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基比亞懸掛的七具屍體想像上帝的公平正義

2020/08/30閱讀時間約 7 分鐘
  根據撒母耳記,大衛在位年間發生了三年的饑荒。大衛求問上帝,上帝的回答是:因為掃羅家曾經殺害基遍人、試圖把他們從以色列之中消滅,所以饑荒。
  基遍人是誰?
  在以色列人進入迦南的戰役期間,當地居民之一的基遍人眼見耶利哥和艾城淪陷,決定試圖和以色列人立約以求存。
  為了增加成功的機會,他們假扮成遠方來歸順的族群。約書亞和眾首領看見他們的「道具」:發霉的食物以及陳舊的皮袋,便不疑有他,接受了基遍人的請求,雙方起誓立約。
  後來才發現他們根本就是迦南地的居民,但是約已立,不得食言,於是基遍人做了以色列人的勞動人口,免去和迦南其他居民一樣被屠殺殆盡的命運。
  欺騙固然不可取,但以基遍人做出的「信仰告白」來看,如果喇合可以換得一家活命,基遍人也未嘗不可:
「因為有人實在告訴你的僕人,耶和華─你的神曾吩咐他的僕人摩西,把這全地賜給你們,並在你們面前滅絕這地的一切居民,所以我們為你們的緣故甚怕喪命,就行了這事。」(約書亞9:24)
畢竟神除滅迦南人的原因在於其行為而不是種族。而且進迦南前摩西也指示過以色列人
「你臨近一座城、要攻打的時候,先要對城裡的民宣告和睦的話。他們若以和睦的話回答你,給你開了城,城裡所有的人都要給你效勞,服事你」(申20:10-11)
  如果看官今天才發現聖經裡還有這一段、原來約書亞記除了「耶利哥城倒下來」之外還有其他故事,倒也不必感到過於羞愧,因為在大衛的時代以色列人可能也忘的差不多了。
  或者更狡猾,是不想記起來。
  掃羅殺害基遍人的事件不見於經文記載。聖經中對於掃羅的醜態毫不避諱,卻沒有把殺害基遍人這件事記上一筆,或許可以由此推論當時人真的不當一回事。可能還覺得死點基遍人也是好事,因為掃羅之所以動刀是為「以色列人和猶大人發熱心」。
  相較於以色列從上到下的遺忘或冷漠,在律法/西乃之約中,上帝一再的啟示自己是聽哀聲的上帝,顧念寄居的,並且要求以色列人因著自己也曾在埃及寄人籬下,要對土地上的寄居者鬆開手:
「不可虧負寄居的,也不可欺壓他,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不可苦待寡婦和孤兒;若是苦待他們一點,他們向我一哀求,我總要聽他們的哀聲,並要發烈怒,用刀殺你們,使你們的妻子為寡婦,兒女為孤兒。」(出22:21-24)
「若有外人在你們國中和你同居,就不可欺負他。和你們同居的外人,你們要看他如本地人一樣,並要愛他如己,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利19:33-34)
「因為耶和華─你們的神─他是萬神之神,萬主之主,至大的神,大有能力,大而可畏,不以貌取人,也不受賄賂。他為孤兒寡婦伸冤,又憐愛寄居的,賜給他衣食。所以你們要憐愛寄居的,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申10:17-19)
「向寄居的和孤兒寡婦屈枉正直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申27:19)
  從以上的經文所見上帝的心意,和他子民殘害基遍人之行徑對比,差別有若雲泥。從這個觀點出發,我們可以比較適切的理解接下來的情節在那個時代所具備的意義,以及我們要從中汲取什麼樣的教訓。
  這場饑荒之處置,可以說是重新提醒了以色列人他們說過什麼?實際又做了什麼?神必紀念所立的約,即使人毀諾背信,上帝卻是永遠信實。神的選民啊!你們是空有頭銜還是名實相符呢?
