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rbert Hörz認為哲學對風險研究的任務為下:
- 哲學的風險理解應在規定、本質、因果性、偶然和行為之間進行仔細的闡明和區分。只有這樣我們才有風險的管理的理論基礎。個案研究也是必要的,以便能夠分析行為的風險。重要的是,無論成功或失敗的風險都要研究。
- 因為危險的風險提高,也改變了我們的責任。責任作為人道支持的義務把人類責任的不可分作為種族保存的前提。因而也產生了必然的過度-從肇事者責任到後果的責任。儘管不確定的預測是現在我們行為的結果為未來世代而思考。責任的理論要考慮可能性、未來沒有階級的人類社會而塑造。因而建立的是人類的能力,終止危險風險,冒著成功的風險達成人道的目標。重要的是人類的團結,使在不同社會系統中的合作在和平的共存時,為人類冒險。
- 有勇氣去冒險是不夠的,必須要確定什麼是合理的風險。這要求條件分析和揭露創造阻塞的因素。若合理的行為風險並沒有成功,那風險承受者的物質上和道德上的保護很重要。
- 系統、批評和社會的統一之要求也適用於風險問題的探究。對於風險行為的來源我們認識的還不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