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相機的記憶卡有驚無險的闖過一關,好容易才救回了相片,才竊喜著,就把手機也摔了,暈眩的銀幕果然眼冒金星,趕忙打開簡訊夾,倒還能辨識是誰的關懷誰的惦記,但內容的文字全散亂成點,像竄逃的星。撥通電話,母親的聲音隔城隔鄉而來,鬆了口氣,所幸還為我保留一點和世界連接的可能,但扭曲的銀幕很是痛苦,那一撞果然害他嘴歪眼斜了,惱恨的情緒排山倒海,先是怨怪他這樣不小心,然後才回頭對自己生氣,但對星星生氣,顯然無濟於事。
其實,氣惱的不只是因為用品毀損,之所以著急,是因為回憶、生命永不回頭,而那些美好時光,我們渴望再現,只好藉用科技之手挽之,即便清楚這挽留了無益處,仍然執著;因為此刻的孤獨必須有所憑依取暖,就算是小女孩的火柴,也要任性的點燃。
我猜換過新機還是能救的,但手機應聲摔下時,好像碎裂的是文字是霉爛的記憶,那些曾經美好的未來是否依舊美好?但境過成幻,澈底的摔碎是不是能有助於現實生活?我恍忽的猜,也知道能摔碎的早都碎了,或者形於文字本不是最好的方法,對於記憶這回事,向來只可意會。
閱讀著年少的自己,憤懣而自傷,二十歲那年的春光於今還是春光,但二十歲是再不能夠了。其實仔細想想,就是三十、四十歲,也是用完即丟,每個年歲都有其一次性,重十八二十而輕賤三十四十,時則是邏輯上的謬誤。那些過去也並非好的教人陶醉低迴,不過是因為過去了,便以為珍貴。
這才明白,「惜」這個字,是對往昔的難捨之心,但誰又能真正謀殺時間,使一切恆常?我的設想是,還是降低記憶的飽和度吧,總是讓那些後製過度的回憶綁架,太不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