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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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收到偵查庭通知就慌了?別擔心!本文將為你詳解偵查庭是什麼、是否會被羈押、認罪與不認罪的利弊,以及和解的可能性。瞭解這些關鍵資訊,讓你從容面對,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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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一天,法院或檢方撐不住輿論壓力, 馬德被羈押後又被釋放,整件事的效應會比現在更大。 而且最諷刺的是—— 民進黨會自己製造出一位“民主象徵人物”。 這不是馬德的願望,而是政府自己用國安法與羈押程序「推」出來的後座力。 以下是為什麼: ① 他會變成「言論自由被侵蝕的首位案例」 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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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 & Soul|Home-avatar-img
發文者
2026/01/21
🟦 前言: 當一個記者被羈押,整個社會開始問: 「國安法到底是什麼鬼?」 馬德事件讓一件事浮上檯面: 原來在台灣,只要扣上「國安法」,你不用有證據、不用有金流、不用見到對象,一樣能被收押禁見。 大家突然意識到: 國安法的威力,比你想的還要巨大得多。 然後一個詞開始被討論—— 口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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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個記者,手上沒有機密文件、沒有金流、沒有通聯、沒有共犯交叉指證,卻能在 24 小時內被「國安法」羈押── 那代表什麼? 代表的不是他的危險性,而是 權力正在測試社會能容忍多少程序被扭曲。 最近的馬德(林宸佑)事件,再次把一個老問題推到檯面上: 「沒有證據,到底能不能羈押?」 答案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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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許惠菁律師將介紹黎智英案的關鍵前情,回顧從2019年反送中、2020年《港區國安法》上路,到黎智英被拘捕、未審先押超過1,800天、最終三罪全數成立的司法歷程。透過「能否聘請外國律師」與「未審先押」兩次司法獨立性測試,帶大家理解香港法治如何在國安法框架下節節退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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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炳松-avatar-img
2025/12/25
法院旁聽心得,期許自己未來可以坐在台上,做出令人信服的處分及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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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訴法 413 - 若高院認為抗告有理,可採取以下之一決定:1. 發回原審法院重新裁定;2. 高院自行裁定。/ 刑訴法 415 - 高院之裁定,不得再行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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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遭羈押逾一年,主要證人已完成交互詰問,法院裁定交保並啟動科技監控與限制措施,檢方卻仍以「可能串證」、「政治影響力」等抽象理由抗告。此舉不僅違反比例原則,更侵蝕辯護權與程序正義。若有具體犯罪證據,應依法提出、公開審理;否則,持續羈押只會讓司法淪為懲罰工具,失去制度正當性與社會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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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各家媒體報導了柯P(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昨天經台北地方法院裁定准許具保停止羈押的新聞,這是遲來的「程序」正義。為什麼要這樣講呢?作者從法律觀點提供解說。
黃國昌等民眾黨立委提案刪除《刑事訴訟法》勾串羈押事由,旨在強化被告人權與無罪推定。然而此舉恐影響偵辦詐欺、黑幫及貪污案件,特別是在科技犯罪領域,如虛擬貨幣追查及社群媒體串證等模糊地帶,可能削弱偵查效率,加劇司法亂象,影響社會秩序及被害人權益。 黃國昌刪除「有事實足認為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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