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寫:林君穎
總統蔡英文將於2020年5月20日開始第二任期,而她於第一任期內在總統府所設立的“原住民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原轉會),於5月19日結束運作。恢復平埔族(分佈在台灣西部平原、台北盆地的原住民)的身份與權利,是蔡英文過去參選時的政見,她還於2016年向原住民道歉並承諾“會讓平埔族身份得到應有的權利與地位”。不過4年過去,蔡英文的平埔族相關政策在民進黨“完全執政”下,依舊沒有兌現。翻開今日以《108課綱》編成的歷史教科書,則充斥著為特定政治目服務、誤導大眾認識漢人與原住民關係的史觀。
比如台灣大眾耳熟能詳的一句諺語:“有唐山公,無唐山媽”,唐山並非指今日河北唐山,而是指中國大陸原鄉。這話說的是過去清代台灣社會因有嚴格的“渡台禁令”,導致當時從大陸來台的漢人中男多女少,而有漢人男性與平埔族女性通婚的現象,意謂著今日多數台灣漢人身上都有平埔族的血統。不過這句諺語,不僅不見清代方志記載,日據時期著有《台灣通史》的連橫(1878-1936年,國民黨前主席連戰祖父)、日籍人類學家伊能嘉矩(1867-1925年)等人的著作中更找不到這句話,卻普遍出現在今日小學、中學的歷史鄉土課程教材裡,但學界對這句諺語的由來少有質疑。
那麼,台灣在日據時代以前,真有如此普遍的漢人與原住民通婚的現象嗎?翻開史料,荷蘭時期的台灣社會雖漢人男多於女,但未載漢人有婚配困難的情況。學者研究,這是因為當時兩岸貿易頻繁,並不需要攜眷入台,另外許多移民可能來台前多已成婚,而尚未成家的漢人男子也多選擇返回大陸原鄉再行婚配,代表當時並無原漢通婚的必要。
明鄭時期的台灣社會依然是男多女少,但當時鄭氏政權奉南明為正朔、與清廷敵對,導致兩岸無法自由往返,確實讓在台的漢人男子有婚配的困難,不過根據施琅(1621-1696年)的《盡陳所見疏》提到鄭氏官兵“無家眷者十有五、六”,存在掠販婦女的行為,但未見有大量原漢通婚的記載。清廷於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遣施琅攻取台灣後,雖有台灣府知府等官員陸續編寫《台灣府志》等記載台灣漢人與番社風土民情的地方志,不過其內容記載依然是漢人男多女少,未見有大量原漢通婚的情況,與荷蘭時期相同。
迨台灣成為清王朝版圖的一部分後兩岸復航,即使有“渡台禁令”,來台漢人大可先在大陸原鄉結婚後來台,而未婚者若要結婚首選還是返鄉,完全沒有必要因為台灣漢人女性少就與語言、生活習慣皆異原住民通婚。史料僅記載拓墾初期漢人男多於女,男性婚配困難,以及少數原漢通婚的例子,但從未同時記載原漢普遍通婚的情形,代表離台返鄉、婚後來台、返鄉結婚及往返兩岸才是來台漢人移民的選擇。況且,台灣漢人男多於女的情況其實僅僅出現在荷西統治時期到清初之間(1624-1722年),到了雍正年間(1722-1735年)已數次開放漢人可攜眷入台,到乾隆年間(1735-1796年)則完全開放,代表漢人男多於女的現像已經緩解。
縱觀台灣史,原住民在荷蘭人、明鄭、清廷的統治下,不僅有沉重的賦稅與勞役,且漢人大量捕鹿而讓原住民傳統肉食來源減少,加上土地被漢人巧取豪奪,總體生活水平下降、與漢人衝突不斷,而屢有原住民反抗的事件發生,如雍正九年(1731)台灣中部平埔族-道卡斯族之大甲西社,結交拍宰族(巴宰族)之朴子籬等八社聯合抗官,最後變成平埔族共同起事的大規模衝突,讓台灣中部動盪4個月,最後清廷以武力鎮壓。長期飽受漢人壓迫的平埔族,多具備對抗漢人的意識,難以想像原住民會願意與漢人通婚。
當時漢人,對於原住民也抱持種族歧視的心態。赴台傳教的加拿大長老教會傳教士馬偕(George Leslie MacKay,1844-1901年)曾寫下:“在台灣的漢人對於原住民很歧視,和他們以物易物、欺騙他們、並把他們推趕到他們的山地據點,對待他們就如同美國人對待印地安人一樣”。可以想像,身處這樣的背景,願與原住民女性通婚、甘願被鄰人指點嘲笑的漢人男性應該極為罕見。
翻開歷史,從來沒有任何一支民族,會在社會經濟地位處於劣勢時,缺乏族群意識地讓本族女性大量與外族通婚。單看在台的漢人女性,她們在日據時期並沒有大批嫁給居統治地位的單身日本男性。那麼,為什麼會認為原住民女性會比漢人女性更願意嫁給外族?
而“無唐山媽”的諺語,也只能代表台灣在清代康熙年間(1683-1722年)的社會現象,不能視作常態。況且,許多台灣姓氏宗譜裡,反而是“開台媽”(女性開台始祖)帶著兒子“唐山過台灣”來打拼生活、落地生根。再細究“無唐山媽”的意思,表面上似乎以台灣漢人身上普遍流有原住民血緣為榮,但其背後則是踐踏、抹殺原住民的自我意識,可說是漢人在自我優越感作祟下,草草帶過平埔族漢化的悲哀。另一方面,台獨論者也以此強調台灣人與平埔族的關連性、弱化雙方的矛盾,在歷史論述上將台灣的發展與中國大陸脫鉤,進達到從“血緣”實現“去中國化”的政治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