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底有PTT鄉民提到關於香港的問題,我讓編輯把回文整理在這裡。首先是歷史問題:
- 1842年《南京條約》清國割讓香港給英國
- 1860年《北京條約》清國割讓九龍給英國(重覆一次:割讓)
- 1898年清國與英國簽訂《展拓香港界址專條》,才租借新界給英國九十九年;新界是「新租界」的意思
- 絕不是《南京條約》一次把香港九龍新界處理掉,九龍也不是租借的,別分不清了
狹義的香港,也就是指香港島一帶,居民本來就很少,所以英國當時接收是很簡單的,甚至不存在「接受」的問題,因為也無異於在荒地上建立殖民地。但廣義的香港,最主要是新界,那就有點不同了。
新界和香港開埠時空上相差很遠,香港是在第一次鴉片戰爭後割讓的,而新界卻是1898年才租借的,而且有九十九年的租借期,這也是1997年「回歸」的肇因。(編按:割讓是永久轉移,租界才有到期收回的問題)
英國移交香港,是做符合他們利益的事
再來的問題是,被「回歸」中國,香港人不埋怨英國嗎?
誰說沒有埋怨,埋怨的人多的是。埋怨了三四十年了,移民的人移民,走不掉的人死心,而且英國人走的時候還不給香港人居英權,只給了一個
BNO護照。但去到今天香港還是有人主張
「歸英」,就是認為香港應回到英國統治。
只是埋怨是一種奢侈,因為非常簡單的問題是,香港人也很理解英國,英國並不是一個你埋怨他、他就會過來幫你的國家。他們對於利益是非常清楚而且果決的,他們覺得放棄香港對他們比較有利,你香港人再怎樣埋怨都動搖不了他們,更不會過來幫你。既然埋怨了也不會令他幫你,那不如連埋怨都省了。
- 編按:可以說,如果香港人真的都歡迎97回歸,也不會有《香港97》這款知名kuso game誕生。
英國人相信一切皆是利益,沒永遠的朋友,也沒永遠的敵人,香港人也不能不接受這點,放棄香港對英國有利,甚麼條約甚麼義務甚麼承諾,都是次要的。我們不是第一天認識英國人,他們也對你沒甚麼責任,對於他們而言,香港大不了就只是一個在遠東上一代遺下的遠房親戚而已。
英國沒能力保衛香港是事實,而他們撤出是結果,他們撤出時向中國拿到了一些利益也是必然,這很像他們會做的事。
我想合理的人,不會想要跟英國外交政策講道義。
當年的香港人,不像今天有意志和決心
而且也不是只有英國人的錯,當年的香港人,也不像今天一樣有抗爭的意志和決心。如果在六四的時候,香港做的事情是更強硬的,例如針對中國銀行抽乾他們的銀根,進行更積極的經濟打擊;在六四後不要捐款去中國搞甚麼「希望工程」,罷工罷課沒有被叫停,可能六四的結局就全然不同。但當年的香港人不像今天的,我們的上一代就是只接受到街上和平的走走。
像那時候我就只是八歲,我在想,北京出了坦克車了,為何香港人拿上北京的不是火箭筒或者更厲害的武器,而是一堆現金還被沒收呢?我年紀太少,我以為大人們拿
200萬港幣去被沒收,有他們的用意,去到今天我覺得這其實就是我們那時代的人的思想限制就如此。
如果我是決定的人,我不會拿錢給北京學生,錢有更多更好的用途,不過八歲的我說甚麼都沒用的吧?只是相信和平示威就可以有好結果,我想是太天真了。
去到今天,我對英國人的期望不高,至少他們有停止向香港政府再賣鎮壓裝備例如催淚瓦斯,這我也接受收貨。沒甚麼好埋怨的,那是上一代的事情和責任,現在已過了三四十年,現在的英國人也不再是當年的英國人,而是另一世代了。我也不覺得現在的英國人統治香港,對香港是甚麼好事,或者他們有這能力。
自己想辦法去生存就夠忙的,哀怨而多愁善感的事情,等有空才做吧。
有讀歷史就知道,這世界沒有永恆的帝國,所有帝國都有興衰,英國如是,中國如是,大英帝國就是個在倒塌的舊帝國,與其纏著那亡魂,不如追求一個新生,屬於自己的新國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