  當大衛以君王之姿詢問基遍人「我可以為你們做什麼?」並且承諾「你們怎樣說,我就為你們怎樣行。」就是一個重大突破了。從前被忽視、沒有聲音的人,現在王要敬聽:基遍人的命也是命。
  故事中比較「麻煩」的就是實際處置的辦法:要把掃羅的子孫七人交給基遍人,「我們好在耶和華面前,將他們懸掛在耶和華揀選掃羅的基比亞。」
  掃羅後代被殺的事實讓一些主張「祖宗詛咒」的人興高采烈,忙不迭宣稱認祖宗的罪有聖經根據,是上帝的旨意。要是不認,就會像掃羅的後代一樣,因為祖宗所犯的罪受咒詛。
  瞎扯。誰提出要掃羅後代七人的命?不是上帝,是基遍人。
  現代的基督徒讀到這樣的處置方式,很難不皺眉頭。「以今非古」是很自然的反應,但是古今之間的明顯的差異也提醒我們:每個時代有每個時代的正義標準。我們曾經認為如果一個人造反,殺他九族也是剛好。如果不殺他九族,反而是不正義。
  在大衛的時代,殺人償命,剛好而已。而且當初試圖除滅基遍人的不只掃羅一人,一家都有份。上帝給大衛的回覆是:
「這饑荒是因掃羅和他流人血之家殺死基遍人。」(撒下21:2)
何況我們也不知道被殺的七人年齒如何,或許他們手上還沾著基遍人的血。不論如何,對於基遍人來說,這樣的處置合情合理,而且也算是有所妥協了。如果真的要一命償一命,應該要來一場以色列人大屠殺才對。
  除此之外我們可以注意暴屍基比亞這個地點所代表的意義。基比亞是掃羅的大本營,或許在大衛的時代還有許多曾支持、甚至參與殺害基遍人的「黨國餘孽」在此棲身。當七具屍體在此懸掛,就是在用最直接血腥的方式,要所有人認清曾經的錯誤。
  這時出現了另一位主角:掃羅的妃、被殺其中二人的母親利斯巴。他保護屍體不被鳥獸侵擾,從收大麥直到降雨(可能是從春末到秋初這段時間)。大衛聽說此事,收殮了這七人的骸骨,然後把掃羅和約拿單的骸骨葬到掃羅父親的墳。
  值得注意的是直到大衛聽說了利斯巴護屍的事,命令收斂骸骨之後,而不是那七人納命之日,聖經才說「此後神垂聽國民所求的。」或許從這個時間差可以揣摩出上帝對此事的一絲憐憫和不盡認同。
  正義固然是上帝的屬性以及對選民的要求,但是不代表上帝就為個別時代所實施的手段背書,更不可能要求所有以後的基督徒都要複製貼上。
  從基比亞懸掛的七具屍體,我們再一次看出上帝對公義之重視:沉冤必須昭雪。即使是大衛王這樣的角色、上帝厚待到幾乎是溺愛的角色,都需要面對這塊土地上、這群人民之中曾經發生的不公義。
「公義使邦國高舉;罪惡是百姓的羞辱。」(箴言34:14,和修)
  但是對我們的意義呢?
  今日的我們幸或不幸,資訊的流通無遠弗屆又無比迅速,又有諸多分辨不公義的理論工具,可以讓我們審視這個世界。但是有時候實在是太多了,五色令人目盲,我們反而無所適從。
  我們處於全球化的世界中,日常生活中每一項細微的決定好像都會有難以估量的後果。我手上的吸管會不會流落到海龜的鼻孔裡?我的手機是不是血汗工廠做出來的?我是不是壓迫剝削別人的階級?性別的壓迫?如果可以取得充分的植物性蛋白,還繼續以口腹之慾食肉是否正義?我是在教育小孩還是在道德勒索……?
  有那麼多可能的不公義,有那麼多的困惑和資訊不明,我們要怎麼相信自己是行義的,所以是義人?我們要怎麼宣告「行公義、好憐憫」而不淪於只是口號?我們又怎麼避免高舉公義所以沒意識到自己的作為駭人聽聞?
  或者我們撤守到神學裡面,堅持只要因信,就必稱義,而世界上的行為不用太在意公義與否,反正都會過去。
  或者我們不用太在意後世或永恆的評價,反正殺七個掃羅後代是可以接受的,那我們也只要順勢而行,在這個時代對得起自己就好了?
  又或許基督徒在世上走一遭的意義就在於摸索,所以不該期待有個正確答案然後照著做?或者這又是一種自欺欺人的逃避現實話術?
  老亞沒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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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一周一篇,我個人對於基督宗教、聖經、台灣教會文化等等議題的個人心得,文責自負。如標題所示,有些內容對於傳統好基督徒來說可能太過辛辣,請自行斟酌服用。若你不是基督徒,也可以把這系列文當作逛動物園,體會一下這些人在想什麼、經歷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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