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伯拉罕終於從元配妻子生出兒子了,當時年紀剛好 100 歲,這無疑是重大的里程碑,我們再來回顧其蒙召以來的重要關卡。
旅程的起點,從拜偶像之地「迦勒底的吾珥」開始,榮耀的神向他顯現:「你要從你本地和你親族中出來,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使徒行傳 7:3)。這次呼召還未提到具體的應許,而亞伯拉罕可能遇到一些人情世故的問題,拖了許多時間才由父親的帶領下遷到哈蘭,這是蒙召之前的醞釀期,可說是拖拖拉拉,不乾不脆,從爸爸的名字他拉 (意逗留或延遲),和哥哥的名字哈蘭 (意枯乾) 而略知。在哈蘭不知道打混多久,才得到神的第二次呼召:「... 你要離開本地、親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我必使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使你的名為大;...」(創 12:1~2),這時亞伯拉罕才正式答應呼召,從哈蘭遷到迦南地,其中穿越了大河,真正表現出蒙召的決心,「成為大國」的應許隱含著後裔的意思。那時他 75 歲。其中這 25 年的歲月,以祭壇和帳篷為生活的寫照,歷經許多環境的考驗,都有神的訓練之手啊!
第三次耶和華神的顯現,在與羅得離別之後:「凡你所看見的一切地,我都要賜給你和你的後裔,直到永遠。」(創 13:15) 在此「後裔」這詞正式出現在應許內容中。
第四次的顯現,發生在從四王手中救回羅德後:「...亞伯蘭,你不要懼怕;我是你的盾牌,是你極大的賞賜。」(創 15:1) 這時候亞伯拉罕憋不住了,因為他的妻子從年輕開始就不能生育 (創 11:30),他存在已久的疑惑,很自然的反問回去:「...主耶和華啊,我快要去世了還沒有兒子,你還賜我什麼呢?...你沒有給我後裔;那在我家中的僕人,就是我的後裔。」(創 15:2~3) 信心之父的品格已經表現出來了,他沒有為自己求什麼,但他關心神的祝福沒有「載體」該怎麼辦?那就在家中培養一個僕人,還繼承家業吧!亞伯拉罕何等正直,他的領悟雖然不對,但這是因為「神沒有講清楚」,不能怪他啊。好在那試驗人心的神,總是循循善誘,逐步揭開啟示的亮光:「...這人必不成為你的後嗣;你本身將要生的,才是你的後嗣。」(創 15:4) 這還真絕,話不一次說清楚,神也沒說要醫治他妻子的不孕,那他到底要跟誰生啊?神要試驗他,還有得玩的呢!
第五次顯現,亞伯蘭 99 歲!這一次等了好久,可憐的亞伯拉罕不知道自己做錯了什麼,他在 86 歲就已經準備好一個「後裔」,就是他們夫妻同心合意設計的解決方案,讓亞伯蘭從「使女夏甲」生出「以實瑪利」,可以來承受神所應許的祝福,這樣幹得好吧?一等就是 13 年,這次應該會從神得到一個「Good Job」稱讚吧!沒想到神直接點名他那不孕的妻子:「我必賜福給她,也要使你從她得一個兒子。我必賜福給她,她也要作多國之母,必有多民的君王從她而出。」(創 17:16) 這簡直是挑戰他們的極限!「亞伯拉罕面伏於地笑了」(創 17:17) 實在相信不來,膽敢再表達一次意見:「願以實瑪利活在你面前。」(創 17:18)
第六次顯現,這次是在「帳棚口」乘涼時。這次來得好快,估計離上次的顯現只有幾個月以內。我覺得這時候,神比亞伯拉罕還要急了!神不僅來找亞伯拉罕,還特意問「你妻子在哪裡?」,再度鄭重確認:「明年這時後,我必回到你這裡;你的妻子撒拉必生一個兒子。」(創 18:10) 撒拉在帳棚內聽見了,跟她丈夫一樣的反應「心裡暗笑」。沒想到這個笑不是無傷大雅,神很認真:「撒拉為什麼笑,...,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嗎?」(創 18:13~14),這真是把她嚇了一跳。自從亞當墮落以來,神從來沒有這麼親切的與人對話了,這對夫婦經過了這麼多年的訓練,已經與神的心意漸漸合拍,甚至可以鬥嘴了,我想這時神的心是多麼喜悅啊!
