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記得餘光中的《小雀斑》。
如果有兩個情人一樣美一樣的可憐
讓我選有雀斑的一個
迷人全在那麼一點點
……
當時,這讓我懂得詩會有什麼樣的不一樣。雖然,很多年以後,我也未必懂得女人臉上雀斑的美。
至於餘光中的《鄉愁》,倒不是我所喜歡的那種詩。首先,當年我固守家鄉,哪裡懂得鄉愁。其次,那樣的詩,感覺有一點點的刻意和空洞。但這個形式,是我當年所喜歡的。新月派以後,餘光中像是一股子淡淡餘緒。已然不是那時候的味道,卻保留了許多的痕跡。
新月派只愛徐志摩。自然,輕鬆,浪漫。又不似他的散文,濃得化不開。聞一多是新月派的理論家,他的詩,最整齊,但最不好看。讀著有一股窒息感。
當時覺得好的詩篇,愛的是其韻腳的難度。如同拼圖遊戲,其實你也知道,他最終是什麼字會出現。但你還是嘆服,這個字出現的方式。
餘光中《鄉愁四韻》,一唱三疊。很具音樂性。但這樣的詩,其次最難被改成歌曲。好在有羅大佑那樣的天才。之前的吉他撥弦,悠長迢遠,似乎古琴。一唱三疊。初聽,便聽聽到內心的呼應。類似的感受,似乎要到輪回樂隊翻唱《在水一方》時候。
我同意高曉松的看法。好的藝術,其實各自獨立,並不容易置換。比如最好的小說,其實很難編成戲劇。而戲劇,也未必好改成電影。賴聲川的《暗戀桃花源》,林青霞李立群金士傑的那個班底,經典到無以復加。但話劇和後來改編的電影便是兩個不同的味道。這樣的荒謬,在舞臺上,可。在電影遠近場景的交換中,因為現實,而變得不可——有些隔。
當年,所有當代的詩人都不愛看。卻讀臺灣詩人,讀余光中,鄭愁予。聽那時候的臺灣民謠,聽李泰祥。聽齊豫潘越雲。那時候少年剛啟動的青春,要的是清純,而不是憤怒。
和菜頭說鄉愁的這代臺灣人,其實只是客居的大陸人。他們的結束,代表著臺灣漸行漸遠。要我說,他們其實是與這個時代斷絕古典與優雅。其實,我們都沒有鄉愁,我們是沒有離開家鄉的異鄉人。來處了無痕接,去處莫名其妙。當你得知餘光中活到九十歲時候,慰藉的不是他的長壽,而是他生命再漫長也其實有著很好的依託。而我們,年紀輕輕,不知道以何為據。
詩意早已經死去。但留下的形式時間卻開始詩句化。不再有人願意完整的閱讀下去。如面對夜半皎潔月色下的池塘,只見蛙鳴與跳水的聲音,看一圈漣漪蕩起,便覺得瞭解了夜色中所有的寂靜。保羅西蒙的《寂靜之聲》裡唱的那樣啊。依舊無動於衷,保持寂靜。
當時,最不喜歡的是大陸的詩人,1949年以後。比如卞之琳,比如郭沫若。辭舊迎新,詩一下子都沒法讀了。這種慣性帶到了更久以後,連累到整個一代朦朧派,不喜歡在詩句裡裝載太多的怨恨。那一代人,習慣在廣場上拿詩句丟來丟去,像丟石頭一樣丟來丟去。
當然,更看不起汪國真,覺得淺白到不像話。不喜歡席慕蓉。那時候的自覺,就是遠離流行。閱讀的越少,就越寂寞,但閱讀略多,才明白孤獨。
那年,顧城殺妻。開始注意這個頭上戴了一節褲腿的男人。那些關於鑰匙滑過巷子裡牆壁的詩句。使我們這一代人的童年如同在再次目睹。再然後,讀到海子。那些單純卻雜糅著很多翻譯句式和詞彙的文字。
是的,那一刻,發現我們的文字趣味已經同流。但此刻感受到那些長短句子的味道。竟是貧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