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那是多麼幸福的終成眷屬的「老化」現象。但是父母可以一起變老,健康失能程度各自不同了,現場是殘酷的,看到失能一個老人,對另一個較嚴重失能的老人照顧,這不是愛情美麗的終結點,不是嗎?
\n在臺灣,2000年6月台灣立法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主旨 是讓「重症末期」的病人可以有選擇安寧療護,不接受積極治療的權利,以維護自 身的善終權。
\n2015年12月三讀通過《病人自主權利法》,希望賦予「具備完全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可經專業醫療團隊的充份諮詢後,書面立下拒絕維生治療與 其後接受緩和照護的指示,當其進入特定醫療臨床情境時,便得以接受緩和醫 療的身心照護,尊嚴離世。我只希望
\n我曾經多次,重症病患老人,身上插滿了多管子,這是我的醫療常規,依法不能延誤治療,平常我是以「醫師法」,處理即將死亡到來的病人,我每每心底痛苦掙扎,這些人,都是父母親,公公婆婆,老了,在死亡之前,就被所有家屬當作練習材料,如何坦然接受死亡😢😰😥
\n一個70歲的爺爺,不行了,只因為兒子聽人家說:你的爸爸只有一個,你一定要搶救到底。於是兒子拒絕「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於是生命最後快沒有心跳,我急救、我電擊、我止血,我插管...一直脫肛流血,爺爺的兒子進來了,當我把爺爺肉體硬是摧殘了一次,又一次,他終於看到:「爸爸,我不要你死那麼慘⋯⋯我不知道會七孔流血的...」
\n大學4年級孫子要進來看爺爺最後一面,大家都已經把剛剛慘狀弄乾淨,爺爺安徉躺在床上,孩子要對爺爺説什麼的?但被爸爸禁止了。五年後,這位父親👨是心臟病發作,到院前死亡,可以想像以前的孫子,也是現在有決策權的這兒子,又開始向以其爸爸身體,拿來練習什麼叫肋骨斷裂,糞屎滿床⋯⋯在生命終點上了。
\n我每次做完,做滿的熟悉動作,我竟然高興不起來,我不能阻擋子女的決策,在臺灣,在你死亡邊緣,90%是由家屬決定了,老人家好不好死,而這些子女們,完全未受到死亡教育,完全未受到末期的訓練,怎麼處理生命課題呢?
\n當我們老年人口比例逐項提高,我們人類因疾病而死亡的年齡延後,我們平均年齡提高了。予我們的假象:老人延後死亡,就會如此快樂的活著。
\n人生無常會面臨很多的來不及,當 生命突如其來因急重症疾病入住病房或 加護單位,醫院往往盡一切提供現代化 高科技的醫療處置,但當面臨醫療極 限,在後關頭經常陷入進退兩難的困 境,或作出違反病人意願的決定。
\n其實,這些的延長,就是意謂老人的照顧需求增加,且會有更多老年人面臨死亡之 課題。 醫療研究指出老人們較年輕人 會有多重的疾病、身體功能喪失,以及 認知功能的障礙。我們都知道這些老人大多生活品質變差,預期生存的命也較短,即使積極治 療了,也不易有維持良好的生活品質。
\n醫療專家紛指出針對末期病人和非常衰弱的老人,應該避免不必要措施,例如心肺 復甦術(cardiopulmonary resuscitation; CPR) 。這才是
\n民眾對於老人的醫療選擇照 護並無得事先規劃安排教育和想法。而且了解相 當有限,和老人一起參與自身末期醫療決 策的機會,也更少了。
\n相較於癌症患者,高齡者之共病症較多且複雜、拖延時間較久、生理機 能衰退易受影響、易功能衰退而致長期臥床、易出現併發症或後遺症,且較易 因檢查或治療出現不良反應。
曾經有研究,一個人如果對死亡焦慮,心中呈現的是「非常害怕」,但是又自覺和健康同齡 比「很好」的受試者,有意願去進行預立醫療決定的機 會較低。偏偏部分老人,尤其當憂鬱情緒管理不良,日常行為。又得掩飾自己,是長者,一切很好,很健康,這群人,其實都會是生命終點的高危群,不只是可能讓自己慘死,也可能會使另一半慘死,不可不慎。
「生命終點的高危群,不只是可能讓自己慘死,也可能會使另一半慘死」
多數老年人當 面臨生命末期時,他們不願意接受積極的醫療處置,但對於「預立醫療決定」( Advance Decision, AD ) 卻採取了不感興趣、「不願去想健康惡化或死亡」的 情形、無法做出決定或還沒有考慮到相 關問題,這也說明如何提升老年病人自 主權仍有待加強,包括高齡者生死教育 以及適時介入「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英文稱作Advanced Care Planning,簡稱 ACP 門診。
\n什麼是「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與「預立醫療決定(AD)」?
\n※「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dvance Care Planning, ACP):
\n指意願人與醫療機構的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團隊、自己的親屬或其他關係人進行溝通討論的過程。商討當意願人處於特定臨床條件、意識昏迷或無法清楚表達意願時,應提供之適當照護方式,以及意願人得接受或拒絕之維持生命治療、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
\n※「預立醫療決定」(Advance Decision, AD):
\n預先表達,在符合特定臨床條件的情況下,接受或拒絕維持生命治療、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的正式書面文件,依據衛生福利公告法定格式內容。
\n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團隊會跟您說明討論下列事項:
\n1. 您有那些知情、選擇與決定權?
\n2. 維持生命治療、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這些常見醫療選項的成效與風險(例如:心肺復甦術、機械式維生系統、血液製品、特定疾病之專門治療、重度感染時的抗生素、鼻胃管…等)。
\n3. 可終止、撤除或不施行上述醫療處置,所應符合的五種臨床條件:(1)末期病人、(2)不可逆轉之昏迷、(3)永久植物人、(4)極重度失智、或(5)其他疾病痛苦難以承受、無法治癒且無其他合適之醫療解決方法之疾病 (例如:泡泡龍症、漸凍人…等)。
\n4. 預立醫療決定書之格式及生效、變更或撤回程序是什麼?
\n5. 醫療委任代理人權限、終止或解除委任的相關規定有哪些?
\n你住家附近,你一定會找到 : 只要有手機 、 有goggle map...就找到了。
\nhttps://www.hospice.org.tw/resource
\n\n愛老人、陪同他一起去諮商 ( ACP ) , 這是【反哺之恩】
\n愛生命,未老時和家人一起去諮商 ( ACP ) , 愛家人和自己的生命, 【這是真愛】
\nhttps://www.hospice.org.tw/car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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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創作不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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