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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易戰爭:平衡稅與反傾銷稅

2019/05/24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美國對中國除了開打301貿易戰爭,開徵額外的25%關稅,對於其它的貿易制裁措施還是一點都不手軟。
5月21日美國商務部對中國進口的金屬文件櫃反傾銷稅(Antidumping Duty)與平衡稅(Countervailing Duty)的調查。
這一次介紹一下所謂的「平衡稅」(或稱反補貼稅)(Countervailing Duties)與反傾銷稅(Antidumping Duty)。
反傾銷稅:(關稅法68條)進口貨物以低於同類貨物之正常價格輸入,致損害中華民國產業者,除依海關進口稅則徵收關稅外,得另徵適當之反傾銷稅。前項所稱正常價格,指在通常貿易過程中,在輸出國或產製國國內可資比較之銷售價格,無此項可資比較之國內銷售價格,得以其輸往適當之第三國可資比較之銷售價格或以其在原產製國之生產成本加合理之管理、銷售與其他費用及正常利潤之推定價格,作為比較之基準。
平衡稅:(關稅法67條)進口貨物在輸出或產製國家之製造、生產、銷售、運輸過程,直接或間接領受財務補助或其他形式之補貼,致損害中華民國產業者,除依海關進口稅則徵收關稅外,得另徵適當之平衡稅。
簡單來說,如果出口國口有補助出口商,進口國得實施「平衡稅」,若低價進口造成實質損害,進口國得實施「反傾銷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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