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藝復興時代在翡冷翠12分19秒到38秒間的面試題。
因為喜歡、因為生計、因為不甘,都是好理由,並沒有標準的正確的答案。
春假前也開始有人詢問作品集要準備什麼,好開始寄送申請資料。覺得,對高中生而言大概(也)仍是個模糊的答案。畢竟這專業太.....漫畫般地不實際?
談太多態度之類的東西了,吧?
那篇只提到了只要是創作,都可以放進作品集裡,但似乎(也)沒清楚地說什麼是「(作為一個名詞的)創作」?什麼又不是?記得先前面試時,遇到一位考生不知是在自傳還是作品集裡放了鋼彈模型。對學生而言,應該是把「模型」這詞全等同了,也沒錯,但這樣的努力算不算(作為一個動詞的)創作?
似乎也是個該說明的題目。
不過,在此,這只是個討論。或許,可以這麼區分,創作大概要有一個根本的條件:虛構性。
虛構不就是假的?建築不就是要真的蓋出房子來的嗎?嘛~~~~還真的沒錯呢,一句話就終結話題。
這麼說,(在學生階段)放進作品集裡的,稱之為創作的,以虛構性創作為佳。這樣,國文老師教的論說文、記述文就不是;而不論是否取材自真實事件,本質上述說技巧中仍包含了虛構人物情節與事件組織(但國文老師不教、爸媽通常也不准讀)的小說就確定是了。
那,美術老師教的素描水彩油畫呢?不論技巧怎麼精湛,景色仍需經過眼睛與腦袋的整理,並用手、筆與色彩再表達一次,不論是不是虛構,已確實是創作沒錯;所以才會在那篇文中說「想看到的...是『學生看到了什麼』」。努力了數個世紀,沒取代繪畫也走出自己一條路的攝影,最根本的要求也是『看到了什麼』;也才會說「不想看到千篇一律的老哏」。
在學生間相對熱門的同人誌呢?不論是以繪圖或故事進行原作的旁支、續作、反寫與戲仿等種種改寫方式,相信同人創作者比起拿漫畫社當溫書社的同學更清楚仿效、二創、原創、抄襲之間的分別。請務必將作品加入作品集中,並到各類設計與創作學系貢獻你們新鮮且熱騰騰的肝臟(阿門陀佛)。
那,cos呢?是的,努力地理解原作的精神,並藉著蒐集(布料、塑片、皮革、髮絲、鏡片)組合(織縫、膠合、配戴)材料,找尋合適的場景,重新呈現原(虛構性)角色的神氣。可視之為創作。
那,冰棒屋為什麼不行呢?之所以不行,至少是因為:為什麼冰棒屋只能長這樣呢?全國美術老師們腦中的想像力(虛構性)僅止於此?郭雲天老師在哪兒呢?
上面是幫忙考上的建議。或者說,如果喜歡做這些東西,又剛好對蓋房子有興趣,可以整理這些作品送申請(而不是反過來,想考上,所以聽美術老師或其實學英文的導師的話做可以最快做出來的冰棒屋以為這就是建築)。
但,這只是第1集A part,接下來還有一整季,至少11集的長度要鋪陳這學習過程中的種種辛苦與挫折(現在到第3集,而且還有新冠,所以說種種辛苦與挫折)。建築的學習更是。
如果要以建築史的角度理解這作品,有相對充足的創作時間刻劃場景的漫畫原作(連載到第12冊)會比相對耗費人力與時間的動畫來得適合一點。
面試結束等著放榜期間,不論未來是否要念建築,對創作、對文藝的理解與感受都是人類必要的生活需求。
也許撥些時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