終於進到今天的主題:「到神和亞伯拉罕約定的日期,就給亞伯拉罕生了一個兒子。...起名叫以撒。」(創 21:2~3) 那是多麼歡樂的時光。兒子順利的長大,在斷奶的日子,亞伯拉罕擺設盛大的筵席,這一切多麼的得來不易。身為新約的子民,要了解這歷史故事的鋪陳,神用先祖們的生命歲月演給我們看,是要啟示出何等的屬靈含義?我們是否需要生出「屬靈的孩子」!亞伯拉罕生出以撒,如何的一波三折,極端講究,我們屬靈的孩子,對神在今時代的經綸,也是一樣的重要。
原則上我們每天都在孕育一些東西,經過長時間的累積,總會在某些特定的時間「誕生」出一個較具體的成果,例如從一個學校畢業,一個專業或某種能力的養成,一段感情的成熟,或某種事業的成就等等,這樣的對比是合理的。有些成果如「僕人」根本與內在生命沒有關係,可能稱不上是孩子,價值不高,如亞伯拉罕在「第四次神的顯現」時所推薦的,立刻被否決了。有些如「以實瑪利」,孕育過程沒有經歷生命的變化,單靠自己的小聰明土法煉鋼,神也不喜歡,也許過程也很辛苦很努力,但這些辛苦更容易造成自以為是,更讓神傷腦筋,更厭惡更難處理!沒有得到明快的直接否決,反倒造成 13 年之久的長期「冷戰」,蹉跎了大量的光陰,如第五次顯現的間隔一樣那麼久。僅有少部分珍貴的生命美果,是在神面前蒙記念的,不靠著自己單靠著信心,支取恩典所產生的。而要擁有這一切的辨識力,似乎也無捷徑可循,也只有用生命歲月去經歷才會理解的。
也許我們經常「當局者迷」,好不容易得到一些成果卻不清楚生出的東西是什麼,那就可以進一步觀察他「長大」後的影響。「...撒拉看見埃及人夏甲給亞伯拉罕所生的兒子戲笑,就對亞伯拉罕說,你把這使女和兒子趕出去,因為這使女的兒子不可與我的兒子以撒,一同承受產業。」(創 21:9~10) 這使亞伯拉罕愁煩,因為影響是巨大的。一方面妾和他兒子會來嘲笑以撒,甚至逼迫!就如保羅親自把這段歷史作出屬靈的解釋:「...當時那按著肉體生的,怎樣逼迫了那按著靈生的,現在也是這樣。」(加拉太書 4:29) 所以若遭遇嘲笑和逼迫,應該以為正常,若否反而要警惕,自己所生的是不是不夠純正!
此外,正如以上經節所說,以撒的長大帶來另一個非常不合乎常理的結果:撒拉竟然要求把夏甲和她兒子趕出去,而神也同意並如此吩咐!想當初他們夫妻倆為後裔而煩惱時,利用了夏甲,這時候卻很不顧情面的把她趕出去,非常不厚道。豈不知神用這些不合理的行為告訴我們極重要的屬靈原則:屬肉體的成就,不管多好,都必須完全放棄,對付乾淨!所以千萬不要認為聖經只是一本勸人為善的道德書,它乃是啟示出神聖而奧秘的屬靈原則,天然的良善與粗鄙的罪一樣可惡。「亞伯拉罕清早起來,拿餅和一皮袋水,給了夏甲,搭在她的肩上,又把孩子交給她,打發她走。」(創 21:14) 真是情何以堪,雖然不捨,還是得順服!神聖原則一點都無法妥協,屬靈生命的成長,與憑藉肉體的行為,完全無法並存。
當真正的以撒出生在我們的生命中,必定帶來對自己過往行為的審判,「祂來了,就要為罪,為義,為審判,使世人知罪自責。」(約翰福音 16:8) 許多曾經努力過,自以為高尚的成就,都要一一道別,不需要依依不捨或十八相送,看清楚神的需要,勇敢的斷捨離吧。這些生命階段的各步驟,無法省略,就如亞伯拉罕的生命歷程中,神沒有省略以實瑪利的出生,也允許亞伯拉罕活在自己的天地 13 年之久,同樣的故事也發生在我們的靈命進程。所以,若沒有發生這種依依不捨的道別,也許我們的以撒,還在難產中,繼續經歷其中孕育的過程吧。
之後以撒長大的地方是在別是巴,意思是「盟誓的井」,因為這裡有一口井原本屬於亞伯拉罕,卻被外邦王亞比米勒的僕人霸佔了,亞伯拉罕用七隻母羊羔的代價贖回,並與亞比米勒立約互不侵犯,此後這口井成為他們安居享受的源頭。「亞伯拉罕在別是巴栽種了一顆垂絲柳樹,又在那裡呼求耶和華永遠之神的名。」(創 21:33)。這是一幅何等美麗的圖畫,很生動的豫表出基督救贖的贖價,已經買回活水的源頭,使我們能安居享受,活在大能的永遠之神的蔭下,享受生命樹 (垂絲柳樹所預表) 的餵養。但願我們在靈中享受這一切的實際。
Newman 202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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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創世紀生命讀經 56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