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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媒體的黃金時代,傳統媒體的選擇?-對抗假新聞,需要媒體重拾優勢

2018/09/30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這篇文章我想從一個Youtuber呱吉的一支影片,看出現在自媒體對於社會的影響力已經很大,甚至凌駕於傳統媒體。當傳統媒體背叛了「第四權責任」也拋下了第四權的優勢,無視假新聞的問題而選擇流量。傳統媒體還剩下什麼?

1. 呱吉發佈的新聞置入商品開箱文

呱吉前幾日公布的「民主開箱」影片引起網路上的騷動與爭論,內容簡單說就是中天電視業務將節目廣告上架價碼在電話中報價,這不是新聞界不能說的秘密,卻是第一次以影片公開發送方式,赤裸裸攤開在世人面前。

有人質疑呱吉憑什麼公開業務的報價內容

我認為這個質疑站不住腳,先不討論隱私權、妨害秘密等問題,今天中天電視的業務,如果已經認為各個節目帶狀節目的時段,是可以賣、可以談的,換言之,節目即商品、議題即商品架,那讓他人知道商品的規格、價格有什麼問題?在買東西前,當然必須瞭解產品,就算是公開產品相關資訊我覺問題不大。
我同樣支持網紅業配行情也公開,讓市場價格透明化沒什麼不好,而且就算大家都不說,在整個市場成熟以後,資訊流通快速,價格透明化也是必然趨勢。
換言之,為什麼今天是個問題,就是知道電視媒體若明著來,節目的觀眾可能會跳腳,發覺坐在電視機前聽到的議題討論不過是背後業務與廣告主沙盤推演的棋子之一,所以才害怕被公開。
今天,呱吉把這抹遮羞布大力掀開,讓大家看看裡面長什麼樣,果然不令人失望,但其實這不是第一次新聞業配遮羞布被掀開,讓我談談中時解聘事件。

2. 中時以不配合業配為由解聘記者

另一件事情也很有趣,而且必須要放在一起談,就是中國時報以編輯不配合撰寫業配文為由解聘,最近法院判決中時敗訴。故事來龍去脈為去年5月《中國時報》記者陳志東在部落格發表文章〈中國時報 請停止踐踏媒體尊嚴〉,揭露集團內部誇張的報導型業配文,在網路上引起迴響與撻伐,隔月《中時》寄給陳志東免職通知,以「連續曠職3日,且故意散布不當言論」為由解僱。事後陳志東認為解僱不合法,提告請求確認僱傭關係存在。
法院認為,所謂公然抗拒主管命令並非免職事由,至於陳志東記者發表〈中國時報 請停止踐踏媒體尊嚴〉揭露業配文問題,已是一般大眾所週知的問題,認定陳並無散布不當言論。最終記者勝訴,可以復職,《中時》應給付至復職為止的薪水。
來源:當事人公開臉書內文
這不是一個偶發事件。
台灣各大媒體都在做新聞置入,大家都知道,只是不清楚做到什麼程度,只能由小小的個人、自媒體來揭發。
而這件事也凸顯記者的難處,記者如果被強迫寫業配文,而非出於採訪、調查真相而寫,傷害的是自己的信譽、傷害的是媒體的價值;但如果「不配合」,則可能連工作都不保。

呱吉爆卦、中時解聘都指向了同一個問題:傳媒忘記了自己是誰。

媒體的第四權是什麼?

媒體擁有第四權。大眾所認知的「第四權」,泛指在行政權、立法權、司法權之外的第四種制衡的力量。這裡制衡的對象,是政府,還有在代議政制下具有高度權力與利益的權貴財團。
理想上的第四權賦予媒體承載公共性的任務,使大眾傳媒扮演了一個非官方但能夠凝聚各方力量、傳遞正確資訊的角色,不僅有助於公眾了解問題、發表見解,亦是制衡政府的重要機制。
我們從媒體得知國家到底發生了什麼事,相信(?)這個非官方的組織,能夠發現問題、指出問題,並迫使政府解決問題。如果能做到這點,我們也並不介意媒體賺錢。因為民眾相信的媒體的公信力是來自於第四權。

當媒體把第四權拿來當成商品

打個比方,我今天給你了一把刀,是希望你對付敵人,到後來讓我發現,你一手拿著刀,另隻手卻向敵人要錢。
這就是我們現在的新聞媒體。
媒體業配沒有問題,有問題的地方是,把大家給你對付政要的武器,拿來大肆收費,然後讓人誤以為,你仍然在履行所謂的「媒體第四權」。這樣的落差如果沒有被發現,賣相好,也很好賣。

當傳統媒體把假新聞當好新聞

民眾對於媒體,仍有著一定的信任,是因為第四權。相信媒體的報導、討論議題為了監督,是「第四權」的履行。這仍舊是傳統媒體在網路時代、社群時代、自媒體時代中僅存的優勢。但今日【駐大阪辦事處長自殺】引爆的假新聞問題。
社群無庸置疑是假新聞的溫床,社群確實加速了虛構消息的傳播。因此,此時更有賴媒體好好完成其第四權中所乘載的公共性任務,不僅要凝聚各方力量、更要傳遞正確資訊。
我們能夠理解,在資訊爆炸的時代,防範虛構消息是困難的,查證成本也很高。二來,假新聞其實沒有絕對的定義,一來事件本身具有多方的面向,各種角度來看他,很難說孰對孰錯。二來,人類對於真相其實並不在意,在不同的立場人的眼裡,正方覺得這個消息很棒,反方看著這個消息覺得不舒服。我們要的,其實是一種對於自我意識、自我價值的投射、延伸,因此,縱使真的是假新聞,我們看著也自我感覺良好。
因此,我們的要求不高。我們只要求,在錯誤發生後,我們只求能夠發現錯誤,自我糾正。
這不僅僅是身為社會一份子,為了言論自由市場的存在而盡一份力;更是出於媒體身份,擁有著第四權這樣強大的武器,更應該發揮其效用,打擊假消息,傳遞真正的資訊。
現在的傳統媒體,在不小心傳遞了假新聞,並經社群擴張出去後,是否有自我糾正?是否作出相應措施消弭或降低其所造成的傷害?是否比起自媒體或社群付出了更大的努力?
關西假新聞發生後,看到自媒體、PTT網友的自我糾正機制啟動
當媒體開始忽視第四權所乘載的公共任務,當媒體的角色,只把第四權當成商品販售,等於是對於第四權的背叛;在假新聞議題上時,第四權的賦予不僅是要求媒體不得製造假新聞,更需傳遞正確資訊。因此在發現不小心傳遞錯誤資訊後,積極地去消弭、改正,無非是最低要求。若連此等低標都無法做到,等同是放棄了第四權-這份媒體最大的力量與責任。
現在的情況是,自媒體在社群時代異軍突起,網路升量大增,曝光度也大大凌駕於傳媒之上,並開始爭奪傳統媒體的市場,同時自媒體也在做傳媒過去在做的事:媒體第四權。當民眾,不再信任傳統媒體的公信力、而更傾向信任新興自媒體;不再相信媒體資訊渠道的正確性,反而相信自媒體的自我糾正能力,那麼傳統新聞媒體很可能走向消失。

在自媒體與社群的新時代,傳媒何時願意擁抱自己的優勢,也是所剩下唯一的優勢:第四權,不只是為了社會,更是為自己的生存拼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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