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嚴選
消失的書展 | 卡繆《異鄉人》

2020/05/20閱讀時間約 5 分鐘

引言

我的經典書目是卡繆的《異鄉人》。這部小說出版於一九四二年,是諾貝爾文學獎獲獎小說,也被譽為存在主義的代表作品。故事分前後兩部分,篇幅不長,講述一場審判讓主角莫梭從正當防衛變成冷血的弒親魔鬼,藉由他人荒謬的行徑,呈現社會毫不講理的本質,並赤裸裸地質問他人與自我之間的矛盾,又藉莫梭在獄中最後的時日,闡明何謂真真切切地活著。

母親的葬禮

故事開始於主角莫梭接到了來自養老院的訃告,是他的母親過世了。然而莫梭並未表現出一般喪母者該有的哀痛,他不知道母親的年紀,不想瞻仰遺容,在守靈的夜晚邀請看守一起抽菸。而在葬禮過後,莫梭與女朋友去游泳、看電影,如平常的生活一樣過日子。接著一日他應朋友之邀到了海邊的小木屋度假,莫梭在獨自散步的過程中碰上了先前與她們起過爭執的阿拉伯人,對方二話不說亮出刀子,使他下意識地拿出手槍自衛,槍聲響起,並讓莫梭迎來了厄運的起點。

荒謬的審判

莫梭遇見的情況,按照常理應該屬於正當防衛(或過當防衛),審判一開始看起來非常平凡,但是奇妙的是,與這起案件不相關的人,例如養老院的院長,也被傳喚為證人,出現在了法庭上,檢察官的控訴開始變調,指控莫梭絲毫不關心母親,幾乎等同於是他「精神上」埋葬了母親。然而莫梭對於這樣的指控、判決並未大聲抗議,他對判決的確心懷不滿,也曾考慮過上訴,最後莫梭並沒有採取任何一種行動,他選擇在牢房裡靜靜等候生命倒數,坦然面對自己僅存的所有:對於未來的確定,也不讓自己的靈魂再受到他人扭曲。

自由的靈魂

《異鄉人》雖然被奉為存在主義的經典,作者卡繆本人卻否認自己為存在主義者。關於存在主義,它有著下列幾項特徵:個人、具體的人類存在景況、選擇的自由、自由的責任、屬己的生活等等,由於存在主義涉及了太多位相關人物,囊括了太多思想,以至於它沒有一個嚴格的定義,這也是為什麼可能有些人物,例如卡繆,並不認為自己是存在主義者。但是我認為《異鄉人》這部作品依然帶有存在主義的色彩,它談論一個人的靈魂,如何在社會與他人的重重限制下,執拗地選擇自由。
卡繆,幾乎是菸不離手

道德的怪物

「你是年輕人,我認為你應該會喜歡這種生活。」老闆說。我對職務調動雖然表示同意,但去不去巴黎我其實無所謂。
小說中反覆出現他人認為主角莫梭「應該」有什麼樣的想法,而主角總是在同意的基礎上,做出類似「我其實無所謂」這樣的描述。這段情節主張:沒有人可以限制另一個人應該做出什麼樣的舉動,也不能限制另一個人應該有什麼樣的感受。母親過世時,莫梭並不感到特別悲傷,也是如此,在故事的結尾,莫梭回憶起母親時表示「這世上沒有人,沒有任何人有權為她哭泣。」
他(牧師)生活的方式就像具行屍走肉,甚至不能說他是實實在在地活著。我表面上看起來也許是兩手空空,但我對自己很確定,對一切很確定,對自己的人生和即將來臨的死亡很確定,比起他擁有更多的自信。
不消多說,莫梭極度厭惡這種強加在自己身上的「他人的價值觀」。因為活在「他人的價值觀」中,等同於人格放棄了思考,放棄了選擇的自由。雖然信仰會帶來安定人心的力量,卻同時也是逃避自由的暈眩:這是齊克果所提出的概念,描述人面對無窮的自由選擇所產生的焦慮。補充一點,莫梭否定上帝,但是並非否定他人的信仰,莫梭認為他人的選擇與自己無關,他唯一厭惡的,只有強加在自己靈魂身上的妄念。
他人之死、母親的愛、他的上帝、他人所選擇的生活、他人所選擇的命運,與我何干?
莫梭在最後一段與牧師的談話中,拒絕上帝的幫助,拒絕了牧師的親吻,也拒絕了牧師為他祈禱,甚至因為牧師自以為是的言語而罕見地大動肝火。這段對話像是一場靈魂的審判,牧師帶著他的神在狹小的會面室中,讓莫梭確信了自己不屬於對方那個群體。他戰勝了道德的怪物:他以自由的靈魂直面自己僅剩的日子,即便被荒謬的法庭定罪,且所剩時日無多,莫梭並沒有心懷絕望,而是接受了荒謬的世界,抱著一種解脫感,表示已經準備好重新活一次。
我告訴他我不知道所謂罪過為何,只是被告知自己犯了罪;因為有罪,所以得為此付出代價,沒有人有權再對我做出更多要求。
莫梭並非沒有考慮過上訴,也認為那場審判有太多不公平之處,但是他最後的選擇,是帶著不被他人影響的、自由的靈魂面對荒謬。我認為他與牧師的最後一段對話非常有代表性,身為一個無助、等死的囚犯,也不輕易的將靈魂賣給他人的信仰,雖然莫梭經常覺得無所謂,但是那是他思考過後,認知到自己真正的想法,才做出的反應。這樣一個能夠思考,做出選擇,並且為自己的選擇負責的靈魂,是非常可貴的。

永恆的經典

即便卡繆再怎麼否認自己是個存在主義者,《異鄉人》與存在主義的特徵有太多的雷同。莫梭所遇到的情況,至今仍發生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他人用倫理道德要求我們做出適當的「表演」,以達到人與人之間,或群體之間的和諧,這恰恰與存在主義追求的「屬己的生活」相悖。我應該為自己而活,我思考自己要做出什麼樣的選擇,並且我為自己做出的選擇負責。我想這也是為什麼莫梭到最後能夠坦然面對行刑,並且「期盼行刑那天能聚集許多觀眾,以充滿憎恨和厭惡的叫囂來送我最後一程。」
哲學是一門教人思考、教人如何幸福的學問。什麼幸福?幸福就是好好活著。我一直很喜歡這個答案,而《異鄉人》正是這樣的一部小說,無論世界如何荒謬,莫梭所呈現的便是好好活著的態度。莫梭不會為他人感到悲傷,也不會為了不公的審判而心懷憎恨,唯獨那名牧師妄自菲薄、肖想審判他的靈魂完全惹惱了莫梭。他相信靈魂能夠自由選擇,正如這世上沒有任何人有權為母親哭泣,一個人想要做什麼事情,或者有什麼樣的感受,都是由自己決定的,所以不要擅自詮釋別人的靈魂。我並非勸導讀者按圖索驥地效仿莫梭的選擇,而是經過思考後,做出自己的選擇,並為自己的選擇負責,這便是我認為的幸福:好好活著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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