴親愛的獨生子啊,這是個長篇故事,從 創世紀013~創世紀023 已經細細的描述過了, 該來個圓滿結局吧?豈知:「神說,你帶著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往摩利亞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獻為燔祭。」(創 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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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伯拉罕終於從元配妻子生出兒子了,當時年紀剛好 100 歲,這無疑是重大的里程碑,我們再來回顧其蒙召以來的重要關卡。 旅程的起點,從拜偶像之地「迦勒底的吾珥」開始,榮耀的神向他顯現:「你要從你本地和你親族中出來,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使徒行傳 7:3)。這次呼召還未提到具體的應許,而亞伯拉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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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伯拉罕從那裏向南地遷去,住在加低斯和書珥之間,寄居在基拉耳。」(創 20:1) 這個「那裏」是指希伯崙,是亞伯拉罕與神交通,親密如朋友的地方,但不知什麼原因,他竟然向南地遷移了!原因不明,聖經沒寫,很可能是要表達出,這是亞伯拉罕出於自己的行動。南地一般的意思是較為安逸的地方,這種遷移神並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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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探討聖經中羅得的故事及其意義。羅得是亞伯拉罕的姪兒,雖有機會跟隨神,卻因被動和自私而逐漸墮落。他選擇居住在罪惡之城所多瑪,最終遭遇悲慘結局。然而,使徒彼得仍稱他為義人,顯示神的憐憫。文章警戒信徒不要輕忽神的救恩,應主動追求神,避免像羅得一樣失敗,以免在千年國遭受管教。最後勉勵信徒要警醒,堅持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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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描述了神在平凡的日子拜訪亞伯拉罕,這段寶貴的經歷強調了神與人的親密互動,以及亞伯拉罕信心和順服的表現。經歷了漫長的等待和考驗後,神加速了應許的實現,啟示亞伯拉罕成為神的朋友,展現了信仰的力量和生命改變的價值。全文探討了如何在日常生活中體驗與神的同在和交流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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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伯蘭年九十九歲的時候,耶和華向他顯現,對他說,我是全足的神;你要行在我面前,並且要完全;」(創 17:1) 為什麼要等到 99 歲?好久喔。 「我要與你立約,使你的後裔極其增多。」(創 17:1) 咦,這應許之福我想起來了,當時歡喜接受並相信時,還心中火熱呢,不過那是好久好久以前,經過歲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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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甲給亞伯蘭生以實瑪利的時候,亞伯蘭年八十六歲。亞伯蘭年九十九歲的時候,耶和華向他顯現,對他說,我是全足的神;你要行在我面前,並且要完全;」(創 16:16~17:1) 空白的 13 年!聖經用字很精簡,這個意思非常明顯,就是神不喜悅,生以實瑪利是一個錯誤,而且是大錯特錯,是對「全足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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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見識到了亞伯拉罕用 318 名家僕戰勝四王軍隊,真是勇猛無比;得勝後無所求,又顯得何等尊貴超越!這難道就是經歷的高峰?神的祝福能達到怎樣的程度?還有更高嗎?當然有的。 請看神起初呼召時說了什麼?「成為大國」「你的名為大」「使別人得福」(創 12:2)。之後到了迦南地再度顯現,講得更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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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伯蘭聽見他姪兒被擄去,就率領他家裏生養的精練壯丁三百一十八人,直追到但,便在夜間,自己同僕人分隊擊敗敵人,又追到大馬色北邊的何把,將一切財物奪回來,連他姪兒羅得和他的財物,以及婦女、人民也都奪回來。」(創 14:14~16) 318 人!可知敵人是誰?同盟的有四王「以攔王基大老瑪、戈印王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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